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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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规〔2026〕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进一步做好永川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23〕106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建成区用地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永川区行政管辖区建成区范围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包括中山路街道、永昌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大安街道、卫星湖街道、陈食街道的城市建成区用地范围。

二、划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实施);

(3)《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9月28日修订);

(4)《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6)《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

(7)《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8)《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9)《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927—2017);

(10)《“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

(11)《重庆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渝环〔2023〕106号);

(12)《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7年)》(渝环〔2024〕24号);

(13)永川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规划资料。

三、术语和定义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

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以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为主的区域。

(三)声环境功能区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分为0类、1类、2类、3类、4类共五个类别。

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四)昼间和夜间

“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四、划分原则

(一)坚持与声环境功能区有效衔接

0类和1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整体划定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二)坚持以城市建设现状为基础

以城市实际建成情况现状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类型划定。

(三)坚持以声环境质量改善需求为依据

综合考虑噪声敏感建筑物占地面积、噪声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对声环境质量的改善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划定。

(四)坚持以降低噪声污染影响为依据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周边直线200米范围内,如存在一定规模的建筑施工工地,则该范围自动划为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并按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有关要求进行管理。若建筑施工工地采用有效降低噪声的施工工艺、设备等措施,或建筑施工工地完成施工,噪声敏感建筑物不再受建筑施工噪声影响,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自动取消。

五、划分结果

永川区共划分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45个,面积合计15.11平方公里。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执行,其中,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临街建筑根据其所在功能区类型分类执行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

表1 永川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结果

编码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

面积(平方千米)

是否设置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

1

碧桂园·翡翠湾、永川博物馆

0.19

2

梧桐苑、文博书香、俊豪文昌里、东欣桂语元山、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汇悦·悦府、协信世外桃源、协信世外桃源-二期、文昌路红旗小学、昌州古韵、永川中学文昌校区

0.62

3

恒大翡翠华庭北区、恒大翡翠华庭南区、凯旋城幸福里、置铖御府

0.25

4

荣华府三期御苑、实验小学、兴龙湖中学、凤锦新城、昕晖10光年、金科昆翔礼悦东方、置铖荣华府一期、置铖荣华府二期荣誉、和顺人家西区、和顺人家东区、天悦府

0.60

5

昕晖香缇时光、昕晖香缇时光-A组团、昕晖香缇时光-C组团、5期、兴龙湖小学、永兆凌云阁-B区、天秀龙湾、晟凡兴龙湖-一号、印象台北

0.49

6

金科中央公园城、凤栖阁、兴龙苑、金科阳光小镇(南北区)

0.36

7

棠城壹号院、子庄小学、学府新居、重庆枫叶国际学校、枫叶幼儿园

0.21

8

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B区、嘉和香水湾、永川金科公园王府、奥兰半岛

0.65

9

凤凰湖中学、世纪金马旺龙湖云景、中骏珑景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三湖生态城、新欧鹏巴川府、永川区中医院(凤凰湖院区

0.73

10

金科星宸海、世纪金马旺龙湖揽景、万科城-城悦、万科城·城璟、凤凰丽苑公寓、万科城·城逸

0.50

11

永川天空之城

0.12

12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凤凰湖萱花中学

0.33

13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滨湖雅苑、金科贝蒙湖山云麓

0.35

14

御景国际、永川区集嫒医院、神女湖小学、金科贝蒙湖山、青秀湾

0.37

15

白马庄园、山水林涧一期、山水林涧-东区、山水林涧-一期、锦绣山水、植物苑

0.20

16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0.24

17

棠麓源C区、D区、南区

0.11

18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华绣中等专业学校

0.40

19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永川校区)

0.50

20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华茂国际中心、红河苑、和谐天城、小康村

0.60

21

润锦御珑山、宇界维诗卡、昌龙阳光尚城、巨宇江南、桓大中央华府、桓大泰晤士清晨、水晶城、金剑香樟水岸、康桥生活公园

0.45

22

金域蓝湾12期、荷塘月色、君临棠城

0.32

23

文理学院(红河校区)

0.46

24

文理附中、中山家苑、新城丽苑、禄川郦园、三华博雅苑、福泽苑、和煦楼、俊佳花园

0.21

25

永川区人民政府、财政局、红河丽景、金港明珠

0.14

26

汇龙小学、统计局、人力社保局、润智至尊华庭、禄川箐华园、中山路办事处家属院、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川中心支局

