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日期:2024-06-2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383MB1D47005Y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3  年度)

单 位 名 称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定代表

陈玉锋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依法接受委托,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本级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市容环卫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完成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老街245号

法定代表人

陈玉锋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人民政府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

20

网上名称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3年1月,因人事变动法人更换为陈玉锋

2023年,何埂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城市管理局、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镇工作大局,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进我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提质增效。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聚焦素质提升,推进执法队伍高效化 一是抓政治建设促引领。以“骨干培训会”为平台,以“每周工作例会”为载体,以“学习强国”为抓手,全面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组织骨干队员参加区级培训2次,召开工作例会48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依法履职、人民满意”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抓组织作风建设促提升。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计13人,其中在编在岗执法人员1人、协管人员12人。修订完善《何埂镇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考核办法》,将协管员日常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严格过程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抓执纪问责,大力整治执法不规范、乱作为等问题,全年无一例暴力执法、过激执法现象。 二、健全体制机制,提高执法改革科学化 一是抓好系统谋划。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制定了《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对目前我镇承接的169项执法事项,按照“权责相当、服执一致、统分结合、近类合并”原则实行分块负责制,形成行政执法事项责任清单,构建起镇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大队)统筹综合行政执法各支力量行使全镇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坚持党建统领、便民利民、综合集成、数字赋能,推动镇执法事项综合、执法力量综合、执法方式综合,形成职责清晰、协同高效、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力的镇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 二是创新体制机制。以镇综合执法事项为牵引,打造多跨协同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实施“综合查一次”,推广服务型执法和柔性执法;强化数智引领“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集成应用,案件立案、审批、办理、归档全流程数字赋能;加强协调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实行案卷评查、专项检查、案件督办、坐班指导等监督方式。 三、坚持多措并举,推动法治宣传精准化 按照永川区“1248”精准化普法试点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出何埂特色的“12321”行政执法管理对象精准化普法试点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普法理念的“一大理念”, 建强以镇长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和以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志愿者为主体专业普法队伍的“一个机构”和“一支队伍”, 聚焦群众需求响应机制、 普法宣传常态机制、以案示警释法机制的“三大机制”, 完善“严”性执法、“柔”执法的“两大方法”,巩固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的“一个生态”。 深入开展“走进社区、走进农户、走进集市、走进店铺”四进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20幅,设置标语18处,报送普法工作信息2条,建设20米法治文化墙1处,重点宣传《宪法》、《民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夯实公民法治素养,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四、攻坚“治乱拆违”,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化 (一)常态化开展场镇秩序管理工作 一是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原则,定人定岗定责开展“治十乱”整治工作。劝导临街占道经营游滩1080处,整治车辆乱停乱放310处,清理场镇楼道“牛皮廯” 810处,整治户外废旧广告40处,依法整治商家13户。 二是实施“三个创建”推进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逐路逐段落实监管人员,明确监管巡查责任,同时按照“快进快出”原则发现解决问题,自纠自查问题326个,已整改326个,区督查问题124个,已整改124个,整改率100%,整治工作获区级通报肯定。 (二)集中式开展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严格落实“零增量、去存量”要求,圆满完成拆违任务。按照“拆除一批、整改一批”的原则,通过“宣传+排查”,完成2023年违法建设治理目标任务1525.5㎡。以创建国家卫生示范镇为契机,积极配合完成何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整治工作,拆除违建彩钢棚18户365㎡。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城镇建成区“蓝棚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风貌整治办〔2023〕7号)要求,联合何埂社区对场镇“蓝棚顶”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清理违法“蓝棚顶”333户33397㎡,其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53户4634㎡纳入2024年整治范围,实行台账管理、打表推进。 五、聚力“两大工程”,助推人居环境换新颜 (一)“绿水青山镇美”工程 1.完善推广乡村治理“积分制”。根据《何埂镇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季度考核3次,指导、监督各村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评分工作10余次,设立乡村治理季度考核奖励资金16250元/季度,拨付乡村治理积分制补助资金共计14万元。 2.持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一是监督各村(居)组织开展“清洁村庄行动”160次,出动2280余人次,评选出清洁示范户1144户、美丽庭院360个;二是根据《何埂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细则》和《何埂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细则》每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和“回头看”工作,通报“红黄旗”评比名单3次,主要领导对连续3次排名后五名的村(居)开展约谈工作1次。三是开展“三级联检”镇街自查工作12次,发现问题1202处,监督整改问题1202处。四是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发布人居环境工作信息13篇,报送垃圾分类宣传工作信息25篇。五是加大资金投入,年耗资160余万元完成生活垃圾清运和主、副场镇清扫保洁工作,耗资20万元新增压缩清运车一辆,主副场镇和部分主干道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耗资4.2万元采购垃圾桶240个,替换勾臂箱22个。六是配备实施“三定”政策(定队伍、定考核、定激励)推进15个行政村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区级示范村工作,投入13.2万余元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和完善基础设施,新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标语43处、宣传画35处、宣传小标语469处,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卡1150余张,发放户用两分类垃圾桶522个,设置四分类垃圾收集点(亭)54处,新建沤肥池23座、沤肥桶4个,成功创建区级示范村14个村,仓宝村纳入保留区级示范村名单中。七是积极配合镇部门迎接上级相关督查、调研工作,组织相关村、社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10余次,出动人次800余人,清理垃圾150余吨。 3.切实加强河道长效管护。为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河道管护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采取“减人增量不增资”和“择优”的原则,到期未续聘管护人员4人,开展河道应急整治工作2次,出动人员10余人次,安排专人对日常管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投入2300元,采购清漂船1只,2023年清理河道漂浮物、白色垃圾等共计87吨。 4.有序开展园林绿化工作。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养护管护技术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工作方针,对场镇2480株绿化树进行全面修枝整形1次,绿化树治虫2次,全面清理绿化树菟丝子3次,对花箱、行道绿化树、花台等除草2次,浇水防旱13次;2023年3月、10月分别投入0.77万元和8.44万元对缺失、枯死绿植(行道树)进行补栽。 (二)“街净巷洁”工程 1.扎实开展化粪池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人员开展化粪池安全排查工作4次,发现安全标语缺失、乱堆放等安全隐患40处,已整改40处,与各村(居)签订安全责任书45份,发放整改通知书1份(沙坪村农户化粪池上乱堆放柴草),清掏辖区化粪池32口。 2.严格落实市容环卫动态考核工作。采取不定期现场抽查的方式,监督场镇清扫保洁工作和辖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完成情况,扣除格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费共计8280元。 3.大力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管工作。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系统培训3次,组织相关村(居)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组织镇部门人员下村配合征收宣传工作1次,2023年9月,何埂社区、新泉村完成了何埂场镇和水碾场2022年生活垃圾处置费工作,征收生活垃圾处置费共计200520元(含税务平台缴费金额),分别拨付社区、新泉村工作经费34393.3元和2200.6元。主、副场镇2023年城镇生活垃圾处置费正在征收中,其中,何埂社区完成了96%,新泉村完成了80%,科名村、转角店村征收工作进展缓慢。 4.着力基础建设,实现“灯明景靓”“路平桥安”。以整治照明质量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照明设施为重点,路灯抢修10余次,投入1.2万余元,更换维修时控、路灯、线路等问题40余处。投入6.2万元实施2023年春节灯饰工程,营造春节热闹氛围。 以保障居民安全,提升场镇形象为要点,投入7.06万余元修复损坏人行道、井圈井盖、围挡等公共设施30余处,更换果皮箱21个,新增果皮箱20个。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陈玉锋    报送日期:2024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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