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1-00104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1〕22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733988909A/2021-00104 | ||||
发文字号: | 永大安〔2021〕226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大安街道 | ||||
成文日期: | 2021-06-24 | ||||
发布日期: | 2021-06-2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有效性: |
永大安〔2021〕226号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街道各部门,相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大安街道办事处
2021年6月24日
重庆市永川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
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胡春华副总理批示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按照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的《重庆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实施方案》(渝农发〔2021〕6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全面开展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建立问题清单和排查整治台账,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等三农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死灰复燃,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聚焦三类问题:一是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三是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重庆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8号)有关规定)。
此外,由区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设施农业项目,主要是看护房占地超标准或手续不完善问题的,由区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原则整治整改。
三、“回头看”主要任务
(一)核查“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项目整改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问题项目台账,精准研判是否整改到位,是否存在死灰复燃,并形成明细表式台账,随时备查备验。
(二)排查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对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拉网式、背书式、台账式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园必进、逢棚必查、眼见为实、不留死角,真正摸清底数,逐个排查核实,发现问题。全面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改变农业用途,是否违法违规建设,包括已备案的设施农业用地和“三调”调查为设施农业用地的均纳入本次全面清理范围,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同时要注意区分情况,分类精准处置,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群众和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利益。
(三)坚决排查整治。依据核查、排查结果,对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8号)等文件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建档立册,区分类型,精准施策,依法依规限期整治整改。
(四)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
(五)严肃执纪问责。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在“回头看”中,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公职人员,一经发现,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主动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对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谋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坚决斩断“大棚房”问题背后的利益链条。
(六)尽快恢复耕地生产功能。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四、责任分工
按照“中央、重庆市统筹、区政府抓总、镇街落实、部门协同”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实施“回头看”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落实落细工作安排,切实把清理整治措施逐级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二)区级抓总。区政府对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负总责,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回头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由区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加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指导和督促,各尽其责、共同负责,加强配合、联合行动,落实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统筹协调推进“回头看”,调度通报进展情况,提出“回头看”政策措施。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成立两个督导组,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委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对全区23个镇街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镇(街道)落实排查整治任务,总结进展和成效,定期不定期做好“回头看”汇总上报等工作。
(二)镇街落实。各镇街承担实施“回头看”的主体责任,对本辖区耕地保护、制止耕地“非农化”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回头看”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镇街组建专班,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班子成员带队包村督导,责任到人。要严格按照7月下旬和8月底的重要时间节点,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力量调配、排查整治等工作。其中,自即日起,用2个月左右时间开展全面自查、排查、核查、抽查,加强经常性管理和监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任务和责任要逐级落实到人头、到村组,形成责任落实的闭环,确保取得实效。
(三)部门协同。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回头看”的指导和督促,做好组织协调、目标确定、政策把握、组织动员、情况调度、督导检查等工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挥好在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监测监管和违法违规查处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区农业农村委根据行业管理的要求,对是否符合设施农业用途进行认定。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共同推进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执纪执法等任务,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五、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各镇街、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落实责任、联合行动,制定“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细化责任分工,建立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和倒排时间计划任务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序开展“回头看”。
(一)全面排查(2021年6月中旬-2021年7月中旬)
按照“回头看”排查整治范围内容,建立排查清理台账(见附件1),按期、限时完成全面自查和排查工作。自查阶段,由镇街、村会同业主全面开展自查纠错。检查排查阶段,由区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检查排查。
7月15日前,形成排查清理报告及“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见附件2)、“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见附件3),以镇(街道)政府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区级“回头看”工作专班,并抄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7月20日前,区级“回头看”工作专班形成全区汇总表,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委,抄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坚决整治(2021年7月下旬-2021年8月中旬)
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和问责追责。
8月15日前,各镇街在认真总结“回头看”的基础上,形成专题报告,以镇街正式文件报区级“回头看”工作专班,抄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8月20日前,形成区级专题报告,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委,抄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在“回头看”开展过程中,重庆市级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县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市级工作专班将依据区县信息上报情况,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开展抽查。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全面做好迎检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委、区规资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专班。建立月例会制度。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委,由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抽专人具体承担相关日常事务工作。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回头看”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属地管理,压实属地责任, 镇街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解决“回头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和农村稳定。各镇街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各镇街于6月25日前将工作专班成立情况及实施方案报区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工作专班)。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参与“回头看”,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切实履行职责。要把排查和整治贯穿“回头看”全过程,深入查、彻底查,做到不漏报、不少报、不瞒报。要把整治作为“回头看”的重点任务,倒排工期,挂牌督战,坚决整治,做到不拖延、不回避、不敷衍。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讲究方式方法,把握政策,区分情况,严格标准,避免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四)严肃督导指导和问责机制。区级督导组要加强日常督促指导,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推进有力。要抓住一批典型案例,剖析问题根源,及时向社会通报。健全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警示教育。对在“回头看”排查整治中发现死灰复燃、弄虚作假的,要在全区通报,并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问责,做到严格执法惩治惩处、严肃追责问责。
(五)定期上报信息。实行“回头看”信息报送制度。“回头看”第一阶段实行信息周报制,各镇街每周一上午填报专项行动有关进展情况(主要填报附件2、附表3)。第二阶段实行信息日报制(节假日除外),及时上报整治整改进度情况(主要填报附件4,未完成前期排查清理任务的镇街按周报制度续报附件2、附表3)。按时上报排查清理情况报告和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专题报告。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六)实行统计调度通报机制。一是建立统计台账,形成区、镇(街道)、村组分级分类台账实时动态更新。二是开展工作调度,及时调度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区级实行每周一调度,于每月末上报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三是实行通报制,及时通报“回头看”工作清理开展情况。
(七)健全监管机制和保障措施。要在扎实抓好“回头看”的同时,认真梳理现行政策执行中的难点、堵点、卡点、漏洞,深入研究涉农项目的保障措施,调整优化出台更可操作、针对性强的政策,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可及性。
(八)接受社会监督。在“回头看”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制度。各镇街也要设立群众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接受舆论监督。“回头看”推进机构积极与纪检监察部门保持联系,严肃处理纪委监委接到的“大棚房”问题线索和群众举报。
区级举报电话:49580262
附件:1.全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排查清理台账表
2.永川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明细表
3.永川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汇总表
4.永川区“大棚房”问题“回头看”违规问题整改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