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违法或者不文明养犬行为,向哪里反映?

日期:2026-07-30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批评、劝阻,并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对未按规定牵绳、犬只扰民、违规进入公共场所等行为,可向公安机关反映;对犬只粪便未及时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涉及犬只防疫、病死犬只无害化处理等事项,可向农业农村部门反映。紧急情况下依法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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