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永川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编制过程
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深改组第14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经济社会发展要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强化空间、总量和生态环境准入管控,在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下,长江经济带各省(直辖市)全面开展了“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为顺利推进“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我市采取了市区两级结合、上下联动、齐头并进的工作模式。2018年5月我区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镇街和部门意见,先后于2018年、2019年5次组织镇街、部门、产业园区召开意见征求会。2019年10月,重庆市“三线一单”成果通过生态环境部专家验收。2019年12月,我区按要求完善成果,再次征求部门、专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2020年6月,我区“三线一单”编制成果满足市级编制组要求(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渝长战办〔2020〕3号明确)。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20〕11号)、《重庆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三线一单”有关工作的函》(渝长战办〔2020〕3号)文件要求,各区县政府应发布本辖区三线一单。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送审稿)》分为总体要求、分区管控、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实施时间五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及2020年、202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总体目标。
(二)关于分区管控。明确了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结果,我区国土空间按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大类划分16个环境管控单元。明确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的范围,针对三类单元提出了分区的环境管控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重点管控单元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三)关于工作要求。为便于数据集中管理、查询、应用等,依托市级建立的成果数据应用平台,将我区数据融合其中,实行信息共享共用。将“三线一单”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规划编制的基础,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及具体实施的基础和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明确了“三线一单”定期与特殊情况相结合的更新与调整程序和要求。
(四)关于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保障,资金、技术保障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三、适用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名词解释
三线一单: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环境管控单元:指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区域,衔接行政边界,划定的环境综合管理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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