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42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11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08 发布日期: 2022-1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金融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42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11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2-08
发布日期: 2022-12-2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金融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

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211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8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发展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重庆市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区第十次党代会2235总体思路,将永川区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特定此方案。

一、发展目标

2025年,初步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实现新增各类金融机构25家,机构类型更加丰富,金融市场更具活力;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5%以上,成为全区支柱产业,存贷款余额达到2200亿元;新增境内外交易所上市企业5

二、重点任务

一)丰富金融体系

1.打造功能性金融集聚区。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加大永川区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发挥永川区机构集中、资金融通、业务创新和信息集中的枢纽作用,努力使永川区成为区域性的资金聚集中心,辐射渝西片区。以建立和完善金融业态体系、金融功能体系、金融服务体系为主线,实现产业链、资金链和创新链的深度融合,引领成渝地区中部区域发展,开展产业链金融、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创新示范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和西部金融中心、泸永江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跨省联动,提升区域金融影响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永川银保监分局

2.壮大金融业规模。重点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来永设立分支机构以及区域性总部。鼓励金融机构制定专项信贷计划,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及信用贷款占比,支持银行机构拓展中间业务,扩大承兑汇票规模,规范发展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理财、担保、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等表外业务。发展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融资融券、股权直投等投融资业务。扩大保险市场规模,规范发展保险中介机构,完善保险营销体制。鼓励金融机构针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特殊需求,重点发展科技银行、专业银行、社区银行等支持创业创新和惠及民生的中小型银行,提升金融机构专业化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永川银保监分局

3.大力发展新型金融业态。加快推动基金、资产管理、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汽车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在永落地,推动区内新型金融业态不断完善,丰富金融市场主体。积极引进和发展一批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机构。加大与渝富资本、长嘉纵横、盛世景、中新基金管理公司等合作,组建总规模30亿的产业基金、天使基金,促进企业产业升级、大力发展基金招商,丰富企业招商模式。(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新城建管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二)强化金融功能

4.优化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推动国有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聚焦民生,规范机构运作,坚守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主业,适时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建设普惠金融示范区,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扩大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担保机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重庆农担公司永川分公司

5.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断丰富公司信用类产品,申请绿色、扶贫、双创、乡村振兴等专项债券,创新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储备机制和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不断提升永川区的资产证券化水平。鼓励区内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通过主板、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获得融资支持。发挥债券融资渠道作用,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支持企业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市场等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永续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其他企业债券获得融资。(责任单位:区金融办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新城建管委、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6.强化保险保障功能。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地方治理、构筑民生保障方面的功能作用,鼓励保险产品、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围绕基础农业和特色农业,大力发展水稻、生猪、茶叶、食用菌、花椒、龙眼等保险品种。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责任保险模式,加快建立多层次的巨灾保险体系,加强在医疗责任、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推进力度。促进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养老服务、社会健康管理及各类医疗保险,满足差异化的社会保障需求。大力发展科技保险、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等业务,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永川银保监分局

7.做优金融后台服务。依托永川大数据产业园,重点扶持发展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拓展金融产业链,完善金融后援中心、结算中心、灾备中心、数据处理中心、信用卡中心、呼叫中心等后台服务机构,拓展金融后台服务功能。大力开展金融客户服务、金融资讯信息服务、金融软件开发维护、金融科技人才培训等服务,为金融科技机构发展提供优质的后台服务环境。(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新城建管委、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推动金融创新

8.深化普惠金融试点。充分利用1+5+N金融服务港湾和1+2+N普惠金融服务到村行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人民银行支农、支小、科技创新、交通物流等再贷款政策工具,进一步加大对普惠小微及个体工商户、涉农企业、科技型企业、交通物流业等的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好金融助企纾困政策,按照延期还本付息要求,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对受困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积极实施信用村贷款贴息和普惠小微绿色贷款贴息,降低涉农和普惠小微贷款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以及中小微制造业企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提高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可获得性。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大力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9.探索绿色金融创新。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开展零碳示范园、零碳示范工厂、零碳示范项目建设。鼓励支持银行机构创新绿创贷”“节水贷”“环保贷”“绿票通等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强与绿色产业、绿色项目的金融需求对接,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模式,发展以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以及以绿色工程收费权和收益权为抵(质)押标的的新型绿色信贷。探索打造一批基础性、功能性、标杆性的绿色金融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示范工厂。支持发展信贷、基金、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各类绿色金融工具。支持绿色企业开展直接债务融资,鼓励发行绿色企业债、绿色公司债、绿色资产支持证券(ABS)、绿色项目收益支持票据等绿色债券产品。探索发行政府一般债券或专项债券用于绿色项目建设。推动发展绿色保险。探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等创新型保险服务。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积极争取全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在茶山竹海、松溉古镇等景区创建绿色低碳示范,探索EOD融资模式。(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文化旅游委生态环境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优化金融环境

10.做好金融人才服务。完善金融人才公共服务,在户籍、医疗保障、子女入学、创业投资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依托职教优势,强化基础金融人才培养,探索常态化的金融知识业务培训机制。依托江北嘴财经智库等智囊平台,坚持校企合作,引进和培育各类专业化金融教育服务机构、权威认证和金融培训组织,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从业人员职业培训,支持从业人员获取国际金融职业资格认证。(责任单位:区金融办、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人力社保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11.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健全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新型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提高实时监测和纠错能力,形成在线监测预警和常态化管理机制。探索监管数据系统和机构风险管控系统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增强风险监测的准确性和风险预警的及时性。健全金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形成及时、高效的风险处置协调机制。按照打早、打小、打苗头要求,加强风险排查,防范风险发生。按照一案一策,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加强追挽损工作,尽量降低参与者损失。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区市场监管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金融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充分调动各部门参与金融规划实施的积极性,按照各自职能履职尽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完善一站式、立体化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持和指导,健全金融创新发展政策支持体系,完善财政政策、人才政策等,促进现代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三)加强资源统筹统筹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工具、监管政策和国有平台,加强对金融资源的统筹调配力度,引导金融资源有序合理流动,针对行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适时实施专项调度。切实增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加大信息互换共享和协作配合,在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地方金融改革、业务发展等方面形成常态化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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