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R153727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盛泽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负责本级审批、服务平台日常运行,为群众提供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提供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事项的有关咨询、预审、申报、代办服务;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含廉租住房保障)、医疗保障服务、社会救助、拥军优属、老龄、残疾人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相关事务服务等。 | |||
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7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盛泽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 |
5 | |||
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0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无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就业工作 一是城镇新增就业7618人,完成目标138%。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118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460人,登记失业人员1801人,办理国有企业人员单解补贴36人,办理国有企业人员双解补贴11人。 二是科学设置、合理安排公益性岗位。安置全日制48人,非全日制4人,共计52人。其中脱贫户7人,高校毕业生6人,退伍军人13人,低保户1人,刑满释放人员2人,其余为4050人员就业困难群体。制定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每月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坚决杜绝公益性岗位安置出现“吃空饷”“养懒汉”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作用。申请上级划拨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共计197.0万元,其中岗位补贴128.6万元,社会保险补贴68.4万元。 三是以创业促进就业,认真落实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大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和自主经营者进行实地考查,严格初审程序,今年共办理创业担保贷1186万元,完成任务74.13 %,充分发挥就业小额贷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是落实4050社保补贴工作。共办理“4050”社保补贴共1289件,共计申请社保补贴金额744.51万元。 五是狠抓就业(创业)培训。根据社会用工单位需要和下岗失业人员的特点,积极开展创业型、转岗型、技术型、家政服务型等各类培训。 六是为促进低保人员中的失业人员就业,采取多种办法,促使有就业能力低保人员就业,就业后按照核减低保金100%给予补贴,就业促低保补贴6人次,金额46976元。 (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召开专题会,2024年参保人数90961人,新办社会保障卡260张,补办社会保障卡1264张。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227915元已全额下拨至各村社区。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目前,街道共有9755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4年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201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204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36人,办理补缴211人,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参保档次36 人。 (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一是街道共采集95840名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退休类别等基本信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中山路街道养老待遇生存验证32532人,其中永川区内人员30986人,外区县人员1546人,为763名长期卧床、行动不便退休领待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五)社保助力乡村振兴 1、建好台账,实现贫困劳动力动态管理 一是建立脱贫人员就业需求台账。入户了解脱贫人员劳动力现状、培训需求、就业创业意愿,精准建立脱贫人员就业需求台账,确保每周动态更新数据。依托重庆市就业信息平台系统对有就业需求的建卡贫困人员进行登记,完善好基础信息录入。二是建立脱贫人员就业帮扶台账。因户施策、一户一策,精准掌握脱贫人员就业、创业、培训需求后,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帮扶,确保掌握需求后一个月内解决脱贫人员就业方面的问题,同时建立脱贫人员就业帮扶台账;对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员做好帮扶信息登记;对已进行帮扶的脱贫人员,及时将相关信息对应录入管理系统,做到帮扶情况清,就业渠道明。 2、实施就业扶贫政策,筑牢贫困劳动力就业保障 一是实施托底安置就业政策。采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以工济困等过渡性安置渠道的方式,在岗位安置时遵循“按需开发、人适其岗、岗尽其能、人岗匹配”,规范管理,防止滥设岗位,防止把超年龄、重度残疾人和外出务工等人员安排到工作岗位。开发了交通文明劝导、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等农村公益性岗位及以工济困岗位,对有就业能力、有就业愿望的脱贫人员实行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让脱贫劳动者由“选择性”就业向 “托底化”就业转变,确保脱贫人员不因失业返贫。2024年度,共计安置公益性岗位9人,以工济困15人,共计发放以工济困补贴13.55万元。二是落实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政策。以村为单位对脱贫人员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审定,落实脱贫人员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助,鼓励脱贫人员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2024年共为刘仕立、刘绍林、姚程、姜国冬、姚树清、付文君、刘强强7人发放交通补贴共计950元。 (六)政务服务方面 一是大力推行“一窗综办”服务模式,科学合理设置服务窗口,对原有窗口进一步进行优化调整,设置公交卡及老年人服务窗口一个、民政综合窗口2个、社保医保综合窗口3个、综合服务窗口2个,潮汐窗口1个、将退役军人服务、卫生健康、物业管理、农业服务、社区事务等全部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二是设置“7×24”小时自助服务区,引导错峰分流,提升办事便捷度和体验感。 (七)退役军人服务方面 1-10月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12381432元、企业三类人员生活补助金409641元。完成642名优抚对象年度身份确认,完成171名残疾人员新版证件换发工作;上报新评定伤残人员5人;建立完善27名烈士遗属“一对一”帮扶台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发放慰问金14500元。2023年1-12月按照政策规定使用“解三难”救助资金31.47万元,认真做好202名“两参”人员清理核查上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保险方面 群众认为,交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后领取的退休金少,交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每月需交纳的费用又太大,因此,咨询的人多,而实际参保缴费的人较少。 (二)就业方面 一是创业担保贷款,受3年疫情影响,群众目前创业意愿不强,贷款热情度不高,而银行在贷款发放上审核更加严格,2023年,街道共计审批通过创业担保贷款760万元,而银行实际放贷金额为326万元。二是在就业方面,灵活就业的就业稳定性差,人员流动性较大,存在登记就业后又失业或外出打工电话号码停机、停用的情况,而街道常住人口基数大,灵活就业人员多(约占全区的三分之一),出现登记就业后又失业或外出打工电话号码停机、停用的几率高,而人社局的考核方式为全覆盖电话核查,因此存在错误数据。 (三)医保方面 医保征收期内,区政府通报的参保率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在辖区总户籍人数的占比,因街道地处新城区,各类企业、单位较多,街道辖区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较多,但街道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具体人数无法核实,区医保局、区税务局也无具体数据,因此,在区政府通报参保率时,街道排名一直靠后。 三、工作打算 (一)把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一个整体,统筹安排,把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与统筹城乡就业结合起来,把扩大城镇就业、解决失地农民就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同城镇就业纳入统一的就业规划和管理、同步实施、综合考核。 (二)继续落实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建立困难群体就业需求台账,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就业再就业小额贷款,农民进城经商和自主创业。按区人社局要求,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对象,企业招用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税费减免等一系列政策扶持。开展对城乡就业困难对象的培训援助、岗位援助、政策援助,建立就业困难家庭动态消除机制,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城乡劳动力参加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在农村开展以中长期为主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 (四)加大宣传,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有效期:2024.09.06-2029.09.05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填表人: 2025年4月21日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