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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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

永川府规〔2026〕1号

为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确定下列区域为重点管理区:

(一)中山路街道:东站社区、棠城社区、兴龙湖社区、玉清社区、云谷社区、昌州路社区、汇龙路社区、中山路社区、双龙村(千田坳村民小组、荣兴厂上村民小组、吊角楼村民小组、三和霖村民小组、油坊巷村民小组、桃子林村民小组、店子丘村民小组、狮子桥村民小组、东岳桥村民小组除外)、北大桥村(猪冲村民小组、石盘村民小组、野鸡村民小组、土墙村民小组、郑家楼村民小组、天灯村民小组、斑竹村民小组除外)。

(二)永昌街道:凤鸣社区、花果社区、星光社区、红河路社区、桃花岛社区、卧龙凼社区、英井路社区、中河坝社区、望城村、三星村(王家岩村民小组、九道拐村民小组除外)。

(三)胜利路街道:玉屏路社区、胜利路社区、张家坡社区、文曲路社区、萱花路社区(跳石河居民小组、呈拱桥居民小组除外)、胜利村(白家坳村民小组、大水缸村民小组、三圣寺村民小组、曾家大湾村民小组、曾家大沟村民小组)、永青村(黄荆坡村民小组、曾家院子村民小组、鱼栏桥村民小组、探花屋基村民小组、幺磨村民小组、学堂坡村民小组、水观音村民小组、桂花村民小组、胡家院子村民小组、捡尸坳村民小组、石马岩村民小组、黄泥坡村民小组)。

(四)南大街街道:火车站社区、泸州街社区、小桥子社区、兴南路社区、小南村(上楼子村民小组恒大悦府小区)、大南村(骑龙穴村民小组金麒府小区、雀子山村民小组永兆逸家小区、砖房院子村民小组柳河康居小区)。

(五)茶山竹海街道:粽粑社区(围子屋基居民小组除外)、瓦子铺村、孙家口村(槽房村民小组、大岩村民小组、花山村民小组、黄金村民小组、雷坪村民小组、彭塘村民小组、沙坝村民小组、双坝村民小组、双河村民小组、双井村民小组、双楼村民小组、双坪村民小组、孙滩村民小组、天堂村民小组、枣园村民小组、中咀村民小组、岩湾村民小组、牌坊村民小组除外)。

(六)卫星湖街道:星湖社区(寒婆沟村民小组、双凤场、石脚场除外)。

(七)大安街道:茶店社区、陈家祠社区(隆济街小组、花果山街小组除外)。

(八)陈食街道:陈食社区(马银场除外)、莲花塘村、长滩河村(华家湾村民小组、黄泥堡村民小组、竹鸡湾村民小组除外)、梓潼观村(石鱼河村民小组、高家坡村民小组、太平桥村民小组、大水沟村民小组、猪儿石村民小组除外)、马银村(宋家湾村民小组、马鞍石村民小组、新塘坡村民小组、强华村民小组、王家岩村民小组、河水沟村民小组、油坊湾村民小组、大南坳村民小组、关心村民小组除外)。

二、全区除重点管理区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三、犬只免疫、登记、经营、收容、认领、领养、养犬行为规范和相关法律责任,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执行。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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