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15年度)

日期:2016-04-2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81574348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1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履行区属国企出资人监管职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贯彻国资政策, 开展日常监管;拟定国资发展规划,把握国企发展投向;深化国企改革,指导国企发展;开展国企监测分析,实施国企绩效考核;提名任免国企负责人,规范国企用人管理。

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西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

魏寿和

开办资金

9.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5.55

112.64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公益

从业人数

19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15年03月13日变更举办单位及宗旨和业务范围

2015年,区国资局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精神为指引,以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为总揽,全面提升国企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以“一三三三三”(一个总揽、三项改革、三个加强、三个提升、三项保障)为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永川国企又好又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改革发展工作,现将一年来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国企运行质量总体良好,主要指标继续在区县领先 1-12月,我区国有企业账面资产总额实现726亿元,所有者权益401亿元,负债325亿元,资产负债率45%;实现收入30亿元,利润7亿元。从重庆市国资委反馈的各区县指标来看,我区国有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等主要经营运行指标均居前三,在重庆各区县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二、推进三项重点改革,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深化 1.实施“政企分开、实体发展”,投融资企业改革实现突破。以惠通公司、畅恒公司为试点,推进投融资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惠通公司按照“政企分开、实体运行”方向进行改革,惠通公司与园区管理委员会、区国资局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已全面明确,下设实体化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设置、人员选聘等工作要已全面完成,实体化运行全面推进。畅恒公司以“政企分开、转型做实”为方向进行改革,现交通资产、资源已逐步注入,以交通建设和营运为主的实体化业务已逐步成为畅恒公司的主业,畅恒公司已逐步成为实体化的经营公司。 2.推进产权多元化改革,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取得突破。一是以软件公司为试点,通过出售70%的股权,引进社会资本,完成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试点。二是完成了绿美环保公司与重庆太可环保公司以及民营资本的合资合作,组建了国有参股的太美环保公司,先行试水国有资本与民营经济的合作。三是兴永公司通过购买重庆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参股合资公司,开启了国有公司参股民营公司的先河。 3.推进资产优化配置,资产综合效益全面提升。按照“统筹调控、优化配置、关系理顺、效益提升”的原则,对全区的资产和企业进行优化配置和重组。一是将水务局管理的7个水厂全部划转至惠永水务公司,实现了镇级水厂的集中统一管理与经营。二是将新世纪路桥公司和惠欣公司出资人变更为国资局,既解决了企业发展面临的瓶颈,也解决了管理问题。三是将交通系统资产注入交通企业,将直管公房注入土地储备中心,将相关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注入政鑫公司,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资产总量和实力。 三、改进三项机制,全面提升国资监管质量 1.改进监事会运行机制,全面提升监事会监管质量。一是加强企业监事会工作的实效性,在监督上以“三重一大”和财务预算执行为重点,采取列席董事会,每月检查审核企业财务重大事项决策,季度交叉督查,年度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企业管理和运行重大事项的监督。二是加强企业监事会工作的时效性,企业监事会实行每月工作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三是加强对企业监事会工作的评价,每月对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年终对监事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纳入综合考核,与薪酬和干部履职挂钩。通过改进监事会的运行机制,今年企业监事会从日常监督到重大事项监管,从工作开展的针对性到报告的及时性都全面提升。 2.改进企业薪酬分配机制,全面提升绩效考核质量。 出台了《关于加强区属经营类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明确和细化工资总额控制管理具体规定。一是要求企业在国资核定的总额内按内部分配制度进行分配,不得突破总额,不得自行确定总额。二是根据各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和当年度收益,科学核定企业工资总额。三是指导企业改革内部分配机制,按照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科学确定工资构成,并且职工绩效工资严格与企业效益和职工业绩挂钩。