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3-00034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3〕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永川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3-00034
发文字号: 永川府发〔2023〕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2-17
发布日期: 2023-02-2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永川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永川区安全生产与

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川府发〔2023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永川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3217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永川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

工作要点

为加强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渝府发〔20231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区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控较大事故、防较大灾害为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加快数字赋能,强化党政履职,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应急准备,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永川2235总体发展思路创造安全稳定环境。有效防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因灾致人死亡(失踪)责任事件,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级下达死亡控制指标之内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数字赋能,提升基层基础。

1.实施智慧应急数字赋能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全区各行业部门信息化平台,完善日常管理、监测预警、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等功能模块,加强基础数据汇聚,推进数字化管理,提升安全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底前,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重大危险源监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应用场景数字化建设。

2.实施基层五有规范化建设行动。按照全市应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要求,围绕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的五有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工业园区、开发开放平台等功能区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2023年底前,基层五有建设达标率不低于30%,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率、救援力量覆盖率以及应急救援、执法装备标准配备率达100%

3.实施防灾减灾基础建设行动。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工程设防能力。新建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4个、火情智能监控点20个,加快消防水池、阻隔带等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35项抗旱基础工程、12项水毁修复工程建设;完成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2处;完成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建设任务,建成地震预警监测站2个。

4.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行动。深化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活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安康杯企业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最美应急人、安全文艺下乡等活动。建成镇(街道)级、村(社区)级安全体验馆(室)各1个,面向社会群众科普安全应急知识。强化重要节点、重要事项、重要政策安全宣传和新闻发布。

(二)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党政履职。

5.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务实履职。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永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特别规定(试行)》,坚持党政领导干部清单履职,制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履职的重要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纪实报告制度,强化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履职调度。落实安全生产述职评议制度,将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日调度日报告、明察暗访、警示曝光机制,严格落实通报约谈、末位发言等措施。

6.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进一步厘清新产业、新业态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点在建项目行业与属地分责共管,理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燃气、自建房、电动自行车等行业领域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落实老旧楼栋电梯加装、家庭装修、外立面(城镇风貌)整治、非A级旅游景区、游乐设施等安全监管责任。

7.积极探索安委办、减灾办实体化运行。强化区安委办、区减灾办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属事属地监管单位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定期上报安全履职及督查考核情况。优化两委四指十专委组织架构,建立专项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季度报告、年度述职机制。

8.强化实名制安全监管。聚焦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管控企业(单位),规范开展分级监管、划干分净、落到人头实名制监管。根据安全风险和规模大小,调整更新行政监管责任人、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负责人、企业(单位)责任人三个责任人(消防、特种设备等专项监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单独另行设置公示牌,统一至安全监管责任公示牌)。严格三个责任人履职标准,行政负责人、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企业(单位)指导检查全覆盖,在重要节点、复工复产、出现险情、发生事故等特殊时期必须到场履职。

(三)坚持依法治安,严格监管执法。

9.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严格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日周月执法检查要求,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闭环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着装,树立执法队伍新形象。严格执法处罚,坚持执法清零和执法三个强度提升,对突出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教育培训、一线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执法问效,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要求。严格互联网+执法,重点企业信息录入率、执法人员信息录入率、线上执法率、监管行业覆盖率达100%

10.加强事故灾害调查处理。坚持有案必查、一案双查、三责同追、四不放过,按权限依法依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整改评估。强化自然灾害调查评估,严格执行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和洪涝灾害、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应急与公检法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安全生产与灾害防治行刑衔接制度。

11.加强问题隐患警示曝光。落实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分行业领域建立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每月向本行业企业通报行业安全月检查,应急、交通、建设、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典型事故责任单位通报约谈,对存在突出问题、事故多发和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

12.加强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深化举报奖励工作宣传发动,扩大有奖举报知晓率、参与率。抓实抓好线索依法查办和举报奖励兑现,提升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

13.严格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应急救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市级出台的工贸行业企业维修作业安全规范、网约车经营者安全生产运营规范、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细则和执法标准等地方标准。

