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27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2〕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027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2〕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2-01-27 | ||||
发布日期: | 2022-02-1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有效性: |
永川府办发〔2022〕11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土壤
(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土壤
(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目 录
一、进展与形势 - 4 -
(一)工作进展 - 4 -
(二)形势研判 - 6 -
二、总体要求 - 9 -
(一)指导思想 - 9 -
(二)基本原则 - 9 -
(三)主要目标 - 10 -
三、主要任务 - 11 -
(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 11 -
(二)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 18 -
(三)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 19 -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 23 -
四、重大工程 - 24 -
(一)调查与评估工程 - 24 -
(二)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 - 25 -
五、保障措施 - 26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26 -
(二)完善经济政策 - 27 -
(三)强化监督考核 - 27 -
(四)加大宣传引导 - 27 -
附件1永川区土壤污染监管重点企业名单 - 29 -
附件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程 - 30 -
附件3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程 - 31 -
附件4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 - 32 -
附件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 33 -
附件6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34 -
附件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36 -
附件8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 37 -
附件9永川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程分布图 - 46 -
附件10永川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程分布图 - 47 -
附件11永川区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分布图 - 48 -
重庆市永川区“十四五”土壤
(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关系美丽永川建设。“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地下水管理条例》(国令第748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永川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永川府办发〔2021〕60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进展与形势
(一)工作进展
“十三五”以来,全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土壤〔2018〕143号),推进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1.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掌握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全区受污染耕地全部为安全利用类耕地,无严格管控类耕地,受污染耕地面积为46220.53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地见效,全面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已查明的受污染耕地全部实现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7%。涉土源头防治不断深入,逐年发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各项源头防治措施逐步落地,一类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0%,排查涉镉重金属重点行业污染源对象44家。污染地块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建立了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库和疑似污染地块名单25块,累计完成了21块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完成了化工片区内4块污染地块原址修复,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完成3家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整治,筛选出24家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拟定了永川区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开展了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防治的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撑从无到有,不断增强。
2.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持续推进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已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页岩气开采、煤矿开采废水得到合理治理,关闭矿井全部实施封井回填。完成大安工业园区“双源”地下水调查试点,地下水污染防治初见成效,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
3.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取得进展。农村环境整治稳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区15个“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定并开展水质监测,完成2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8%,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厂(站)共计62座,日处理规模达到15570吨。开展“千沟万塘”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共排查农村沟渠、坑塘上万条(个),整治污染沟渠159条,坑塘453个,沟塘水环境质量普遍好转。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区累计完成卫生改厕2.2万户,建成国家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1个,市级美丽宜居村56个,区级示范清洁田园60片,清洁示范院落233个。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行政村比例达10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8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推进。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分调整工作,整治畜禽养殖场(户)1604家,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呈下降态势,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预计达到93%,全区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40%,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优化了秸秆农膜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8%,建立了以镇街为单位的秸秆禁烧网格式监管体系。开展冬水田示范工程建设,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生态循环农业得到了发展。
(二)形势研判
1.主要问题
(1)局部区域土壤与地下水问题较为突出。全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局部区域问题较为突出。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总体较大,重点行业企业关闭腾退后形成的污染地块数量在持续增加,地下水污染源周边的地下水环境状况底数不清,部分地下水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存在特征污染物超标情况。受污染耕地精准实施安全利用技术水平不高,巩固和提升安全利用类耕地依然艰巨。
(2)土壤与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压力较大。全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污染的源头防控需要加强,大幅度减少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输入,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任重道远。部分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意识薄弱,确保腾退工业企业用地不再出现污染地块任务艰巨。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绿色修复理念尚未普及,修复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防治有待进一步强化。
(3)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农村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突出短板,全区仍有94个行政村未达到环境整治要求,已整治地区成效还不稳定。全区仍有24条农村黑臭水体,亟待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滞后,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仅为28%。
