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3-03-06

关于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重点举措〉的通知》(渝委办发〔202030号)和《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115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落实镇(街道)社会救助主体责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实现权责统一、便民利民。区民政局结合实际起草了《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下放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一共分为“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方式及内容、具体步骤、工作要求”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按照现行政策依据直接进行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实行“谁受理、谁调查、谁审核确认、谁负责”的管理体制,确保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权责一致推动向规范化、便捷化、高效化的方向发展。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1.坚持条件不变,提高效能的原则。2.坚持应救尽救,动态管理的原则。3.坚持制度衔接,资源统筹的原则。

第四部分:方式和内容。通过委托的方式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行政确认权限下放镇(街道)

第五部分:工作步骤。分为前期准备阶段(202212月初),下放过渡阶段(202212月底之前)和完全下放阶段(202311日起),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及工作重点。

第六部分:工作要求。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保障,强化政策宣传等方式,着力构建“快速、精准、高效”的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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