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22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826X0/2021-0022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板桥镇 |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
发布日期: | 2021-06-0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有效性: |
板桥府发〔2021〕88号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板桥场社区:
现将《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板桥镇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更好地履行房屋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房屋安全使用,根据住建委相关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安全管理专班
成立以镇长周萍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唐恩财为副组长的安全管理专班,成员由冷先红、杨代勇、代蕊聪、叶廷明、何心、曾宪雍、李代红、陈地宽等同志组成。
二、构建“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
着力构建由镇、社区、监测人员组成的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社区一级网格由社区书记许希茂担任网格长,马光均任副网格长,董远豪、刘继超、杜清婷、张辉洪、曾庆海任网格员,承担起城镇房屋主体使用安全隐患排查、设立危险房屋警示标志、督促房屋隐患整改、落实监测人员开展动态监测、房屋主体使用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在发现管理范围内房屋主体使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后,立即对涉及房屋主体使用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劝阻、制止、处置,防止问题蔓延扩大,并向规环办报告,规环办将及时向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送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按整改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完成整改销号。并及时向镇党委反馈相关处理信息,直至问题解决。
三、严抓落实,建立定期巡查机制
一是定期巡查,由安全管理专班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每月开展至少两次的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巡查工作,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制度(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强极端气候条件下以及节会期间的房屋安全巡查检查工作,重点排查危险房屋、重要公共建筑和存在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的房屋。二是狠抓落实,由各社区网格员进行挨户排查,明确房屋基本情况。排查既有房屋要摸清房屋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设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设计施工情况、安全隐患情况等并建立排查工作台账。三是加强监督,对社区排查进度及排查情况,由规环办进行监督上报,及时跟进相关工作,保障排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