农业源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市排名仍处高位,畜禽散养和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日益突出。近年来,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显著成效,但粪肥还田不规范,种养结合机制仍不完善,水产养殖方式仍然较粗放,导致部分地区水体污染和生态破坏。
(4)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已有监测数据分散在各部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监督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现代化手段在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决策支撑和环境监管中应用不足。基层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人才队伍建设薄弱,对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缺乏专业技术和经验,难以满足环境监管工作需要。
(5)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联动监管有待完善。部分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意识薄弱,生产经营中“重水、气,轻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普遍存在,多数未建立有效的土壤、地下水环境管理体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在统筹推进、信息共享、考核督导等方面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存在不足。
2.面临机遇与挑战。“十四五”期间,国家重大战略交汇为永川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将推动绿色发展进入新阶段。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国家战略明确西部高质量发展路径,永川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重要节点、主城都市区战略支点,位于成渝发展主轴上,将受益于两地协同合作过程中释放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福利,将成为支撑成渝城市群发展的“脊梁”,生态建设与环境治理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区域、流域的环境治理和绿色发展深入走向生态环境共享共治,为永川区建设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统筹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难度增加。全区近年来大力发展大数据、智能化等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取得明显成效,但历史遗留土壤污染地块整治任务仍十分艰巨。临江河流域水产养殖废水污染问题,以及部分规模养殖场消纳地不足等问题亟待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仍滞后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部分已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率低于标准的60%。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不欠新账、逐步还旧账的压力依然很大。
“十四五”期间,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坚定推进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实现美丽永川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永川“2235”总体发展思路,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加快建设水清水秀美丽永川。
(二)基本原则
1.保护优先,源头减量。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强化环境准入。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2.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类施策、分阶段整治。
3.系统治理,协同防控。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污染防控环节,协同水、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4.强化监管,依法治污。构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监测网络,健全污染防治大数据平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进一步保障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到2035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全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得到完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基本实现,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表1“十四五”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
类 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属性 |
2020年 |
2025年 |
2035年 |
现状值 |
目标值 |
目标值 | ||||
1 |
土壤生态环境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97% |
完成市定任务 |
有效保障 |
2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约束性 |
100% |
有效保障 |
有效保障 | |
3 |
地下水生态环境 |
“双源”周边地下水监测评价点位水质 |
预期性 |
-- |
总体稳定 |
总体改善 |
4 |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约束性 |
28% |
40% |
80%以上 |
5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 |
约束性 |
-- |
40% |
90%以上 | |
6 |
化肥使用量 |
预期性 |
-- |
持续减少 |
稳中有降 | |
7 |
农药使用量 |
预期性 |
-- |
持续减少 |
稳中有降 |
注:“*”表示“十四五”新增设或统计口径较“十三五”有变化。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1.整体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1)实施土壤空间布局管控。实施“多规合一”空间布局,区级各部门在编制永川区“十四五”各项规划,围绕“五山五河一网”生态空间格局,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土壤环境承载力,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合理确定土壤环境功能定位,确保土地利用方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执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重庆市产业禁投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印染、纸浆制造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对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3)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严格执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制度,严格审查把关,加强质量监管,夯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控“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行业建设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2.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
(1)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渝发改投〔2018〕541号)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新建工业项目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督促企业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重点行业企业有关防腐蚀、防泄露设施和泄露监测装置的设计、建设和安装符合国家规范,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
(2)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监管。根据永川区重点行业企业分布、规模和污染排放情况,严格落实把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制革、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本区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督促被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土壤进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土壤环境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
专栏1 永川区土壤污染监管重点企业名单 |
|
(3)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督促中船重工重庆液压机电、川亿电脑、跃进机械等涉重金属在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增一类重金属排放量,未取得总量指标的不予审批相关项目环评。持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深入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规范化整治,严格按照相关重点行业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标准要求审批新建项目,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制度,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重点行业一类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减排目标。
专栏2 永川区涉重金属企业名单 |
|
(4)规范企业拆除、搬迁活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建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时,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区生态环境、经济信息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止拆除过程中污染土壤。
