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4-00215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4〕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筹建永川区青桃李幼儿园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4-00215 |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4〕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6-13 |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筹建永川区青桃李幼儿园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筹建永川区青桃李幼儿园的批复
重庆伊小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举办青桃李幼儿园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渝教民发〔2016〕7号)精神,区教委和中山路学区对贵公司举办幼儿园的场地、设施设备等进行了现场查看和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在重庆市永川区灵龙路699号9栋(置铖荣华府小区)筹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青桃李幼儿园”,按照一级幼儿园标准进行筹建,办园经费自筹。
二、园舍建设方案按照《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渝教基〔2010〕1号)《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2016〕46号)予以设计和施工。
三、幼儿园课程设置必须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使用的教师指导用书和幼儿读物必须报区教委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四、筹建中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60号)要求,配齐校园安保人员,安装校园安全视频监控系统。
希接此批复后,按相关要求加快推进筹建工作。
此复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