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305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1〕12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推进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林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1-00305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1〕12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03
发布日期: 2021-12-1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推进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林业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21〕129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推进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推进科学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3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推进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199号)精神,切实推动我区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区科学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以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市建设为契机,坚持总体谋划、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适地适绿,节约优先、量力而行,全面推行林长制,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努力把永川建成桢楠独秀、海棠飘香的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工作原则。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土地等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坚持科学选树、乡土优先,结合我区区树区花评选,宣传和推广适宜我区栽植的乡土树种。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编制落实绿化规划。依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完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城市绿化规划等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叠加至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多规合一。科学布局国土绿化空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规划范围、绿化目标任务,划定造林绿化重点区域,构建以五山五河一网多点为重点的国土绿化空间新格局。加强对绿化相关规划实施的检查与督促落实,确保规划严格执行与落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合理安排绿化用地。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宜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合理确定全区可营造林总量,建立绿化任务落实到国土调查数据库的会审制度,全面实行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为主开展绿化。增强城乡绿地的系统性、协同性,构建绿道网络,实现城乡绿地连接贯通。加大城乡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形成布局合理的公园体系。结合城市更新,充分利用城市废弃地、边角地、房前屋后等城市消极空间拆违建绿、留白增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修复还绿,推进立体绿化,建设小微绿地、口袋花园等,做到应绿尽绿。利用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地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种植乡土珍贵树种。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确需占用的,必须依法依规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禁止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合理利用水资源。国土绿化要充分考虑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城市绿化优先选用适合本区域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方式。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进雨水蓄积利用。推动再生水用于绿化灌溉、生态补水等,结合现有或规划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布局绿化用水管网设施,推进区域污水资源化循环利用。完善空中云水资源监测预报,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提高造林绿化效率。(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结合我区区树区花评选和重庆市主要造林树种名录和乡土树种草种名录,持续强化国有林场市级保障性苗圃、永川区桢楠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为全区科学绿化提供苗木支撑。根据我区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植被生长发育规律、生活生产生态需要,合理选择造林绿化树种草种,积极采用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审慎使用外来树种草种,提倡使用多样化树种营造混交林。江河两岸、湖库周边要优先选用抗逆性强、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防护性能好的树种草种。水土流失严重区域要优先选用根系发达、固土保水能力强的防护树种草种。水热条件好、土层深厚区域要优先选用生长快、抗病虫害的优良珍贵用材树种。居民区周边要兼顾群众健康因素,避免选用易致人体过敏的树种草种。城乡绿化应选择适度规格的苗木,尽量使用全冠苗。(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区新城建管委、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设计施工管理。承担国家投资或以国家投资为主的绿化项目建设单位要编制作业设计(或绿化方案,下同),绿化项目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作业设计的用地、用水、技术措施等进行合理性评价,并监督实施。社会普遍关心且政府主导的重大绿化项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绿化施工管理,强化对土壤、苗木栽植和地形的质量监管,充分保护原生植被、野生动物栖息地、珍稀植物等,禁止毁坏表土、全垦整地等,避免造成水土流失或土地退化。(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科学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全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聚焦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综合功能。以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为引领,构建以五山五河一网多点为重点的国土绿化空间新格局。五山:以云雾山、巴岳山、英山、箕山、黄瓜山等五大山脉为绿色生态保护屏障,重点从林地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矿山生态修复等方面加强对五个自然山体的保护,严守森林和林地红线,提升屏障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格局,实现人与自然双向保护五河:以长江、临江河、小安溪、九龙河、大陆溪等五条河流为生态发展带,按照治水植绿、见缝插绿的思路,加强河流沿岸林分保护和河流湿地保护,结合生态廊道建设、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实现江河沿岸森林资源的质量双增。一网: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为生态绿廊,基于生态兴城、和谐共生的原则,加强交通通道旁现有林分管护,通过生态廊道建设在林窗、空地栽植本地优良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彩色植物,提高路旁林分景观效果。多点:一是加强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石笋山森林公园、桃花源森林公园、云龙山森林公园、张家湾楠木自然公园、长江特有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等6个自然保护地保护和能力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管理能力;二是打造镇街农村休闲公园,根据各镇街实际,结合国家森林乡村建设、绿色示范村建设、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及林业楠木行动,以农村公共绿地为基础,打造农村休闲公园。(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新城建管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有序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认真执行国家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将前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纳入森林资源管理,严禁毁林复垦和随意改变林地用途,适时开展质量提升。