3.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1)优先保护类耕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推行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化、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与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切实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2)安全利用类耕地。持续推进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推广施用改良剂、翻耕、种植绿肥,以及品种调整、优化施肥、水分调控、叶面调控等措施,确保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6220.53亩。分年度制定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以乡镇为单位推进落实,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定任务。
(3)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强化对重点地区粮食收购和加工企业的监管,督促开展收购和加工粮食的重金属检测,对于超标的,专库收储,严格管理,禁止流入口粮市场。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米制品,加大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按照“每10万亩耕地建设1个耕地质量监测点”要求,健全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维护13个已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正常运行,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
(5)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区域,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2021年,完成对“十三五”期间整治销号的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成效 “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在2025年前,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督促整治单位编制整治方案,有计划分批次完成整治工作。
专栏3 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 |
1.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整治“回头看”清单:
2.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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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筛查工作,动态更新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库和项目库。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依法督促相关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
(2)强化污染地块空间用途管制。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3)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将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完善联动监管机制,防止污染地块未开展或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即开发建设。
5.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1)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水利配套设施,改善耕地基础条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在粮食主产区,实施强酸性土壤降酸改良工程,通过完善田间排灌工程,结合施用石灰性土壤调理剂、增施有机肥和改善耕作制度等综合措施,提升土壤pH值,增强土壤抗酸化缓冲能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2)推进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志,发布公告,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地块,相关责任方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现阶段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优先治理修复,到2025年底完成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重庆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重点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以及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二次污染,确保实现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
(3)加强信息公开。2021年起,在土地出让以及房地产出售等环节,土地使用权人应公开地块原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治理和修复情况。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房地产出售环节污染土壤防治公示情况检查。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项目施工过程信息公开。
(4)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全面梳理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以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露天矿山堆场、已经硬化的工业广场等易复耕复绿,高速公路沿线等可视范围内的三类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为重点,有序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到2025年,以‘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原则编制修复方案,逐年完成废弃矿山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施134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恢复损毁面积112.6公顷。
(5)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督促矿山企业依法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善和落实水土环境污染修复工程措施,切实防治土壤污染。以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绿色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目标,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创建市级绿色矿山4个。
专栏4 永川区“十四五”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
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名录(4个):
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实行规范化管理(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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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以保护和改善地下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强基础、建体系、控风险、保安全”的思路,提升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地下水“双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划定保护区、防控区以及治理区,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进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以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生活垃圾填埋场、页岩气开采等场地为重点,制定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逐步开展防渗监测评估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探明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机理和防治路径,建设用地与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应纳入地下水有关内容。
(三)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按照“一控、二减、三基本”要求,以耕地地力评价和测土配方为依托,以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为目标,加快推进测土施肥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大配方肥和商品有机肥推广力度,重点推广茶叶、茎果等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采取农作物生长关键时刻集中施药措施,实现农药化肥用量持续平稳下降,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到2025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分年度完成市级下发任务。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实行农药销售与疫情的信息化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力争提高到42%。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及健康养殖。秉持“生态环保、绿色发展、循环养殖”的发展理念,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深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构建种养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引导规模养殖场优化布局,完善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设施,大力提高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探索建立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化机制,加大“低小散”企业整治力度,实现行业结构合理化、区域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着力推广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池塘底排污生态化改造、多级人工湿地、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生态沟渠净水、多级沉淀池、资源化利用等多种措施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提高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覆盖率。推进种养结合,利用养殖尾水作为周边种植业灌溉用水,或将已经治理的养殖尾水循环使用,实现节水减排,到2022年,全面完成养殖池塘550万吨尾水治理;到2025年,实现规模化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有效治理。重点打造重庆市永川区大竹溪水花基地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和实施何埂镇圣水河流域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示范。