0.11

27

帝琴花园、竹映三清、乐华馨城国际、永川区人民医院、凤凰城、汇龙苑、天之韵花园、学府美墅、竣祥红河枫景、永能汇龙花园、康安尚都、盛世棠城、清华苑、永奥·巴塞罗那

0.54

28

汇悦悦城、俊豪宽天下、晓月港湾、文海·铂金湾

0.16

29

红河小学、渝西印象、江鸿·枫侨郡、昕晖香缇漫城、时代国际、万达华府、万达华城(1-8号楼)、同心苑A、凰城华府

0.80

30

同心苑B区、米兰阳光、嘉和·圣托里尼

0.21

31

乐信凤凰郡、融大格林童话

0.13

32

协润凤凰世纪城、凤凰湖小学、蓝领公寓、永川区人民医院凤凰分院、凤凰雅苑

0.27

33

中山小学(汇龙小学B区)、萱花小学、萱花中学、中船华尚城、石油丽景、石油汇碧苑、水韵书香、月源山水、玉屏锦苑、萱花小区、永荣小区1~7号楼、东城上景1~8

0.53

34

佳和丽苑、金色大地、碧桂园、乾丰紫园、桓大郦晶城、海棠苑、卧龙初中、卧龙佳苑、金和茗居、永川天化院花园小区、新东花园、禹泊苑、民政小区、三华苑、社会主义学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岭秀高地、岭秀高地二期、望城天地、望城路小学、后荣大厦、原第三建材家属院、金灿望城名都

0.60

35

金科·集美天宸、金科·集美天宸二期、蔷薇国际123

0.22

36

利安凰城御府(一期、二期、三期)、恒大悦府

0.35

37

港九香山屿、永川政家属院、豪禧银山源

0.16

38

永川中学(宋锦桥校区)、红专小(宋锦桥校区)、昌州城市花园、格兰美景、上海城

0.23

39

北山中学、桂山学府铭城、红旗小学、东城上景3幢、4幢、5幢、10幢;永荣小区8~11号楼

0.20

 

40

东科好望岭、荫山小区、东科兰乔圣菲、绿野香洲、松竹小区、绿韵堡、国瑞嘉苑、法院小区

0.21

41

永川长康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爱颐养老院、重庆市永川区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胜利中学、西北小学、重庆市华为技工学校、财苑小区、金利达花园、欣馨花苑、胜利小区、枣园小区、电力新村

0.19

42

永和小学、和玉天籁城、铭森永青花苑、西城康郡住宅小区、探花庭园

0.21

43

南方花园、威尼斯蓝湾、长岛汇、昌南中学

0.14

44

重庆市渝西卫生学校(新校区)

0.11

45

棠城佳苑、温馨花园、美馨花园、圣地豪庭、桂花苑小区、胜保小区、人事局家属院、永川医院、萱花新村、建馨小区、永川海名微医院、区市场监管局、百年华庭、豪都佳苑、老公安局家属院、舒心苑、宇界尚城、车管所七分所、永川区城市管理局、胜利路街道办、萱花路派出所、石油四大队

0.35

合计

15.11

 

六、管理要求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八条等规定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规定执行。

(一)加强噪声源头防控

1.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二)加强工业噪声管控

2.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三)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控

3.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4.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于开始施工1日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四)加强交通运输噪声管控

5.新建公路、铁路线路选线设计,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民用机场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标准要求。

6.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建设单位应当采用低噪声技术和材料,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采取设置声屏障、铺设低噪声路面等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道路减速带应当优化设置方案,并采用低噪声材料建设。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责令制定、实施治理方案。

7.民用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监测结果确定的民用航空器噪声对机场周围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域,并实施控制。在禁止建设区域禁止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在限制建设区域确需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五)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管控

8.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前15日内以及其他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海事等部门对前款规定的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9.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2)依法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社会活动;(3)各类学校、幼儿园播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以及举办运动会、升旗仪式的。

10.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区公安局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七、区划说明

1.严格修改程序,确因建筑物属性、用地性质发生实际变化,可实施动态修编,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2.本方案自2026年1月31日起实施。

 

附件1

永川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统计表

编码

区域类型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范围

面积

对应功能区

是否设置噪声敏感建筑物临时扩展区

1

居住、机关团体混合区

碧桂园·翡翠湾、永川博物馆

0.19

5001181L01

2

居住、教育混合区

梧桐苑、文博书香、俊豪文昌里、东欣桂语元山、永川区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汇悦·悦府、协信世外桃源、协信世外桃源-二期、文昌路红旗小学、昌州古韵、永川中学文昌校区

