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34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永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634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8-28
发布日期: 2018-08-28
标题: 永川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副省(部)级以上政务接待、行政办公区维修、安全保卫及物业管理、异地区级领导周转房服务、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与指导、全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机关食堂就餐服务。

(二)机构设置。

区机关事务局为一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5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公务车辆与节能管理科、接待科、机关事务科、保卫科。现有在编在职人员17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724.11万元,支出总计2,724.11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8.69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支出增加18.69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72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24.1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72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00万元,占总支出的12.52%;项目支出2,383.11万元,占总支出的87.48%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2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9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62万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人均公用经费提标、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等104万元,年中追加安排行政办公区维修改造费、机关食堂运行费、专项接待经费等项目经费52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2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69万元,增长0.69%。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人均公用经费提标、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62万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人均公用经费提标、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等104万元,年中追加安排行政办公区维修改造费、机关食堂运行费、专项接待经费等项目经费525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63.62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97.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7.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提标、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等72万元,年中追加安排行政办公区维修改造费、机关食堂运行费、专项接待经费等项目经费52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98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98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6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0.5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实际缴费未超过预算金额,导致该经费产生结余;住房保障支出13.25万元,占本部门总支出0.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93万元,较上年增加98.49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施养老保险改革,增加了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增人增资、补发公务员绩效考核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公用经费92.07万元,较上年增加5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均公用经费提标、物价上涨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车补贴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383.1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2,383.11万元,较上年减少136.2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工作及改造、十三五节能规划设计、跨部门公务用车专项经费、机关食堂运行、行政办公区运行等项目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4.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4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17年预算和16年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政务接待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15.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副部级以上政务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1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5.3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5辆(其中跨部门平台车为23辆,本部门使用车辆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50批次,12,8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9万元(本部门使用车辆,不包括跨部门平台车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0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车补贴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56.4万元,增长158.0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今年增加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人均公用经费提标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跨部门平台车为23辆,本部门使用车辆为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2.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5.0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机关食堂劳务费、行政办公区劳务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将2个项目纳入了绩效自评范围,涉及资金1967.51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82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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