(四)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14.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重庆市永川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规定(试行)》,持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评估,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以标准化为统领,构建符合企业生产实际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督促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深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分级制定清单,严格排查整治。落实关键环节总工程师制度,危险化学品、矿山、工贸、建设、交通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要设置总工程师岗位,提升安全管理效能。强化企业一线岗位规范操作,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岗位风险清单、职责清单、操作卡、应急处置卡两单两卡制度,强化运用管理,实现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的目标。

15.压实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水库、堤防护岸、城市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隧道桥梁等重点设施,以及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公园、旅游景区、城镇(工业园区)易涝区、林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单位,要清单化明确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好责任公示、风险研判、安全巡查、隐患整治、监测预警、紧急管控等重点工作。

(五)着眼两个根本,深化专项整治。

16.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治理。立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将有效经验固化为制度性成果,建立落实重点行业领域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实用的技术、产品、工艺等科研成果,在高危生产环节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17.深化两重大一突出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领域,深化三化六体系和农村两站两员建设,严格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车辆、9座以上租赁客车、旅游包车、货运车辆违法行为整治,建设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30公里,改造公路危旧桥梁1座。建设施工领域,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建设施工两防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专项整治。非煤矿山领域,推进四化六体系建设,落实一统四抓安全管理,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实行分类整治。工贸领域,紧盯四涉一有限一使用企业,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紧盯企业检维修、动火、有限空间作业重点环节,严格落实报批和专人旁站监督制度。燃气领域,加快老旧管道更新改造,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和设施智能化改造,强化地下开挖管线布局交底,严查第三方施工破坏行为。消防领域,深化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老旧小区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乡村旅游安全管理。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乘梯守护行动。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专项整治。

18.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健全部门联动打非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矿山无证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建代采等行为;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储存油气、非法运输销售成品油等行为;严查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销售行为;大力整治建设施工违法分包转包、资质挂靠等行为。

19.深化中介服务整治。严格落实《重庆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建立畅通申诉、投诉、举报、约谈、通报等机制,强化专家服务监督管理。聚焦两虚假”“两出借等问题开展检查督导,严格查处超资质承揽业务、重复收取费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等行为。

(六)加强应急准备,筑牢安全防线。

20.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完成区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情景化编制各类现场处置方案。加强预案信息化管理,实战化开展应急演练。

21.加强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强化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实施灾害风险区划管理。加强风险定期研判和临灾会商研判,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监测预警。全面推行重要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完善区域、行业、单位、部位灾害预警熔断机制。落实断、禁、停、撤、疏紧急管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类极端灾害。

22.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坚持实战实用导向,加强全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完善专常群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推动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健全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执行救援任务费用补偿机制。配合完成永川区航空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组建重庆市蓝天救援队、重庆市永川区华岩应急救援队,全区群众性应急救援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23.加强指挥通信保障。结合实际编制《永川区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处置指挥管理办法》,强化专业技术现场指挥官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组织指挥和处置应对能力。不断完善区应急指挥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应急指挥通讯保障,提升现场通信网络开设、通信紧急恢复等保障能力。

24加强物资装备保障。采取实物储备、产能储备和企业代储等模式,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及时更新补充救灾物资。推进物资装备信息化管理,加强应急抢险物资装备精准调度,确保救灾物资及时按要求运抵受灾区域,确保满足紧急转移安置需要。及时开展灾后倒损民房重建工作,严格落实一卡通救灾资金发放机制,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五有生活保障率达到100%。加快推进区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开工建设。

25.加强救援协调联动。强化与周边区域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处置联动,形成事故灾害信息互享、监测预警协作、应急物资互助、应急队伍协同的跨区域应急联动新格局。推动应急救援救灾装备、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开展泸内荣永自资眉跨区域应急抢险救援联合演练。推进军地应急力量训练资源开放共享。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各项安排部署落实到位。严格规划管控和产业安全准入,推动一批有利于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长期发展的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实施安全专项资金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资金保障。

(二)强化激励约束。加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督查力度,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出现特定情形的严格一票否决

(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行应急系统准军事化管理。加强对应急管理干部的关心支持,落实应急管理津贴补贴政策和立功授奖机制。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做好新时期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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