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民政和社会事务办、财政办: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补助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06〕189号)和2011年区政府第43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精神,经区民政局和区财政局研究,决定提高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标范围
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
二、提标标准
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在原救济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31元(矽肺病一、二、三期救济金标准不变)。
三、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标准从发文之日次月起执行。救济经费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给镇(街道)财政办打卡发放,所需经费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及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调标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
2023年11月23日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印发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