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22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板桥镇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6-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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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板桥镇
成文日期: 2021-05-31
发布日期: 2021-06-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有效性:


板桥府202188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板桥场社区

现将《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1531

(此件公开发布)

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更好地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根据住建委相关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安全管理专班

成立以镇长周萍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唐恩财为副组长的安全管理专班,成员由冷先红、杨代勇、代蕊聪、叶廷明、何心、曾宪雍、李代红、陈地宽等同志组成。

二、构建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

着力构建由、社区、监测人员组成的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社区一级网格由社区书记许希茂担任网格长,马光均任副网格长,董远豪、刘继超、杜清婷、张辉洪、曾庆海任网格员,承担起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在发现管理范围内房屋主体使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后,立即对涉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劝阻、制止、处置,防止问题蔓延扩大,并向规环办报告,规环办将及时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送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整改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完成整改销号。并及时向镇党委反馈相关处理信息,直至问题解决。

三、严抓落实,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一是定期巡查,由安全管理专班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每月开展至少两次的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巡查工作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强极端气候条件下以及节会期间的房屋安全巡查检查工作,重点排查危险房屋、重要公共建筑和存在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的房屋。二是狠抓落实,由各社区网格员进行挨户排查,明确房屋基本情况。排查既有房屋要摸清房屋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等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三是加强监督,对社区排查进度及排查情况,由规环办进行监督上报,及时跟进相关工作,保障排查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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