(3)统筹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积极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快标准地膜推广应用。建立农膜废弃物贮运机制,将农膜回收工作纳入各镇街工作考核范畴,积极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回收体系,建立回收试点,以点带面开展农膜回收工作,完善农膜回收网络建设。同时,积极推广地膜减量替代技术,进一步强化监督,净化市场、进一步规范农膜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农民应用可降解地膜,确保棚膜、地膜能够有效回收,从源头控制农膜污染,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广秸秆离田生产有机肥、腐熟发酵等多元利用技术,建成投运五间镇处理秸秆的有机肥加工厂1座。集成推广经济适用的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模式,到2022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隔离网、监控设备、标牌、界牌和道路交通标志等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完善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责任。
(2)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户厕所改造与农村污水治理、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机衔接,以建立粪污收集处理体系为重点,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全区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7%。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条件的城镇近郊农村,推广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模式,加强镇街污水管网维护管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强对人口聚集程度较高、污水产生规模较大的乡镇和村聚居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在确保已建设施稳定运行基础上,分步推进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到81.6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3)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严格落实对生活污水运营单位运行台账监管。到2022年,督促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厂(站)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监管工作。
专栏5 永川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站) |
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5个):黄文场污水处理站、铜鼓污水处理站、李家湾污水处理站、万寿污水处理站、蚂蟥桥污水处理站。 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下(18个):尖山污水处理站、大磨污水处理站、粉店污水处理站、张家污水处理站、九层岩污水站、石碓窝污水站、隆济污水站、高坡污水处理站、花果山村污水站、登东污水处理站、普莲污水处理站、复兴污水处理站、中心桥社区污水处理站、新店拉法基安置区污水处理站、三星桥污水处理厂、韦家沟污水站、双楼污水处理站、观音桥污水站。 |
(4)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工程,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集中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提升农村水环境质量。根据黑臭水体程度、污染成因、水文气候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因河因塘施策,分区分类,标本兼治,到2025年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对整治后的水体纳入河长制管理,防治黑臭水体返黑返臭。
(5)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大力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治理。巩固提升前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依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片,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千村示范行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与再生资源利用“两网融合”,着力构建“区-镇街-行政村”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实施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处理,指导种植大户、院落集中建设沤肥池、沼气池,对易腐垃圾进行肥料化、燃料化处理,探索农村易腐垃圾就地无害化堆肥处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到2021年底,全区10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并长期实施垃圾分类。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1.提升监管能力
(1)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努力促进各部门监测数据共享。强化队伍建设,配备X荧光衍射土壤测试仪等一批先进的监测仪器设备,强力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匹配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对土壤环境监测的需求。
(2)组织参与培训。积极选派人员参加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应急以及农业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培训。环境监测人员每年参加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参加1轮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农业及相关部门,每年对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农民至少开展1次农业知识与技术培训。
2.强化监督执法
(1)加大执法力度。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重点监管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监管监测,提升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监测与监管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2)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填埋含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行为,并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3.加强技术推广。比选形成一批成熟适用、经济可行的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加强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在农用地方面,重点推广品种调整、优化施肥、水分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等农艺调控技术。在污染地块方面,重点筛选经济高效的修复技术。积极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本土环保企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研发,推动土壤污染防治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
四、重大工程
(一)调查与评估工程
1.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以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制革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程,规范填报重庆土壤信息系统和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
专栏6 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 |
|
2.地下水生态环境调查评估工程。配合市局开展“双源”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针对“一企一库”“两场两区”等六类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实施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积极推进永川中明港桥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程开展。
专栏7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程 |
永川中明港桥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二)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
