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推进用水权改革,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节约安全利用的重要手段,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作出部署,提出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推进用水权市场化交易。
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政法〔2016〕156号)《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推动重庆市用水权交易的指导意见》(渝水资〔2022〕4号)《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永川区、璧山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水资〔2023〕5号)等文件要求,区水利局起草了《重庆市永川区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水权交易工作方案》共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总体要求
扎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立足永川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为导向,以引导、推动水权合理流转为重点,通过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坚持总量控制、政府调控,市场调节。通过两年试点,取用水基础进一步夯实,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备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初始水权进一步明确,推进不同类型的水权交易流转。基本建立权属明晰、类型多样、监管有效的水权制度体系,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作用进一步强化,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应用的水权交易模式。
(二)主要任务
一是完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新建(或改建)辖区内部分取水口监测计量设施,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二是强化水权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步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适应水资源节约保护需要的水权价格体系。三是明晰初始水权。以全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等为依据,将初始水权细化明晰到流域、乡镇(街道)、行业、取水户、灌溉用水户和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四是推进多种水权交易流转。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23年)。实施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完成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2024年)。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明晰区域、行业、用水户、试点园区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初始水权,引导开展不同类型的水权交易。第三阶段为推广阶段(2025年及以后)。在试点规范运行的基础上,推广水权交易经验做法,逐步培育和建立水权市场。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加强宣传引导等三个方面保障水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核心政策问答
1、问:永川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的指导思想?
答:扎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总量控制、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立足永川区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以节约、高效利用水资源为导向,以引导、推动水权合理流转为重点,通过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2、问:永川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的工作目标?
答:通过两年试点,取用水基础进一步夯实,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备的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初始水权进一步明确,推进不同类型的水权交易流转;基本建立权属明晰、类型多样、监管有效的水权制度体系,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政府监管作用进一步强化,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应用的水权交易模式。
3、永川区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的工作任务?
答:一是完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二是强化水权制度建设;三是明晰初始水权;四是推进多种水权交易流转。
4、问:用水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有?
答:用水权交易的主要类型包括区域用水权交易、取用水户水权交易、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公共供水管网用水户水权交易等形式。
5、问:水权交易试点分几个阶段实施?
答: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23年),实施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第二阶段为试点阶段(2024年),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明晰初始水权,引导开展多种类型的水权交易;第三阶段为推广阶段(2025年及以后),在试点规范运行的基础上,推广水权交易经验做法,逐步培育和建立水权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