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673355594X/2021-00043 发文字号: 五间府发〔2021〕7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五间镇 成文日期: 2021-08-20 发布日期: 2021-08-2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间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信息化 有效性: 有效
索引号: 11500383673355594X/2021-00043
发文字号: 五间府发〔2021〕7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五间镇
成文日期: 2021-08-20
发布日期: 2021-08-2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间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交通、工业、信息化
有效性: 有效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五间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五间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五间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五间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今年北碚区“3·13”荣特物流有限公司、重庆经开区“4·30”利盈贸易有限公司和江津区“6·5”鼎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库房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切实做好全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重庆市永川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永川区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防发〔2021〕8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全面摸清我镇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现状,着力整治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全镇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防控能力。

二、整治范围

镇辖区工业厂房库房。

三、整治重点

(一)建筑使用性质。厂房库房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二)消防安全管理。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三)火灾危险源。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四)建筑防火。建筑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被堵塞或占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是否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五)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室内外消火栓、火灾报警、自动喷淋、防排烟、泡沫灭火、气体灭火、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等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灭火器、消防沙池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齐全。

四、整治步骤

(一)部署发动(即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

各村(社区)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整治责任。组织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开展培训,制作并张贴《关于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公告》。

(二)排查检查(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16日)

1.企业自查(8月29日前)。各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填写《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1),将发现的隐患及整改措施报镇应急办存档备查。

2.部门核查(9月16日前)。镇应急办、经发办结合企业自查情况,对厂房库房开展拉网式核查,切实查清底数,建立清单台账。

(三)隐患整改(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8月31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镇应急办、经发办分类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限期销号,形成闭环管理。要加大火灾隐患督改力度,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发现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督促单位整改完毕。

(四)总结提升(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各单位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开展自查自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查漏补缺,巩固排查整治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隐患问题反弹。

五、整治措施

(一)督查督办。区政府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排查整治情况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并适时通报明察暗访情况,并利用类媒体进行集中曝光,通过舆论监督倒逼隐患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工业厂房库房,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二)警示约谈。重点对隐患突出工业厂房库房负责人进行约谈,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三)联查联治。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移送抄告、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镇应急办、经发办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合力攻坚整治工业厂房库房火灾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红线思维、底线思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开展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村(社区)、镇属相关部门要协调各方,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强化统筹协调,理顺管理职责,落实管理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和失控漏管。

(三)落实责任,追责问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隐患整治不到位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究不放过要求,全面落实专项整治责任。对部署不及时、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尤其是整治期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敢于动真碰硬,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工业厂房库房相关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压实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应急办牵头、经发办配合,及时将排查情况录入工业厂房库房核查系统。每月25日前报《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2021年12月18日、2022年9月18日前分别上报工作总结。上述相关情况统一报区应急管理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区应急管理局倪智琼,联系电话:13996015577,邮箱:603664356@qq.com;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李龙永,联系电话:13883509711,邮箱:93406836@qq.com;区消防救援支队余炘林,联系电话:15223136993,邮箱:1980469083@qq.com。

附件:1.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2.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8位)

软件实现营业执照二维码扫描带出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是否规上(年营业额2000万以上)

是/否

所属区县


所属镇街(园区)


是否与其他厂房共用

是/否

管理单位


主要性质

生产/储存

所属类别

食品/汽车/电器/机械/电子/纺织/制衣制鞋/家具/木材/造纸和纸制品/化工/医药/橡胶和塑料制品/电力与燃气/其他

投产时间(年月)


单位列管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所列管单位、一般单位

主要产品名称


主要产品储量


总建筑面积(平米)


最大生产厂房或库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厂房数量(座)


库房数量(座)


企业总人数(人)


同一时间车间最大总人数(人)


是否有危化品库房

是/否

最高火灾危险性(危化品库房除外)

甲、乙、丙、丁、戊

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责任人手机号


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手机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情况

建筑使用性质

1、建筑是否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是否违规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特别是擅自将丁戊类厂房库房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库房;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消防安全管理

3、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4、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5、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照规定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6、火灾高危单位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评估;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7、是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8、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并定期开展灭火疏散演练;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火灾危险源

9、电气线路是否存在敷设不规范或私拉乱接的情况;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0、电气设备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情况;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1、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2、是否存在违规施工、违章动火动焊的情况;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3、厂房库房内不同火灾危险性的物品是否按要求分类储存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4、供油、供气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5、铅酸、锂、氢等新能源电池存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建筑防火

16、建筑内防火分隔是否符合要求;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7、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8、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是否存在被堵塞或占用的情况;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19、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多合一”现象;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0、厂房仓库内是否违规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员工宿舍、中间仓库;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1、是否存在防火间距不足或被占用的情况;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2、是否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3、防爆、泄爆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消防设施

24、消防水源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5、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8、防排烟系统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29、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3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31、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件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其他

32、是否存在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存在问题:
无此类问题:□
不涉及:□

注:1﹒现场核查时,需采集下列图片:单位大门、主要生产现场、消防验收意见书、消防维保合同、室内外消火栓压力测试、火灾报警主机、喷淋

附件2

工业厂房库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填报时间:

序号

镇街/产业促进中心

检查企业数

检查工业厂房数

检查工业库房数

发现火灾隐患数

整改火灾隐患数

投入整改资金

确立重大火灾隐患个数

是否聘请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聘请
专家数

增配消防设施器材情况

新建消防站/专职队情况

开展约谈次数

隐患曝光次数

隐患曝光条数

培训人数




















































备注:

1﹒此表由各单位收集后每月24日前报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务必确保信息准确。

2﹒表内数据均为累计数据,统计时间从2021年8月9日起。

3﹒联系人:区应急局倪智琼,电话:13996015577;区经信委李龙永,电话:13883509711;区消防救援支队余炘林,电话:15223136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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