1.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实施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修复工程,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在污染地块数量多、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大的区域,以无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灭失,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实施一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
专栏8 土壤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 |
1.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修复工程: 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类任务46220.53亩。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
|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实施源头减量、过程拦截、生态修复措施,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整县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重点流域水质和农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专栏9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
1.农村种植业污染防治:
2.农村养殖业污染防治:
|
3.农村黑臭水体及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全区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截污纳管、清淤疏浚、水体及岸线垃圾清理、水体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工程,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工程,加强农村水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体返黑返臭。
专栏10 农村黑臭水体及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1.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实施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工程,以镇街为单位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完成马银河支流(河)、大通河(河)、堰坝桥小河沟(河)、竹溪河油坊桥生活污水排口(河)、金龙河樱花谷段(河)、九龙河油坊沟(河)、金鼎村新屋院子(河)、圣水河景圣村段(河)、王坪河王坪村段(河)、转龙小溪河(河)、蔡家湾关门四社沟(沟渠)、瓦窑三队污水沟(沟渠)、瓦窑南华小区背后沟(沟渠)、砖房院子沟(沟渠)、夏家河坝沟(沟渠)、东王庙沟(沟渠)、石堰沟(沟渠)、三星桥小河(沟渠)、石庙社区排污沟进入金星水库大安街道二郎坝村段(沟渠)、乐和乐都污水处理站外溪沟(沟渠)、凤桥河登东场镇段(沟渠)、柳和物流排污沟(沟渠)、吴先金宰鸭厂排污口(沟渠)、宝峰河宝峰场镇段(沟渠)等24条黑臭水体整治。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新建农村无害化厕所1.5万个。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任务分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永川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责任清单,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污染防治质量负总责的要求,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合力、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城乡建委、水利、交通、林业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保护职能,每年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区生态环境局。
(二)完善经济政策
严格按照重庆市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由区县承担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事项和支出责任,积极争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全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做好预算安排。同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强化监督考核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将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实绩考核范围,作为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党政一把手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土壤日等重要环保宣传活动和“美丽永川,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等,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宣传培训,采用培训班、现场会、视频会等形式,组织召开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技术培训。推进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党政机关、学校、工厂、社区、农村等环境宣传培训工作,大力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形成全社会保护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的良好氛围。
附件:1.永川区土壤污染监管重点企业名单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程
3.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程
4.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
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6.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7.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8.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9.永川区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工程分布图
10.永川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程分布图
11.永川区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分布图
附件1
永川区土壤污染监管重点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是否 在产 |
行业类别 |
1 |
川亿电脑(重庆)有限公司 |
重庆市星光大道999号 |
是 |
印制电路板制造 |
2 |
重庆丰化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大安工业园区 |
是 |
化学农药制造 |
3 |
重庆市永川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芋荷湾村 |
是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
4 |
重庆中明港桥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永川区松溉镇港桥工业园区 |
是 |
危险废物治理 |
5 |
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重庆永川工业园区港桥工业园 |
是 |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
6 |
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四望山村 |
是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投资估算 (万元) |
完成 年限 |
责任单位 |
1 |
重庆市永川区衡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永川区三教镇利民村 |
30 |
2025年 |
重庆市永川区衡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 |
重庆大安盈德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永川工业园区大安组团 |
50 |
2025年 |
重庆大安盈德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3 |
重庆市永川区名键钢制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重庆市永川区三教镇内环路35号 |
50 |
2025年 |
重庆市永川区名键钢制品有限公司 |
4 |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
重庆市永川区三星路12号 |
50 |
2024年 |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 |
5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 |
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2169号 |
50 |
2023年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附件3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年限 |
1 |
永川中明港桥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重庆市永川区港桥工业园区 |
200 |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
重庆市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025年 |
附件4
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投资估算 (万元) |
责任单位 |
完成年限 |
1 |
风险管控类 |
重庆永川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炭黑车间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
30 |
重庆永川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25年 |
2 |
风险管控类 |
重庆市永川区莲花制革工业园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
50 |
重庆市永川区陈食街道办事处 |
2025年 |
3 |
治理修复类 |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1000 |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 |
2025年 |
4 |