0.62

5001182L14

3

居住区

恒大翡翠华庭北区、恒大翡翠华庭南区、凯旋城幸福里、置铖御府

0.25

5001182L15

4

居住、教育混合区

荣华府三期御苑、实验小学、兴龙湖中学、凤锦新城、昕晖10光年、金科昆翔礼悦东方、置铖荣华府一期、置铖荣华府二期荣誉、和顺人家西区、和顺人家东区、天悦府

0.60

5001182L15

5

居住、教育混合区

昕晖香缇时光、昕晖香缇时光-A组团、昕晖香缇时光-C组团、5期、兴龙湖小学、永兆凌云阁-B区、天秀龙湾、晟凡兴龙湖-一号、印象台北

0.49

5001182L15

6

居住区

金科中央公园城、凤栖阁、兴龙苑、金科阳光小镇(南北区)

0.36

5001182L15

7

居住、教育混合区

棠城壹号院、子庄小学、学府新居、重庆枫叶国际学校、枫叶幼儿园

0.21

5001182L15

8

居住、教育混合区

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B区、嘉和香水湾、永川金科公园王府、奥兰半岛

0.65

5001181L02

9

居住、教育、医疗卫生混合区

凤凰湖中学、世纪金马旺龙湖云景、中骏珑景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三湖生态城、新欧鹏巴川府、永川区中医院(凤凰湖院区

0.73

5001182L03

10

居住区

金科星宸海、世纪金马旺龙湖揽景、万科城-城悦、万科城·城璟、凤凰丽苑公寓、万科城·城逸

0.50

5001182L03

11

居住

永川天空之城

0.12

5001182L03

12

居住、教育混合区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凤凰湖萱花中学

0.33

5001182L03

13

居住、教育混合区

重庆市农业机械化学校、滨湖雅苑、金科贝蒙湖山云麓

0.35

5001182L13

14

居住、教育、医疗卫生混合区

御景国际、永川区集嫒医院、神女湖小学、金科贝蒙湖山、青秀湾

0.37

5001182L13

15

居住区

白马庄园、山水林涧一期、山水林涧-东区、山水林涧-一期、锦绣山水、植物苑

0.20

5001182L12

16

居住、教育混合区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

0.24

5001182L12

17

居住区

棠麓源C区、D区、南区

0.11

5001182L12

18

教育区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华绣中等专业学校

0.40

5001182L12

19

居住、教育混合区

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永川校区)

0.50

5001181L06

20

居住、教育混合区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经贸中等专业学校、华茂国际中心、红河苑、和谐天城、小康村

0.60

5001182L10

21

居住区

润锦御珑山、宇界维诗卡、昌龙阳光尚城、巨宇江南、桓大中央华府、桓大泰晤士清晨、水晶城、金剑香樟水岸、康桥生活公园

0.45

5001182L10

22

居住区

金域蓝湾12期、荷塘月色、君临棠城

0.32

5001182L10

23

教育区

文理学院(红河校区)

0.46

5001181L02

24

居住、教育混合区

文理附中、中山家苑、新城丽苑、禄川郦园、三华博雅苑、福泽苑、和煦楼、俊佳花园

0.21

5001182L10

25

居住、机关团体混合区

永川区人民政府、财政局、红河丽景、金港明珠

0.14

5001182L07

26

居住、教育、机关团体混合区

汇龙小学、统计局、人力社保局、润智至尊华庭、禄川箐华园、中山路办事处家属院、国家外汇管理局永川中心支局

0.11

5001182L07

27

居住、医疗卫生混合区

帝琴花园、竹映三清、乐华馨城国际、永川区人民医院、凤凰城、汇龙苑、天之韵花园、学府美墅、竣祥红河枫景、永能汇龙花园、康安尚都、盛世棠城、清华苑、永奥·巴塞罗那

0.54

5001182L07

28

居住区

汇悦悦城、俊豪宽天下、晓月港湾、文海·铂金湾

0.16

5001182L05

29

居住、教育混合区

红河小学、渝西印象、江鸿·枫侨郡、昕晖香缇漫城、时代国际、万达华府、万达华城(1-8号楼)、同心苑A、凰城华府

0.80

5001182L05

30

居住区

同心苑B区、米兰阳光、嘉和·圣托里尼

0.21

5001183L02

31

居住区

乐信凤凰郡、融大格林童话

0.13

5001182L20

32

居住、教育、医疗卫生混合区

协润凤凰世纪城、凤凰湖小学、蓝领公寓、永川区人民医院凤凰分院、凤凰雅苑

0.27

5001183L02

33

居住、教育混合区

中山小学(汇龙小学B区)、萱花小学、萱花中学、中船华尚城、石油丽景、石油汇碧苑、水韵书香、月源山水、玉屏锦苑、萱花小区、永荣小区1~7号楼、东城上景1~8

0.53

5001182L09

34

居住、教育、机关团体混合区

佳和丽苑、金色大地、碧桂园、乾丰紫园、桓大郦晶城、海棠苑、卧龙初中、卧龙佳苑、金和茗居、永川天化院花园小区、新东花园、禹泊苑、民政小区、三华苑、社会主义学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岭秀高地、岭秀高地二期、望城天地、望城路小学、后荣大厦、原第三建材家属院、金灿望城名都

