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可以养几只犬?

日期:2026-07-30

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以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两只。“每户”按照固定住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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