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90725814N/2021-00065 | 发文字号: | 仙龙府发〔2021〕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仙龙镇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日期: | 2021-01-1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龙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90725814N/2021-00065 | ||||
发文字号: | 仙龙府发〔2021〕1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仙龙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1-05 | ||||
发布日期: | 2021-01-1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龙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仙龙府发〔2021〕11号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龙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仙龙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仙龙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仙龙镇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赵维领任组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姜入文,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刘亮,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邹荣任副组长,镇党政办、财政办、社保所、环保办、规建办、综合执法办、农技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应急办、平安办、仙龙教管中心、仙龙派出所、仙龙卫生院、仙龙市场监管所、仙龙供销社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称“镇燃管办”)在镇应急办,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姜入文任办公室主任,仙龙派出所所长蹇峰、仙龙供销社李久贵、应急办周妮妮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细化落实措施,组织协调各部门、单位、村居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及时曝光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各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考核通报。
仙龙教管中心:负责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等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仙龙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重点关注相关车辆、人员;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
镇环保办: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加强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镇规建办:负责教育引导在建(拆)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托建筑工地外墙开展禁放公益宣传;依托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媒介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
镇应急办:配合区应急局牵头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进一步强化管控、守住,做好应急抢险相关准备工作。
仙龙市场监管所:要加大对投放本镇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仙龙供销社:负责做好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
镇卫生院: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镇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改禁”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镇综合执法办:负责组织镇下水道、化粪池、沼气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绿地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引发事故;在镇广场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告示牌,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负责广场、场镇等LED显示屏播放禁放公益宣传片。
各村(社区)及镇机关干部:镇机关干部按照网格管理的要求负责本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燃放监管以及打非违工作。在禁放区域和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识并落实安全守护措施,燃放区域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值守,确保禁放区禁得住、燃放区燃放有序;要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楼栋长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小区、楼宇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禁放公益宣传片,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负责与辖区餐饮经营单位、专业从事婚丧喜事一条龙服务的个体工商户签订责任书。每个村居至少悬挂横幅1条,每个单位悬挂1条,有LED的要定期不定期播放宣传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职能部门、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组织实施好管辖行业、领域和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好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内部巡逻检查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禁放氛围。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目标任务,2021年1月5日启动全镇宣传发动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三)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有情况及时与镇应急办联系,通报情况。
(联系人:张清祥,联系电话:49563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