治理修复类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500 |
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2025年 |
5 |
治理修复类 |
重庆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500 |
重庆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2023年 |
附件5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序号 |
项目类型 |
主要内容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年限 |
1 |
农村种植业污染防治 |
推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 |
200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2 |
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化种植技术推广。 |
400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
3 |
农村养殖业污染防治 |
规模化以上水产养殖尾水有效治理。 |
900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5年 |
4 |
实施重庆市永川区大竹溪水花基地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 |
1653.49 |
区农业农村委 |
卫星湖街道 |
2023年 | |
5 |
实施何埂镇圣水河流域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示范 |
528.49 |
区农业农村委 |
何埂镇 |
2023年 |
附件6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序号 |
水体名称 |
水体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年限 |
1 |
大通河 |
河 |
50 |
区生态环境局 |
临江镇 |
2021年 |
2 |
堰坝桥小河沟 |
河 |
50 |
区生态环境局 |
南大街街道 |
2021年 |
3 |
圣水河景圣村段 |
河 |
50 |
区生态环境局 |
五间镇 |
2021年 |
4 |
王坪河王坪村段 |
河 |
50 |
区生态环境局 |
来苏镇 |
2021年 |
5 |
转龙小溪河 |
河 |
50 |
区生态环境局 |
朱沱镇 |
2021年 |
6 |
蔡家湾关门四社沟渠 |
沟渠 |
20 |
区生态环境局 |
陈食街道 |
2021年 |
7 |
瓦窑三队污水沟渠 |
沟渠 |
20 |
区生态环境局 |
陈食街道 |
2021年 |
8 |
石堰沟 |
沟渠 |
30 |
区生态环境局 |
茶山竹海街道 |
2021年 |
9 |
凤桥河登东场镇段 |
沟渠 |
30 |
区生态环境局 |
宝峰镇 |
2021年 |
10 |
宝峰河宝峰场镇段 |
沟渠 |
30 |
区生态环境局 |
宝峰镇 |
2021年 |
11 |
石庙社区排污沟进入金星水库大安街道二郎坝村段 |
沟渠 |
30 |
区生态环境局 |
大安街道 |
2021年 |
12 |
三星桥小河 |
沟渠 |
5 |
区生态环境局 |
永荣镇 |
2022年 |
13 |
乐和乐都污水处理站外溪沟 |
沟渠 |
10 |
区生态环境局 |
卫星湖街道 |
2022年 |
14 |
柳和物流排污沟 |
沟渠 |
29.61 |
区生态环境局 |
南大街街道 |
2022年 |
15 |
吴先金宰鸭厂排污口 |
沟渠 |
13.11 |
区生态环境局 |
南大街街道 |
2022年 |
16 |
金龙河樱花谷段 |
河 |
5 |
区生态环境局 |
金龙镇 |
2022年 |
17 |
金鼎村新屋院子 |
河 |
20 |
区生态环境局 |
金龙镇 |
2023年 |
18 |
东王庙沟渠 |
沟渠 |
16.08 |
区生态环境局 |
南大街街道 |
2023年 |
19 |
马银河支流 |
河 |
20 |
区生态环境局 |
陈食街道 |
2023年 |
20 |
瓦窑南华小区背后沟渠 |
沟渠 |
5 |
区生态环境局 |
陈食街道 |
2023年 |
21 |
竹溪河油坊桥生活污水排口 |
河 |
30 |
区生态环境局 |
卫星湖街道 |
2024年 |
22 |
九龙河油坊沟 |
河 |
30 |
区生态环境局 |
金龙镇 |
2024年 |
23 |
夏家河坝沟渠 |
沟渠 |
85.5 |
区生态环境局 |
南大街街道 |
2024年 |
24 |
砖房院子沟渠 |
沟渠 |
73.94 |
区生态环境局 |
南大街街道 |
2025年 |
附件7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序号 |
主要建设内容 |
投资估算 (万元)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实施周期 |
1 |
实施农村污水治理,每年新建农村无害化厕所3000个,到2025年,新建农村无害化厕所1.5万个 |
1500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附件8
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分解表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实施 周期 | ||||
(一)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风险管控 |
|
|
| |||||
1 |
1.整体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
实施土壤空间布局管控 |
实施“多规合一”空间布局,区级各部门在编制永川区“十四五”各项规划,围绕“五山五河一网”生态空间格局,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相关要求,充分考虑区域土壤环境承载力,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合理确定土壤环境功能定位,确保土地利用方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
2021-2022年 | ||
2 |
严格环境准入 |
严格执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重庆市产业禁投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印染、纸浆制造等存在污染风险的工业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
长期 | |||
3 |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对未进入工业园区的项目,或在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以外区域实施单纯增加产能的技改(扩建)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 |
长期 | ||||
4 |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联动机制 |
严格执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制度,严格审查把关,加强质量监管,夯实产业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做好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
区生态环境局 |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长期 | |||
5 |
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严控“两高一资”和过剩产能行业建设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和一、二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 |
长期 | ||||
6 |
2.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 |
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 |
严格执行《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等法律及相关政策,新建工业项目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相关镇街 |
长期 | ||
7 |
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督促企业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高新区管委会、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相关镇街 |
长期 | ||||
8 |
重点行业企业有关防腐蚀、防泄露设施和泄露监测装置的设计、建设和安装符合国家规范,从源头上消除土壤污染。 |
区经济信息委 |
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管委会、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相关镇街 |
长期 | ||||
9 |
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监管 |
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10 |
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督促被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自行对其用地土壤进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开展土壤环境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11 |
严格管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 |
督促涉重金属在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涉重金属重点行业新增一类重金属排放量,未取得总量指标的不予审批相关项目环评。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12 |
持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控平台联网。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13 |
深入推进涉重金属企业规范化整治,严格按照相关重点行业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标准要求审批新建项目,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制度,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重点行业一类重金属污染物(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总量减排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 |
2021-2025年 | ||||
14 |
规范企业拆除、搬迁活动 |
督促重点行业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建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时,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区生态环境、经济信息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止拆除过程中污染土壤。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经济信息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15 |
