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2026-06-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E1217X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康中桂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永安大道19号

法定代表人

康中桂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

20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交通安全 一是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召开联席会12次,专题分析研判会12次,召开节假日期间部署会5次。分管领导带队上路检查76次,主要领导带队上路检查36次。二是常态化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利用夏秋采果季等重大节点强化非标道路隐患排查,共计排查农村道路隐患9次,发现隐患8处,整改率100%。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强化农村道路路面管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检查334次,落实驻站执法134次,联合派出所、交巡警五大队开展“交安”联合执法行动65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85件,每周均有委托执法战果。四是紧盯突出风险,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接收群众有奖举报12次,开展交通安全流动宣传172次,其中联合派出所、交巡警五大队利用开学季进校园、各村居群众红白喜事、赶集日等等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133场次,受益群众8000余人。建立并动态更新用工大户、五小车辆等底数台账,通过电话或上门入户等方式,常态化落实用工大户、违法驾驶人、五小车辆车主精准宣传警示,结合夏秋采果、春种秋收等农忙时节,宣传教育用工大户30余家次,并签订交通承诺书,严禁用工单位使用低速三四轮车运输务工人员。 (二)垃圾分类 一是召开垃圾分类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会12次、垃圾分类指导员培训4次,开展集中宣传12次,下村指导7次,接受市、区城市管理局第三方督查4次,查找问题20项,整改完成率100%;二是完成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使用7758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钩臂箱,120升垃圾桶及维修勾臂箱等。三是清运农村生活垃圾1133.4吨。四是常态化开展厨余垃圾收运工作,完成季度厨余垃圾产生量申报。 (三)违建整治 一是注重宣传,提升知晓率。每月利用赶集日开展违建整治集中宣传,并通过入户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发放违章建筑资料2000余份。同时将规划区内村社区纳入日常工作会议进行宣传,将宣传常态化。二是开展每月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和整治并做好整治台账。 (四)市政工作 一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合执法办开展马路巡查累计65次,并报送九宫格照片22次。建立每月问题台账,发现问题44处,问题销号率100%。修剪行道树、拔除杂草共计8次。二是开展春节灯饰氛围装饰,对吉安、石松、尖山场镇共计清掏化粪池24处。三是常态化开展清扫保洁工作,保持了街面干净整洁有序。 (五)综合执法 按照标准完成执法阵地建设,组织培训1次,联合区级部门开展41次综合查一次、日常检查131次,锚定“执法+信用”及“扫码入企”考核指标开展51次执法检查,与下沉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26次,人员活跃度100%。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杨彦    报送日期:2026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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