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日期:2024-07-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358706219L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定代表

万六伦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为交易各方提供服务,为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政府监管提供条件;协助制定交易流程等交易管理制度,制定现场管理、应急处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负责场内交易日常事务,开展交易数据统计分析;执行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代理;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协助开展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

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

法定代表人

万六伦

开办资金

13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60.55

642.79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1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3年1月变更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

一、心怀“国之大者”,强化党建统领 1.以学铸魂夯实思想根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现场服务、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举办读书班7期,讲授专题党课6场,开展专题调研9次,形成调研报告3篇,检视整改问题9个,破解发展难题7个,促进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试点等7项调研成果转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第一议题”传达学习88件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开展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集中学习10余次,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和“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定期组织党章党规、《行政复议法》等党内外法规学习;聘请1名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20余份;汇编《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文件汇编》150余册,向市场主体免费发放。 2.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细化《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党组、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专题会各2次;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把廉洁教育融入日常。举办“以案四说”警示教育4场,开展谈心谈话15人次,引导干部职工算好“人生三本账”,筑牢“不想腐”的堤坝;梳理完善《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查找交易工作中的17条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36条,坚持定期自查通报,切实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做实巡察、审计后半篇文章。扎实开展巡察回头看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2023年经责审计提出的2个方面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开展交易现场突出问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修订完善《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代收代管制度》《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内部审计制度》等3项;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认真落实全区林长制、河长制工作要求。 3.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大胆任用青年干部。全年严格按规范程序晋升四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二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各1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1名,促进干部队伍有序流动。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打造红色长廊,构筑宣传阵地,厚植精神力量,传承红色基因;开展专项清理排查,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 二、发挥市场作用,服务发展大局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化手段实现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的最大化。全区公共资源成交项目467宗,比上年增幅17%;成交金额166.77亿元,比上年增幅108%;实现节支增收6.98亿元。土地及采矿权出让成交64.85亿元,占38.9%;建设工程交易成交95.75亿元,占57.4%;政府采购成交4.32亿元,占2.6%;国企采购成交1.33亿元,占0.8%;产权交易成交5167.27万元,占0.3%。 三、抓好第一要务,提升服务质效 1.强化数字赋能。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电子化率在全市首批实现100%;完成“不见面开标”项目交易13宗1.13亿元、“异地远程评标”项目4宗916.66万元,永川中学新校区图书馆改造不见面开标项目被重庆新闻联播报道。运用区域智能定位、虚拟可视化、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建成交易人员轨迹及门禁系统,进一步织牢“不能腐”的科技屏障。 2.强化现场管理。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宣传标语近10幅;上墙公示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各方行为规范及交易负面行为清单,实现制度可视化;落实“一线工作制”,建立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反馈机制,配合监管部门、招标(采购)人及时处理现场问题;狠抓集采代理内控管理,在2023年度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中,中心荣获优秀等次。 3.强化数据分析。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季报4期、周报50期,为交易监管和改革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4.强化档案管理。印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档案管理制度》《关于规范电子招投标项目档案管理的通知》,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档案实行全电子化管理。全年为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提供档案查阅42批次。 四、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 1.鼓励“能进则进”。充分发挥平台功能,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场交易。完成区属国企采购63宗1.33亿元、产权交易39宗5167.78万元、中央(市属)国企在永分支机构采购2宗243.26万元、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采购3宗,实现节支1186.19万元、溢价828.23万元。 2.开展清廉市场建设试点示范行动。通过夯实责任、数字赋廉、管理固廉、文化润廉,多措“廉”动,内外兼修,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市场开放有序、竞争有序、秩序规范、高效便利。 3.完善服务机制。修订《永川区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确保集采代理全周期履职规范;强化集中采购项目交易环节全流程管理,提出采购需求修改建议110余条,协助开展需求一般性审查、重点性审查50余次,组织各类项目采购需求调查6次;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主和监督代表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措施;建设“自助服务区”,为招标人、投标人、金融机构、代理机构在交易中心开展业务工作提供方便。 4.畅通反馈渠道。通过网站、现场多渠道公开纪检监察、交易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全年交易行政复议和诉讼继续保持“零记录”;积极配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领域2023年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抽查建设工程项目75个、政府采购项目82个,移交业主整改;建立“采、供、代、专”四方互评机制。11月以来进场交易的26宗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开展履职互评。 5.形成监管合力。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取消各类预选承包商库3个,清理清退涉企无法律依据的涉企保证金4项,破除行政垄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审查2022年以来“存量+增量”政府集中采购文件103个;建立市场主体培训、警示和考核机制,组织全区招标采购业主单位培训2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培训4场,约谈代理机构负责人9人次、评审专家4人次,纠正不规范行为。 6.强化信用应用。取消失信市场主体投标资格6件次,减免“红名单”市场主体保证金1.8亿元,全额免收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7.降低交易成本。全面推行招标采购各类保证金“全周期”非现金化,全年市场主体提交投标保函1705份,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投标保函使用率分别达100%、91%,减少企业资金占用9.87亿元。95笔2.25亿元履约保证金、63笔3.94亿元低价风险保证金全部以保函形式提交担保;大力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组织“银企见面会”30余场,发放“政采贷”2644万余元,成功设立担保兑现政府采购预付款2105万余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傅盈凤    报送日期:2024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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