3.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
优先保护类耕地 |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基本农田等空间管控边界。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长期 | ||
16 |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农业农村委 |
长期 | ||||
17 |
推行秸秆还田、化肥农药减量化、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与轮作等措施,切实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18 |
推行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切实保护优先保护类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19 |
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从严查处向农田施用不达标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相关镇街 |
长期 | ||||
20 |
安全利用类耕地 |
持续推进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到46220.53亩。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21 |
分年度制定耕地安全利用方案,以乡镇为单位推进落实,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市定任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22 |
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
强化对重点地区粮食收购和加工企业的监管,督促开展收购和加工粮食的重金属检测,对于超标的,专库收储,严格管理,禁止进入口粮市场。 |
区发展改革委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23 |
对市场中流通的大米及米制品,加大抽检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24 |
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 |
健全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体系,维护13个已建成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正常运行,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年度变更评价。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25 |
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 |
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重点排查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区域、耕地土壤重金属超标区域,动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26 |
2021年,完成对“十三五”期间整治销号的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整治成效 “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1年 | ||||
27 |
在2025年前,按照市局要求,督促整治单位编制整治方案,有计划分批次完成整治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2-2025年 | ||||
28 |
4.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
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筛查工作,动态更新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数据库和项目库。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长期 | ||
29 |
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依法督促相关单位调查并上报土壤污染状况。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
30 |
对列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地块,因地制宜适当提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化解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与土地开发进度之间的矛盾。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
31 |
强化污染地块空间用途管制 |
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
32 |
从严管控农药、化工等行业的重度污染地块规划用途,确需开发利用的,鼓励用于拓展生态空间。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
33 |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 |
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34 |
将污染地块空间信息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共享疑似污染地块及污染地块空间信息;生态环境部门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完善联动监管机制,防止污染地块未开展或未完成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即开发建设。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35 |
5.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
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 |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36 |
推进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 |
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
长期 | |||
37 |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志,发布公告,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相关责任方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
长期 | ||||
38 |
现阶段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优先治理修复,到2025年底完成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重庆树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重庆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等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39 |
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重点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以及农药类等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异味等二次污染,确保实现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交通局、相关镇街 |
长期 | ||||
40 |
加强信息公开 |
2021年起,在土地出让以及房地产出售等环节,土地使用权人应公开地块原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治理和修复情况。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
长期 | |||
41 |
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房地产出售环节污染土壤防治公示情况检查。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 |
长期 | ||||
42 |
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项目施工过程信息公开。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43 |
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 |
实施134个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修复治理,恢复损毁面积112.6公顷。其中2021年完成12个地块,2022年完成8个地块,2023年完成49个地块,2024年完成37个地块,2025年完成28个地块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44 |
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 |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1年重庆市永川区黄瓜山砂石开采有限公司完成绿色矿山建设,重庆蒋陶石英砂有限公司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实行规范管理;2022年重庆市永桓砂石开采有限公司完成绿色矿山建设;2023年重庆市科海粘土矿有限公司神罗沟采场完成绿色矿山建设;2024年重庆市永川区强龙石英砂厂完成绿色矿山建设,重庆雕美石材有限公司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实行规范管理;2025年重庆市永川区宏佳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广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个矿山参照绿色矿山标准实行规范管理。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二)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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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配合市级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监测、评估 |
配合市级开展地下水“双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划定保护区、防控区以及治理区,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体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
长期 | |||
46 |
