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MB1511558M/2021-00037 发文字号: 永医保发〔2021〕3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1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MB1511558M/2021-00037
发文字号: 永医保发〔2021〕36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医保局
成文日期: 2021-06-16
发布日期: 2021-06-1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有效性:

永医保发〔2021〕36号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加快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

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定点医药机构:

贯彻执行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以下简称“贯标”)工作是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落地应用的前提和基础。为确保7月30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全面上线运行,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渝医保网信办〔2021〕17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加快推进贯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6月20日前,各定点医药机构必须完成贯标对码工作,即全部完成药品、诊疗、耗材、医师等有国家码的项目对照。同时将未对照成功的药品、诊疗项目、耗材填写《永川区未对应数据上报模板》(详见附件1)上报至邮箱。

6月25日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完成贯标任务(即HIS收费系统中所有收费项目均已对照国家码,不需要收费的项目可以不对照国家码,且医保信息平台辅助系统中的“贯标结果检查”无报错(“贯标结果检查”功能计划6月15日前发布,启用时间另行通知)。我局将派督导人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填写《医疗机构“三目”匹配工作确认表》(详见附件2),纸质件定点医药机构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我局派驻的督导人员带回,同时将“三目”匹配工作确认表电子件传邮箱。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贯标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坚持总体部署,有序开展,稳妥推进。从万盛经开区试运行医保信息平台情况看,贯标工作是医保信息平台运行的基础。贯标工作完成不好,必定会影响新平台上线后运行结果,出现结算延时、结算报错、不能结算等问题,势必影响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和群众就医。各医药机构要切实将贯标工作纳入当前工作重中之重,统筹调配力量,责任落实到人,倒排工期、实行挂图作战。一是主要领导要亲自再动员再部署、亲自抓督促抓检查,强化工作执行力,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二是要选好配强工作专班,让思想过硬、专业过硬的干部挑大梁、担重任。三是要杜绝“贯标就是信息工作”的片面认识,必须让业务部门全面、深度参与,与信息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贯标工作并协调HIS商做好系统改造。

(二)对标对表,强化培训

根据我局下发《医药机构编码比对操作手册》(附件3)及《贯标常见的问题及答复》(附件4)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贯标工作人员必须要熟悉对码流程、利用辅助系统查看并处理报错信息;对于确属需要市局答复的,填报《对码问题收集表》(附件5)通过邮箱上报给区医保局。

(三)及时处置,推动赋码

要加快督促无国家编码的在用药品(含制剂)、耗材以及医药机构、人员申请赋码,防止新信息平台上线后出现无码不能结算的情况发生;各医药机构要计划做好无国家编码在用药品、耗材替换工作,倒逼生产企业抓紧赋码。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

扎实做好贯标工作,才能够形成全市乃至全国层面的医保大数据,从而促进医保科学决策、精准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各医药机构要加强对贯标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引导,广泛宣传编码标准实施的成果,为医保信息平台上线营造良好环境。一是要医务人员认识到贯标过程是一次全面、深入的数据治理过程,是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增强做好贯标的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二是要积极做好解释工作,对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因药品、耗材无国家编码不能进入结算范围、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等情况,讲清是生产企业不按要求及时申请赋码的责任,医保部门会在生产企业赋码后,按工作流程录入我市医保信息平台目录库,确保尽快恢复使用。

(五)积极作为,确保平稳

贯标工作必须保障新旧编码衔接期间医保业务正常开展,确保群众看病结算不受影响。一是要协调HIS商、接口商加大技术保障力度,有问题及时回复、有故障迅速排除,做到一般问题在线保障不掉线、重大问题现场保障快到位,避免把信息系统发生的问题与贯标中的问题叠加到结算环节。二是要当日在HIS系统中更新下发的数据更新日志(含新增、停用、变更),确保次日正常使用,避免数据变更导致结算受影响。三是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因医药机构贯标对码的问题造成群众就医结算大面积受影响、人员积聚较多,可能导致较大舆情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结算,并做好备案登记,以备后续查证。(以上涉及上报材料上报至邮箱106091311@qq.com,联系人:陈刚,联系方式:49836981)


附件: 1.永川区未对应数据上报模板

      2.医疗机构“三目”匹配工作确认表

      3.医药机构编码比对操作手册

      4.贯标常见问题及答复

      5.对码问题收集表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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