四是通过监事会、财务总监以及定期、不定期检查和年终考核,加强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总额包干、工效挂钩,不仅改革了企业内部分配机制,而且建立了可升可降的良性机制。 3.坚持人员总额和工资总额控制相结合,全面提升国企用人管理质量。在坚持按人员总额控制企业用人基础上,为加强对企业用人的管理保障和动态调控,全年还采取了工资总额与人员总额控制并用的管理办法,通过核定并严格执行企业工资总额,既防止了企业违规进人、无序进人,又促进了企业自发科学用人、合理用人。全年,国有企业纳入总额控制人员数为685人,比去年底742人少57人,比区政府核定总额811人少126人。 四、完善三项管理,全面规范国企运行 1.完善资产管理,全面提升资产经营质量。一是对全区的国有资产、国有房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全区的国有资产情况更加完整、全面。二是加强了全区国有企业的台账和日常管理,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更加完善。三是建立了全区国有企业小型交易平台,解决了企业零星、零散及小型资产交易地点问题。四是加强了资产管理日常和专项检查,督促新世纪路桥、测量队、草木人等公司进行了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资产经营行为。五是针对资产清理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和措施。通过完善资产管理,我区资产在日常管理和经营上更加规范、资产经营效益也得到全面提升。1-12月我区区属国有企业通过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中心及重庆联交所完成各类交易267宗,其中资产转让类共18宗,挂牌总额1120.87万元,成交总额2153.47万元;资产招租类226宗,挂牌底价月租金总额52.16万元,实际成交月租金总额为63.82万元,增值率为22%;采购类23宗,挂牌总额1118.8万元,成交总额1012.87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05.93万元,节约率为9%。 2.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全面提升财务管理质量。一是进一步细化了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办法,统一了预算口径,财务预算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指导14户区属国有企业严格按照规定编制2015年财务预算,并进行了审核和备案。三是通过每月财务预算执行情况检查、季度分析会、年终分析会等措施,加强财务预算的导向和控制作用。通过完善财务预算管理,区属国有企业的增收节支、成本控制管理和企业经营的方向性、计划性、时效性更强。从执行情况来看,全区国有企业收入、利润得到较好实现,企业支出得到有效控制,财务预算管理的导向和控制作用全面提升。 3.完善工资总额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经营质量。一是结合区属国有企业实际,出台了《关于加强区属经营类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工资总额的构成、确定原则、确定方法、确定程序及相关管理要求,确定了工资总额管理的总方向。二是结合各企业编制的2015年度预算情况和2014年度实际发放工资总额情况,按照工效挂钩、总额控制的原则,对各企业2015年工资总额预算情况进行了审核并下达企业执行,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通过完善工资总额管理,为企业控制成本、提升经营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立了可持续的、健康的企业工资管理机制。三是加强工资总额的日常和年终检查与管控,确保不突破。四是加强工资总额目标考核,并与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履职挂钩,确保执行到位。从目前来看,各企业工资总额执行较好,工资支出在计划控制之内。 五、履行三项职责,全面完成重点交办工作 1.履行投资回报责任,首次实现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工作。按照区政府的要求,我局根据区属经营类企业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下达了各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计划,并督促企业按期缴纳,2014年,9户经营类企业和1户参股企业已全面完成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工作,共上缴国有资本金472万元。这是我区国有企业首次向出资人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也是国有企业积极履行投资回报责任的体现,同时还为新《预算法》出台后复式预算的编制奠定了基础。 2.履行牵头责任,全面完成国有资产清理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由我局牵头,在区财政局、区两办督查室等单位配合下,对全区国有企业(由区国资局负责)和行政事业单位(由区财政局负责)的国有资产不同侧重点进行了两次清理、抽查,并根据每次清理重点情况,我局及时向区政府两次报告了全区资产分类分布情况、产权情况、抵押情况、使用情况、出租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资产优化配置和资产。 3.履行民生职责,全面完成社区用房调剂工作。按照区政府专题会精神,我局积极调剂了9处国有资产,3570平米,用于社区办公,共解决9个社区办公用房,不仅为三级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了办公场所,解决了基层群众办事地点问题,而且为区政府减少社区用房投入资金1200万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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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岑丽霞  报送日期:2016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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