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日期:2024-08-1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753083509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定代表

郑绍清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开展殡葬事业相关服务,促进殡葬改革发展。贯彻落实殡葬政策;殡葬改革事务服务;指导殡葬服务业务;治丧环境优化服务;提供遗体火化服务保障;殡葬事业信息化建设等。

重庆市永川区南大街203号

法定代表人

郑绍清

开办资金

579(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3.65

645.48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1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一)开展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 分管副区长召集相关部门和镇街召开“活人墓”专项摸排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活人墓专项摸排工作,出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硬化大墓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明确摸排范围及工作要求等。各镇街按照通知精神全面开展摸排并于4月底完成摸排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区民政局及时将摸排情况总结上报市民政局,其中涉及硬化大墓2个,活人墓3个。区民政局督促各镇街持续滚动摸排新增数量,截至9月底,摸排出违规硬化大墓38个,现已全部整改。 (二)持续推进火葬,稳步提高火化率。 2022年(考核时段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火化数据1282具,2023年同期火化数据1547具,同比增长20.7%。全年到政府指定地点开展文明治丧930例,较去年同期增加60例,文明治丧率提升6.9 %。 (三)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情况。 殡葬服务单位平台使用全覆盖,各服务单位殡葬服务数据实时录入。文明治丧未出现1例被通报或曝光。编制印发《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印发<永川区殡葬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2-2035>的通知》(永民发〔2022〕13号 )。殡葬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区民政局经与规资局、林业局、农委等部门讨论及多处实地勘察,最终确定在五间镇、何埂镇先行建设两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本年已启动两个公墓的建设工作。 (四)殡葬改革宣传引导,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一是结合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2周年契机,以“追梦新时代,巾帼绽芳华”为活动主题,组织民政系统妇女职工到仙龙场镇发放宣传资料,广泛宣传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丧葬礼仪和治丧模式。 二是春节、清明节期间,利用永川茶竹网、永川微发布、永川头条、电视台播放流动字幕、移动手机平台发送短信息等方式宣传文明祭扫、鲜花祭祀、从简治丧,引导市民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 三是印发《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永川区殡葬改革宣传问答》资料5万余份,分发各镇街、村、社区入户进行宣传。 四是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转发的通知》(永民发〔2018〕130号)、《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转发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的通知》(永民〔2019〕54号)要求,各镇街将丧葬礼俗改革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内容,指导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目前已基本达到全覆盖,全年劝导简办丧事1000余例。 五是加强舆情研判和监测,强化媒体正向引导责任,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殡葬管理、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引导广大群众、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自觉守法意识。及时妥善处置殡葬负面舆情和治丧扰民投诉,未造成负面社会影响。 (五)建立殡葬工作机制。 一是结合《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重庆市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70)精神,对标对表出台《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川区殡葬改革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22〕-93),明确了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委办、政府办、民政等28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赋予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二是2020年出台2个文件,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殡葬工作领导机制和管理机制。《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永川府发〔2020〕6号)中明确深入推进殡葬管理服务,建立区民政、财政、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规划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文旅、各镇街等相关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物业管理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川府发〔2020〕67号)中明确区民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会同街道办事处制止违规办理丧事活动。 (六)殡葬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丧葬服务费的通知》(永民政发〔2010〕4号)、《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永川区文明治丧补助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3〕93号)文件精神。2023年惠及困难群众130人,减免金额16.67万元。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困难群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0号)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申请程序及时给予补贴,2023年补贴5例1.5万元。按照《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都市区减免首次遗体运输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民〔2023〕35 号)要求,对我区符合条件的410例,减免费用7.5万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重庆市殡葬服务许可证 编号:渝殡(殡仪馆)018号 有效日期至2023年6月30日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唐道兵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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