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3-00174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3〕6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3-00174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3〕6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3-12-13 | ||||
发布日期: | 2023-12-1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3〕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要求,以及《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推动重庆市用水权交易的指导意见》(渝水资〔2022〕4号)及《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永川区、璧山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水资〔2023〕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区水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立足永川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为导向,以引导、推动水权合理流转为重点,以培育、规范水市场为抓手,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扶持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在现有水权转换的基础上,通过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用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统筹配置。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提高用水效率。以区域为控制单元统筹配置用水需求,培育水权交易市场,强化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2.坚持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发挥好政府在用水权初始分配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基本用水需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的作用,激发节水内生动力。
3.坚持小步快跑,探索创新。结合区域水资源特点、需水市场、节水潜力等客观条件,试点推进,大胆尝试,有效突破机制瓶颈和利益束缚,努力探索有特色的水权交易模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试点,到2024年底,取用水基础进一步夯实,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备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区域水权、行业水权、用水户用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等初始水权进一步明确,探索明晰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水权;推进不同类型的水权交易流转。基本建立权属明晰、类型多样、监管有效的水权制度体系,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作用进一步强化,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应用的水权交易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
新建(或改建)辖区内部分取水口监测计量设施,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非农业取水口和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计量全覆盖,规模以上(地表水年许可水量10万m3以上、地下水年许可水量1万m3)取水口和5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信号全部接入重庆市水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监测计量设施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区级计量设施监测数据管理库升级改造,全面提高取水量计量率和在线计量率,着力提升数据共享能力,为用水权初始分配和交易提供技术支撑。
(二)强化水权制度建设
区水利局负责研究制定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包括水资源确权、水权交易流程、交易监管机制、水权交易定价等内容。逐步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适应水资源节约保护需要的水权价格体系,强化市场在交易价格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水权交易收益和支出管理,明确使用范围。
(三)明晰初始水权
以全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等为依据,由区政府印发文件将初始水权细化到流域、乡镇(街道)、行业。对依法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户,区水利局在严格核定许可水量的前提下,将取水许可证登记载明的水量作为取用水户的初始用水权。对灌区内农业用水户,由地方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灌溉用水定额,通过发放水权权属凭证等形式,将水权明确到适宜的单元(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探索明晰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的用水权,将港桥园区作为试点,探索以公共供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对公共供水管网内的大用水户,区水利局依据用水定额,核定年度用水指标,发放用水权属凭证,明晰用水权。
(四)推进多种水权交易流转
用水权交易主要包括区域用水权交易、取用水户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水权交易等形式。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用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各相关部门、街镇要积极引导满足条件的取用水户开展用水权交易,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用水权在区域间、流域间、行业间、取用水户间流转。用水权交易原则上应在依法设立的水权交易平台进行,成交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确定。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23年)。实施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备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逐步引导取用水户开展水权交易。
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2024年)。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明晰区域、行业和用水户初始水权,探索明晰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水权,引导开展不同类型的水权交易。总结试点建设经验,规范完善水权交易,在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水权交易流转、相关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第三阶段为推广阶段(2025年及以后)。在试点规范运行的基础上,推广水权交易经验做法,逐步培育和建立水权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权交易试点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水利局牵头,区级各有关部门、镇(街道)配合。为更好地推进永川区水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成立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工作专班,及时研究部署区水权交易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持续推进各项试点工作落实。
(二)加强工作保障。统筹上级和本级资金保障水权交易试点工作的硬件配套和宣传组织,便于水权交易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大水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水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为顺利推进水权交易改革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