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项目建设投资超过核定的投资概算,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加强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四、(五)项目投资概算调整”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据实提出工程建设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和投资概算核定部门重新审查,由原审查单位出具是否同意概算调整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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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项目建设投资超过核定的投资概算,如何处理?
答:根据《关于加强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四、(五)项目投资概算调整”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项目单位应当据实提出工程建设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和投资概算核定部门重新审查,由原审查单位出具是否同意概算调整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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