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358706219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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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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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万六伦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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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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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协助制定交易流程等交易管理制度,制定现场管理、应急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场内交易日常事务,开展交易数据统计分析;执行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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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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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万六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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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36(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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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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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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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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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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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55 |
642.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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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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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3年1月变更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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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心怀“国之大者”,强化党建统领 1.以学铸魂夯实思想根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现场服务、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举办读书班7期,讲授专题党课6场,开展专题调研9次,形成调研报告3篇,检视整改问题9个,破解发展难题7个,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试点等7项调研成果转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第一议题”传达学习88件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集中学习10余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和“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定期组织党章党规、《行政复议法》等党内外法规学习;聘请1名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20余份;汇编《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文件汇编》150余册,向市场主体免费发放。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细化《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党组、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专题会各2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把廉洁教育融入日常。举办“以案四说”警示教育4场,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引导干部职工算好“人生三本账”,筑牢“不想腐”的堤坝;梳理完善《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查找交易工作中的17条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36条,坚持定期自查通报,切实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做实巡察、审计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巡察回头看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经责审计提出的2个方面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开展交易现场突出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修订完善《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代收代管制度》《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内部审计制度》等3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落实全区林长制、河长制工作要求。 3.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大胆任用青年干部。全年严格按规范程序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二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各1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1名,促进干部队伍有序流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打造红色长廊,构筑宣传阵地,厚植精神力量,传承红色基因;开展专项清理排查,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 二、发挥市场作用,服务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的最大化。全区公共资源成交项目467宗,比上年增幅17%;成交金额166.77亿元,比上年增幅108%;实现节支增收6.98亿元。土地及采矿权出让成交64.85亿元,占38.9%;建设工程交易成交95.75亿元,占57.4%;政府采购成交4.32亿元,占2.6%;国企采购成交1.33亿元,占0.8%;产权交易成交5167.27万元,占0.3%。 三、抓好第一要务,提升服务质效 1.强化数字赋能。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化率在全市首批实现100%;完成“不见面开标”项目交易13宗1.13亿元、“异地远程评标”项目4宗916.66万元,永川中学新校区图书馆改造不见面开标项目被重庆新闻联播报道。运用区域智能定位、虚拟可视化、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建成交易人员轨迹及门禁系统,进一步织牢“不能腐”的科技屏障。 2.强化现场管理。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宣传标语近10幅;上墙公示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方行为规范及交易负面行为清单,实现制度可视化;落实“一线工作制”,建立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反馈机制,配合监管部门、招标(采购)人及时处理现场问题;狠抓集采代理内控管理,在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中,中心荣获优秀等次。 3.强化数据分析。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季报4期、周报50期,为交易监管和改革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4.强化档案管理。印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档案管理制度》《关于规范电子招投标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档案实行全电子化管理。全年为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提供档案查阅42批次。 四、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1.鼓励“能进则进”。充分发挥平台功能,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完成区属国企采购63宗1.33亿元、产权交易39宗5167.78万元、中央(市属)国企在永分支机构采购2宗243.26万元、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采购3宗,实现节支1186.19万元、溢价828.23万元。 2.开展清廉市场建设试点示范行动。通过夯实责任、数字赋廉、管理固廉、文化润廉,多措“廉”动,内外兼修,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市场开放有序、竞争有序、秩序规范、高效便利。 3.完善服务机制。修订《永川区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采代理全周期履职规范;强化集中采购项目交易环节全流程管理,提出采购需求修改建议110余条,协助开展需求一般性审查、重点性审查50余次,组织各类项目采购需求调查6次;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主和监督代表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措施;建设“自助服务区”,为招标人、投标人、金融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方便。 4.畅通反馈渠道。通过网站、现场多渠道公开纪检监察、交易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全年交易行政复议和诉讼继续保持“零记录”;积极配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2023年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抽查建设工程项目75个、政府采购项目82个,移交业主整改;建立“采、供、代、专”四方互评机制。11月以来进场交易的26宗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开展履职互评。 5.形成监管合力。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取消各类预选承包商库3个,清理清退涉企无法律依据的涉企保证金4项,破除行政垄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审查2022年以来“存量+增量”政府集中采购文件103个;建立市场主体培训、警示和考核机制,组织全区招标采购业主单位培训2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培训4场,约谈代理机构负责人9人次、评审专家4人次,纠正不规范行为。 6.强化信用应用。取消失信市场主体投标资格6件次,减免“红名单”市场主体保证金1.8亿元,全额免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7.降低交易成本。全面推行招标采购各类保证金“全周期”非现金化,全年市场主体提交投标保函1705份,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投标保函使用率分别达100%、91%,减少企业资金占用9.87亿元。95笔2.25亿元履约保证金、63笔3.94亿元低价风险保证金全部以保函形式提交担保;大力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组织“银企见面会”30余场,发放“政采贷”2644万余元,成功设立担保兑现政府采购预付款2105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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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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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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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
填表人: 傅盈凤 报送日期:2024年0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