建立退耕还林先核定再实施工作机制,加快落实国务院已批准的25度以上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的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区级有关主管部门要做好退耕地块的土地用途变更和不动产变更登记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要结合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科学发展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扎实开展城乡绿化。持续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市级绿色示范村创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落实《重庆市乡村规划设计导则》,推进乡村庭院绿化美化。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果林等绿色产业。巩固和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科学有序推动永川科技生态城核心区湿地公园建设。坚持提高城市品质,稳步开展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附属绿地建设,持续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彩化香化水平,持续推进美丽城市建设。尊重自然规律,坚决反对大树进城等急功近利行为,避免片面追求景观化,严禁脱离实际、铺张浪费、劳民伤财搞绿化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实施以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县道周边为重点的生态修复,打造通道生态窗口,建设绿色生态景观廊道。建设美丽农村路,开展公路两侧行道树建设。开展河渠周边绿化,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持续改善河湖岸线生态面貌。(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新城建管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对新造幼林地进行封山育林,强化抚育管护、补植补造,建立完善绿化后期管护制度和投入机制,提高成林率。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引领,优化国家储备林基地布局,大力开展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打造全国储备林建设样板。加大人工针叶纯林改造力度,探索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与马尾松林改培试点,推进健康森林建设,增强松材线虫病等有害生物灾害防控能力。国有林场要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科学、规范、可持续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着力提升绿地品质。优化绿地均衡布局,拓展城市公共绿色开敞空间,推进城市园林绿化补缺提质、老旧公园品质提升等。加强公交港湾、商圈等城市重要空间和节点绿地的完整性,开展补绿添绿,增加绿化覆盖面积。加强道路、水岸、山脚沿线等绿地空间的系统性,实施补栽补植,完善道路行道树骨架的连续性,提高道路林荫道推广率。加强飞絮、煤污病、致敏花粉等防治和治理,持续开展城市绿化植被体检形成植物健康评价体系,编制管护办法、技术规范和标准。(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防火能力建设及林草资源保护。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建设,建设森林防火智能监控、智能防火卡口、林下红外线自动报警、林区以水灭火保障等系统,推进造林绿化与森林防火生物阻隔带同步建设。严厉查处乱砍滥伐、非法开垦、非法侵占林地草地和城市公共绿地及公园绿地等违法行为。加强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的保护管理,开展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和鉴定、保护复壮、认养等。(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着力盘活资源提高绿化效益。依托森林、湿地、自然生态村落、古树名木、特色产业基地等资源禀赋,以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区,以创建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人家、绿色示范村等为载体,引导发展生态旅游及森林康养产业。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等,支持国有林场场外造林,积极推动集体林适度规模经营。重点支持以重庆理文造纸为龙头的林浆纸一体化林产加工和港桥园区木材加工贸易等生态惠民产业,完善产业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林草资源综合效益。(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全面开展监测评价。以国土三调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基础,开展绿化任务和绿化成果上图入库,推进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从规划设计、验收核查全过程监管,全面监测林地资源状况变化。对绿化地块建设地类跟踪监测并确认,确认地类纳入年度变更调查中,及时更新自然资源本底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统一管理和更新。结合遥感影像智能化提取以及大数据技术,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综合监测评价体系,运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监测评估国土绿化实施成效。建立智慧园林管理信息平台,构建城市园林绿地土壤质量大数据库和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投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按照区级统筹、社会参与的原则,统筹好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用于重点区域国土绿化。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参与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推进非国有林生态赎买机制,促进集体、农民等通过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对集中连片开展国土绿化、生态修复达到一定规模和预期目标的经营主体,可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在依法办理用地审批和供地手续后,将一定的治理面积用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相关产业开发。探索城市中公园绿地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但不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管理的新机制,探索江河湖库岸线保护用地、城郊林地等区域绿地多用途融合,建设城乡生态防护空间、休闲空间、生态公园等。认真落实林木采伐管理政策,科学分解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优先保障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林分更新改造等采伐需求,促进森林质量提升和灾害防控。差别化管理商品林和公益林、人工林和天然林林木采伐,放活人工商品林自主经营,规模经营的人工商品林可单独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统一纳入年采伐限额管理。(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大乡土树种、草种和适宜我区生长的优良品种引种驯化、选育、推广及应用。积极与科研院所针对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乡土珍稀树种扩繁、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和城市生态自然群落保护及动态监测等开展科技攻关。注重培育本土林业科技人才、储备推广实施一批实用管用的生态修复科技新成果。加强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探测器、林长制APP等构建林业智能感知体系监管服务平台,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执法检查等林业生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区科技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科学绿化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各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强化国土绿化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持之以恒推进全民义务植树。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搞绿化的错误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科学绿化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绿化理念,普及科学绿化知识,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树立正确的绿化发展观政绩观。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科学绿化的良好氛围。(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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