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D47638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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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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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兵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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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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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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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长江路68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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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罗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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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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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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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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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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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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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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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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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一、2024年8月,法定代表人由吴至雄变更为罗兵。 二、2024年8月,宗旨和业务范围“由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容环卫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变更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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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坚持系统推进,探索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 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详细梳理朱沱镇现有执法事项,我镇正在运行的行政执法事项共184项,其中法定事项27项、赋权事项65项、委托事项92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深化重庆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运行全市统一的“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强化数智引领,提升执法实效,开展“日常巡查”503次,检查事项涉及城市管理、消防救援、农业等领域。与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港桥消防救援站等开展“综合查一次”27次,涉及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养殖场等场景,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办理简易程序案件342起,罚款金额共计25500元,普通程序案件2起,涉及城市管理、交通安全、应急消防等领域处罚事项,实现创新智慧执法监管,强化数字赋能增效。 二、坚持精雕细琢,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治乱拆违,常态化整治市容秩序 一是开展停车秩序整治行动。常态化开展以卫生院、兰水乡等为重点的消防通道执法检查,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296起,罚款总金额为24630元。二是开展占道经营治理行动。开展以农贸市场、长江路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劝导未经许可的占道经营行为1千余次。三是开展建城区违法建设治理行动。开展彩钢棚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存在安全隐患彩钢棚7处,共计1100多㎡,改色2处,共计210㎡,排危4处。 (二)先锋创建,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治理 通过宣传栏、户外宣传屏等集中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召开垃圾分类培训会、动员会、推进会、院坝会等上千场次,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与满意度。在全镇范围内设置“四分类”投放点66个,建立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7个,在农村地区设置其他垃圾投放点356个,朱沱场镇建成区餐饮企业每日产生厨余垃圾3吨左右,统一交由重庆环卫集团收运处置,实现日产日清。全镇基本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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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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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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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倪秀林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