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政策解读

日期:2026-02-03


一、修订背景

永川区现行《永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永川府办发2021116号)已实施多年。2023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渝府办发〔202342号),2024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同年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市监特设发〔202441号),对特种设备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新要求。同时,永川区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践中,也发现原预案存在应急指挥体系覆盖不足、响应流程不够细化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局及局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永川区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能力,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草拟了《永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版)》。

二、主要内容

新版预案共9章,在结构、内容上均有优化,核心调整如下:

(一)总则

一是适用范围。覆盖永川区行政区域内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特种设备范围以国务院公布目录为准。二是工作原则。新增“生命至上”“协同配合”原则,级预案原则保持一致。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是成员单位新增区委网信办等,完善联动网络。二是现场指挥机构分工。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事故调查组等8个工作组,分别承担信息汇总、搜寻救援事故处置等职能,明确组成责任单位,分工更具体。

(三)监测预警

一是形成机制。要求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二是细化预警行动。明确预警信息发布后,可根据情况采取的相关措施,形成相关环节工作流程图

(四)应急响应

一是信息报告。新增信息上报流程图,明确上报流程及各环节信息报告时限是响应调整与终止。新增响应级别动态调整机制,明确根据形势变化,应当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避免应急过度或不足。

(五)预案管理与更新

新增章节“预案管理与更新”,一是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永川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日常管理部门及评估周期。二是细化要求明确各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与自身责任对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六)附则

一是细化特种设备事故解释,说明不属于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事故的六种情形;二是规范管理与效力衔接,明确预案自印发之日(2026120日)起施行,原2021年版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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