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日期:2024-11-15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居民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切实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了《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

    三、主要内容

    《通告》共有8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分区管理。主要是对犬只重点管理区进行了划分。涉及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卫星湖街道、大安街道、陈食街道。

    第二部分对养犬数量进行了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两只。

    第三部分对禁养犬只类型进行了规定。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分别执行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养大型犬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四部分对犬只免疫、登记等制度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分别对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登记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明确。

    第七部分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投诉举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第八部分对《通告》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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