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日期:2026-06-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E44358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定代表

陈兴燕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办理医疗保险业务,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负责全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项参保和待遇审核支付;负责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协议管理;负责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死亡退费;负责受理医疗保险特病申请资料和办证事务;负责医疗费用审核;负责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维护管理。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法定代表人

陈兴燕

开办资金

36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8

.78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5年9月10日,变更单位法人,单位法人由“袁家羽”变更为“陈兴燕”。

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筑牢全民医保根基 严格落实重庆市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要求,联动镇街、税务、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开展医保宣传行动,通过短视频、村社宣传栏等多渠道宣传参保政策、待遇标准及断保风险。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建立 “部门联动、数据共享、上门服务” 工作机制,实现应保尽保。 二、持续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范因病返贫致贫 开展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每月将监测结果与区乡村振兴局、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民政局共享,共同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实现医疗救助免申即享和“一站式”结算,同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开展医保待遇、医疗费用、就医需求全方位监测,实现救助对象“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三、纵深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工作,提升失能人员保障水平 严格落实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优化政策,调整失能等级评估结论有效期,优化居家组合护理服务项目,提升服务灵活性。优化服务结算方式,机构上门护理由按日结算改为按次结算,切实提升失能人员护理保障获得感。严把长护保险申报、现场评估、集中评估、事后回访关键环节,组织评估机构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开展失能等级评定,确保评估结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保协同发展要求,实现成渝两地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结果互认,为跨区域居住的失能人员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定点护理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居家护理、机构护理服务标准,提升护理服务质量。 四、强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畅通跨区域就医渠道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医保定点机构全部纳入异地联网直接结算范围,实现全国职工医保异地普通门诊免备案、川渝异地住院免备案。优化线上备案渠道,通过 “渝快办” 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等,实现异地就医备案 “掌上办、即时办”。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金使用绩效 按重庆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行DRG支付方式改革。截至2025年底,全区47家住院医疗机构纳入DRG实际付费运行。 六、严格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持续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对责任人实施记分管理,实现医保监管从“罚机构”到“管到人”的精准治理跃升。严把准入、退出关,及时做好医药机构重点信息变更维护。对住院医疗机构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总额分配挂钩。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医保政策,规范诊疗、用药、收费行为,推行医保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秦莉报送日期: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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