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D469853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孔令祥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城乡建设、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服务工作。 | |||
住所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老街24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孔令祥 | |||
开办资金 |
2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 |
2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3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况 |
2023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变更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河道及周边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 1. 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强沿河食用菌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等重点排水企业巡查监管,严禁污水入河,约谈重点企业15家,巡排查重点企业30余次。 2. 提升临江河流域水质。完成圣水河王家河段、麻堰滩段、仓宝桥段3处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安装临江河流域生态补水闸阀8个,改善流域水质,为生态补水及行洪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3. 完成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1-7月,我镇茨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Ш类,获得生态保护补偿金68万元。 4. 配合创建“临江河全国幸福河湖及市级示范河流”。组织市政队员、石笋山村社干部、驻村干部、志愿者等开展临江河柏林段河岸垃圾集中整治活动,对河道两岸的垃圾、枯枝、围栏养殖、河道乱占、河岸乱建等进行集中清理。 (二)河长制工作 1. 完成镇村河长巡河任务。深入开展“三排”、“三乱”、“三率”、“三实”专项行动,落实河库网格化管理机制,现有镇河长11名、村河长12名,累计上报问题182起,完成整治182起,。 2. 完成网格化管理任务。开展巡河网格员专项培训工作,继续加大网格员对重点排污口及河段巡查力度,全镇纳入巡查监管的重点风险污染源共20个,网格员共巡河查河1082次,发现上报管网渗漏、河面漂浮物等问题40个,整治完成40个。 3. 完成区河长办任务交办清单2件。 (三)城镇排水监管工作 1. 加大城镇污水管网巡排查力度。巡查污水处理厂站54次,巡查污水管网63次,巡查发现问题47起,整治完成47起。 2. 加大餐饮企业巡排查力度。发放餐饮排水许可证12件,严格要求餐饮企业使用油污分离设施并定期清洗,排查因未使用油污分离设施造成管道堵塞8起,完成整改8起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 完成雨污分流。完成场镇主管网雨污分流4处约300米。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 积极响应空气污染预警调度和“永川环境”系统任务。处置“冒烟”行为36余起,处理“点位报警”85次,辖区空气质量明显提升,1-9月辖区优良天数达242天。 2. 加大督促力度。发放餐饮、加油站等企业臭氧告知书25份,要求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督促商户定期清洗。 3. 强化露天禁烧。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实行每日巡查,发现焚烧点及时处理,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其他重点工作 1. 积极创建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工作。已完成资料申报及其他前期工作,预计今年年底迎接市级专家验收。 2. 有序开展 “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和“生态报表”工作。建立本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和“生态报表”运行机制,落实专人梳理报送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并完成整改。6-9月录入区“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全量问题库57起并全部完成整改。 3. 对接“流域面源污染防控技术与应用项目”课题。对接课题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亲临何埂开展交流座谈和对课题研究示范点进行选址,邀请专家对何埂的农业面源污染及其他污染治理建言献策。 4. 大力生态环保宣传,利用“6.5”世界环境日宣传契机,发放环保宣传单1000余份、生活小礼品100余份。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我单位无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2023年没有涉及诉讼事项。 2.2023年没有接到社会投诉。 3.2023年无奖惩。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情况 |
我单位2023年未接受捐赠资助。 |
填表人: 张茜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