配合市级持续推进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区生态环境局、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相关镇街 |
长期 | ||||
47 |
配合市级制定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逐步开展防渗监测评估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 |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相关镇街 |
长期 | ||||
48 |
配合市级探明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机理和防治路径,建设用地与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农用地地块污染防治工作应纳入地下水有关内容。 |
区生态环境局 |
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相关镇街 |
长期 | ||||
49 |
积极推进永川中明港桥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开展。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三)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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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确保到2025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分年度完成市级下发任务。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51 |
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实行农药销售与疫情的信息化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力争提高到42%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52 |
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及健康养殖 |
进一步探索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化机制,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53 |
持续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提高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覆盖率。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54 |
持续推动水产养殖尾水治理专项整改工作,到2022年,全面完成养殖池塘550万吨尾水治理;到2025年,实现规模化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有效治理。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55 |
重点打造重庆市永川区大竹溪水花基地段水生态修复+面源污染防治项目。 |
区农业农村委 |
卫星湖街道 |
2021-2023年 | ||||
56 |
实施何埂镇圣水河流域水产养殖尾水处理项目示范。 |
区农业农村委 |
何埂镇 |
2021-2023年 | ||||
57 |
统筹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 |
积极推进农膜回收利用,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
区供销合作社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58 |
建成投运五间镇处理秸秆的有机肥加工厂1座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年 | ||||
59 |
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到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2021-2022年 | ||||
60 |
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 |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
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隔离网、监控设备、标牌、界牌等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
区水利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61 |
严格落实饮用水源地道路交通标志等设备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
区交通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62 |
完善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2年 | ||||
63 |
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监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责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水利局、相关镇街 |
长期 | ||||
64 |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到2025年,全区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7%。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65 |
加强对人口聚集程度较高、污水产生规模较大的乡镇和村聚居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改造,在确保已建设施稳定运行基础上,分步推进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牵头、相关镇街 |
长期 | ||||
66 |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到81.65%,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67 |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管 |
严格落实对生活污水运营单位运行台账监管。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长期 | |||
68 |
督促日处理能力500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进出水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厂(站)按照有关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2021-2022年 | ||||
69 |
严格落实污水处理厂污染治理设施日常监管工作。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区生态环境局、相关镇街 |
长期 | ||||
70 |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
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71 |
整治后的农村黑臭水体纳入河长制,防治水体返黑返臭。 |
区水利局 |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72 |
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着力构建“区-镇街-行政村”三级回收网络体系。到2021年,全区10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并长期实施垃圾分类 |
区城市管理局 |
相关镇街 |
2021年 | |||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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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1.提升监管能力 |
加强能力建设 |
加强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努力促进各部门监测数据共享。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
长期 | ||
74 |
强化队伍建设,配备X荧光衍射土壤测试仪等仪器设备。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财政局 |
2021-2025年 | ||||
75 |
组织开展培训 |
环境监测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环境执法人员每3年至少参加1次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76 |
农业及相关部门,每年对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农民至少开展1次农业知识与技术培训。 |
区农业农村委 |
区供销合作社、相关镇街 |
2021-2025年 | ||||
77 |
2.强化监督执法 |
加大执法力度 |
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78 |
重点监管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镀、危险废物处置、制革等重污染行业企业。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79 |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80 |
加大环境监管监测,提升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监测与监管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81 |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
健全全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司法局、区公安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管理局 |
长期 | |||
82 |
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填埋含重金属、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行为,并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
区生态环境局 |
区司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应急管理局 |
长期 | ||||
83 |
3.加强技术推广 |
在农用地方面,重点推广品种调整、优化施肥、水分调控、叶面调控、深翻耕等农艺调控技术。 |
区农业农村委 |
相关镇街 |
长期 | |||
84 |
在污染地块方面,重点筛选经济高效的修复技术。 |
区生态环境局 |
相关镇街 |
长期 |
附件10
永川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工程分布图
附件11
永川区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