0.60

5001182L08

35

居住区

金科·集美天宸、金科·集美天宸二期、蔷薇国际123

0.22

5001182L08

36

居住区

利安凰城御府(一期、二期、三期)、恒大悦府

0.35

5001182L18

37

居住区

港九香山屿、永川政家属院、豪禧银山源

0.16

5001182L08

38

居住、教育混合区

永川中学(宋锦桥校区)、红专小(宋锦桥校区)、昌州城市花园、格兰美景、上海城

0.23

5001181L03

39

居住、教育混合区

北山中学、桂山学府铭城、红旗小学、东城上景3幢、4幢、5幢、10幢;永荣小区8~11号楼

0.20

5001181L09

 

40

居住区

东科好望岭、荫山小区、东科兰乔圣菲、绿野香洲、松竹小区、绿韵堡、国瑞嘉苑、法院小区

0.21

5001181L04

41

居住、教育、医疗卫生混合区

永川长康中西医结合医院、重庆爱颐养老院、重庆市永川区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重庆市永川区胜利中学、西北小学、重庆市华为技工学校、财苑小区、金利达花园、欣馨花苑、胜利小区、枣园小区、电力新村

0.19

5001182L06

42

居住、教育混合区

永和小学、和玉天籁城、铭森永青花苑、西城康郡住宅小区、探花庭园

0.21

5001182L04

43

居住、教育混合区

南方花园、威尼斯蓝湾、长岛汇、昌南中学

0.14

5001182L04

44

教育区

重庆市渝西卫生学校(新校区)

0.11

5001182L16

45

居住、机关团体、医疗卫生混合区

棠城佳苑、温馨花园、美馨花园、圣地豪庭、桂花苑小区、胜保小区、人事局家属院、永川医院、萱花新村、建馨小区、永川海名微医院、区市场监管局、百年华庭、豪都佳苑、老公安局家属院、舒心苑、宇界尚城、车管所七分所、永川区城市管理局、胜利路街道办、萱花路派出所、石油四大队

0.35

5001182L06

备注: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执行,其中,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临街建筑根据其所在功能区类型分类执行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

 

附件2

永川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管理要求责任划分表

序号

类别

具体要求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备注

1

噪声源头防控

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在交通干线两侧、工业企业周边等地方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还应当按照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

区住房城乡建委

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2

工业噪声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新建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改建、扩建工业企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业噪声污染。

区经济信息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3

建筑施工噪声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

相关镇街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4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城市管理或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于开始施工1日前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区住房城乡建委

相关镇街

《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5

交通运输噪声

新建公路、铁路线路选线设计,应当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新建民用机场选址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标准要求。

区交通运输委

规划自然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6

新建、改建、扩建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高速公路、城市高架、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等,建设单位应当采用低噪声技术和材料,在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重点路段采取设置声屏障、铺设低噪声路面等减少振动、降低噪声的措施,符合有关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标准要求。道路减速带应当优化设置方案,并采用低噪声材料建设。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交通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责令制定、实施治理方案。

区交通运输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7

民用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以及监测结果确定的民用航空器噪声对机场周围生活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域,并实施控制。在禁止建设区域禁止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在限制建设区域确需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噪声敏感建筑物进行建筑隔声设计,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相关标准要求。

区交通运输委

相关镇街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8

社会生活噪声

除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外,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前15日内以及其他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特殊活动期间,禁止在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扰民的活动。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教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文化旅游、海事等部门对前款规定的可能产生噪声影响的活动,作出时间和区域的限制性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镇街

《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9

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抢险、抢修、救灾等紧急情况;(2)依法批准的文化、体育、庆典等社会活动;(3)各类学校、幼儿园播放广播体操、眼保健操以及举办运动会、升旗仪式的。

区公安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教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10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区公安局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区公安局

相关镇街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11

信息公开

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范围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范围应当向社会公布

区生态环境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附件3

永川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分布图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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