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2024-06-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D47638D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吴至雄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容环卫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长江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

吴至雄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

0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变更事项

1、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宣传,通过宣传片、车辆广播、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营造了良好的执法氛围。 2、严格加强对各种临时占道、店招店牌、占道开挖等手续的审批,督导其落实安全警示措施,维护好市容环卫。 3、进一步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全年执法检查计划,规范执法例会机制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法定、赋权、委托事项监管、执法责任体系。4、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牵头联合镇行业部门、派出所、交巡警、市场监管、交通执法、区级相关执法支队等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5、加大对场镇车辆乱停乱放、违规占道经营等查处力度,门面经营不出门市,治理乱摆摊、乱设点确保摊区有序、文明经营;规范沿街商铺伸缩遮阳雨棚、遮阳伞设置,确保规范、整洁。6、加强违法建设宣传,落实巡查机制,依法查处在建违法建设,逐步消除存量违法建设,加强蓝顶棚、彩钢棚整治力度。 7、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积极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加强全镇化粪池安全监管,落实清掏安全监管制度。8、排查整治市政设施、公共区域消防栓等安全隐患,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倪秀林  报送日期:2024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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