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日期:2025-09-2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53083509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定代表

郑绍清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殡葬事业相关服务,促进殡葬改革发展。贯彻落实殡葬政策;殡葬改革事务服务;指导殡葬服务业务;治丧环境优化服务;提供遗体火化服务保障;殡葬事业信息化建设等。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203号

法定代表人

郑绍清

开办资金

57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45

589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1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持续推动殡葬改革。 2024年火化数据1181具,2023年火化数据1338具,同比减少11.73%。全年到政府指定地点开展文明治丧950例,较去年同期增加20例,文明治丧率提升2.2 %。扎实开展“春节”“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服务,倡导文明祭祀、鲜花祭祀,全区三个公墓陵园鲜花祭祀率近100%。 (二)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情况。 殡葬服务单位平台使用全覆盖,各服务单位殡葬服务数据实时录入。文明治丧未出现1例被通报或曝光。有序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建成即将投用五间、何埂 2个,启动建设朱沱、金龙2个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农村公益性公墓工作。 (三)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一是春节、清明节期间,利用永川茶竹网、永川微发布、永川头条、电视台播放流动字幕、移动手机平台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宣传文明祭扫、鲜花祭祀、从简治丧,引导市民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二是印发《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永川区殡葬改革宣传问答》资料5万余份,分发各镇街、村、社区入户进行宣传。三是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转发的通知》(永民发〔2018〕130号)、《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转发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的通知》(永民〔2019〕54号)要求,各镇街将丧葬礼俗改革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内容,指导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目前已基本达到全覆盖,全年劝导简办丧事1000余例。四是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媒体正向引导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殡葬管理、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自觉守法意识。及时妥善处置殡葬负面舆情和治丧扰民投诉,未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四)开展治丧秩序整治。 永川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永川区城区治丧秩序整治工作方案》(永殡组发〔2023〕3号),各小组成员单位有序开展城区治丧秩序整治工作。 (五)殡葬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永民政发〔2010〕4号)、《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川区文明治丧补助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3〕93号)文件精神。2024年惠及困难群众134人,减免金额18.31万元。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0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申请程序及时给予补贴,2024年补贴5例1.5万元。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都市区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23〕13 号)要求,对我区符合条件的614例,减免费用11.08万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重庆市殡葬服务许可证 编号:渝殡(殡仪馆)018号 有效日期至2025年6月30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唐道兵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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