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2020年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3586961886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林权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林权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促进林业经济发展。负责林木林地林权流转服务;开展林木林地资产评估和政策信息咨询服务;林业政策性保险服务工作等。 | |||
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如华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 |
15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林权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完善林权流转管理制度。区政府出台了《永川区集体林权流转办法(试行)》(永川府办发〔2018〕38号),对集体林权流转范围、流转方式、流转程序、合同签订、合同备案、流转工作管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林权流转管理制度日臻完善,促进了集体林权规范流转,保障了林权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二、建立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抓好《永川区集体林权流转办法(试行)》文件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已起草完成《永川区集体林地经营权证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流转业主自愿原则,拟对流转林地5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流入方办理集体林地经营权证。此办法已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拟于近期会同区国房局联合印发。 我区在“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认定、探索实施重点区位公益林政府赎买政策、完善森林保险制度”等方面取得的改革成果受到国家林草局的肯定,并在《生态文明世界》刊物上进行了引用推广。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王怡然 报送日期:2021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