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3-0004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3〕1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07 发布日期: 2023-03-1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专项安全委员会、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3-0004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3〕1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3-07
发布日期: 2023-03-1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专项安全委员会、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主题分类: 应急管理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减灾委员会、专项安全委员会、专项指挥部

组成人员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31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减灾委员会、专项安全委员会、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一)区安委会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组成人员。

      任:常晓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邓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李世红  区政府副区长

    任:宋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 区党工委书记

王寒峰  区政府副区长

任伯平  区政府副区长

宋朝均  区政府副区长

徐秀霞  区政府副区长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永川综保区、长江永川海事处、区气象局、区残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成渝高速五支队五大队、高速交警五支队永川大队的主要负责人;

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委政法委、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区信访办、区大数据发展局、团区委、区总工会、区融媒体中心、永川海关、渝西监狱、永川监狱的分管负责人。

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研究并推动落实全区安全生产重大举措,协调指导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各成员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审定的职能职责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任务分工的通知》(永川委办〔202230)明确的任务分工等有关规定履职尽责。

(二)专项委员会及办公室。

区安委会下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矿山、旅游、城市运行、消防、特种设备、工贸等10个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相关专项安全委员会主任,负责具体推进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各专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道路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陈波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2.水上交通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副区长王寒峰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3.建设施工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副区长宋朝均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4.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邓文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5.矿山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邓文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6.旅游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副区长、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徐秀霞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文化旅游委,由区文化旅游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7.城市运行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副区长宋朝均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由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8.消防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陈波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支队,由区消防救援支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履行监管职责

9.特种设备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政府副区长李世红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10.工贸专项安全委员会。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邓文任主任,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宋文、区政府副区长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徐秀霞、区政府副区长李世红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由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应急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永川区减灾委员会(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

(一)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1.组成人员。

      任:常晓勇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任:邓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永川高新区党工委书记

    区委常委区人武部大校部长

王寒峰  区政府副区长

任伯平  区政府副区长

宋朝均  区政府副区长

徐秀霞  区政府副区长区新城建设党工委书记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李世红  区政府副区长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的主要负责人;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人武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武警二大队、团区委、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融媒体中心、区行政学校、永川银保监分局、长江永川海事处、区消防救援支队分管负责人;

国家电网永川供电公司、永川燃气公司、侨立水务公司、中石油永川分公司、中石化永川分公司、电信永川分公司、移动永川分公司、联通永川分公司、铁塔永川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区减灾委日常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区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及相关制度;统筹协调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及督导检查、评估考核工作,指导镇街、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等。

(二)专项指挥部及办公室

区减灾委(区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下设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等4个专项指挥部,负责具体推进相关领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各专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长:李世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副主任区林业局、区应急局的主要负责人

  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人武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武警二大队、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电网永川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长:宋朝均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任水利局、区应急局的主要负责人

   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人武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武警二大队、永川海事处、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电网永川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3.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长:宋朝均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副主任,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应急局的主要负责人

   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人武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武警二大队、团区委、区红十字会、永川银保监分局、永川海事处、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电网永川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4.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

长:李世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公室联系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副主任,区气象局、区应急局的主要负责人

   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新闻办)、区人武部、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林业局、武警二大队、永川银保监分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电网永川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气象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由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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