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2025-06-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C7714XP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陈行友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赋权或委托本级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金龙新街57号

法定代表人

陈行友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

20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7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4年6月,陈行友任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2024年8月,经区委编办同意,金龙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法人由刁达旭变更为陈行友。

按照区普法办公室《永川区“1+59+N”精准普法模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永普法办〔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开展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一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揽,重宣传、重教育、重创新、重实效,紧紧围绕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抓基础、抓提高、抓落实,扎实开展精准化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理实践,为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开创了全镇精准化普法新局面。二是高度重视群众监督执法工作,联合镇纪委及时调查处理群众投诉,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三是积极对接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市监所、卫生健康等业务部门,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的“综合查一次”27次,涉及养老机构、水厂、在建施工等领域,查处和整改隐患19条。四是主动作为,在10个领域开展“日常巡查”443次,查处违法建设案件1件,拆除违法建筑面积230余平方米,办理行政处罚类案件469件(其中警告33件、罚款436件),涉及城市管理、林业、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其中,道路交通领域行政处罚案350余件,处罚金额6300余元;林业领域27件,处罚金额1850元;消防安全领域14件,罚款200元。五是信息管理与宣传工作成效显著,我办建立健全了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机制。全年共收集各类执法信息12条,经过筛选、编辑后,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送,为上级决策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同时加强了宣传工作力度,全年通过融媒体发布执法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内容共计2次,利用媒体展示金龙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积极作为,有效提升了大队的社会形象和公众认知度,引导群众参与执法监督和提供线索,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了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在处理一些涉及多领域的复杂案件时,能够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执法合力。共同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执法效率。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能力。(二)优化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三)完善执法检查计划,创新执法方式。(四)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推进法治建设。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陈行友    报送日期:2025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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