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1-0090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5-0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五一、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766N/2021-0090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1-05-06
发布日期: 2021-05-0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五一、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永环发〔2021〕45号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做好五一、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1年五一、汛期将至,为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愉快、祥和、安全的节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五一、汛期期间环境安全工作,即日起至汛期结束,强化各项环境安全管理及防范措施,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五一、汛期期间环境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应加强对节日汛期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环境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成立环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环节有关人员的职责和责任,实施环境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保证环境安全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排查,突出重点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生产情况及环境特点,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找薄弱环节,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汛期结束前所有排查出来的环境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确保环境安全。同时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不得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污染治理设施。

三、强化防范,建立机制

各单位高度重视五一、汛期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各项环境应急防范措施,切实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包括应急物资和应急设施的配备,确保到岗到人。制定24小时应急值班表,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环境应急事件处理五个第一”规定,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开展环境事件处置,并及时向我局报告,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事故现象发生,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

四、强化宣教,增强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对职工环境安全意识的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事故防范宣传,增强自我防护、自救互救意识,增强人们环境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把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川区生态环境局应急值班电话:023-4958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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