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5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7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15 发布日期: 2022-06-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2025年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金融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5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7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15
发布日期: 2022-06-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2025年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主题分类: 金融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川区2022-2025年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永川府办发〔2022〕7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永川区2022-2025年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615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2022-2025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专项行动计划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有关政策,围绕重庆市、永川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永川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进一步明确永川区绿色金融发展目标任务、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业务,特制定本专项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贯彻实施永川“2235”总体发展思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纳入永川生态文明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主要目标

以助推重庆地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导向,统筹推进服务实体经济、深化金融改革、防范金融风险,聚焦能源、建筑、交通、制造和农林等主要产业,加大绿色产业和项目培育,推动设立绿色专营机构,促进绿色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和重庆市绿色信贷平均水平。绿色融资渠道拓宽,绿色保险、绿色股权投资、绿色基金有所突破。完善绿色项目培育和绿色金融激励相关配套政策,实现我区绿色金融发展走在全市非主城区县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绿色金融组织体系

1.设立绿色专营机构。鼓励各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营机构,提高绿色金融指标在KPI考核体系权重,实现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进行挂钩,提高绿色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牵头部门: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2.加强绿色基金研究。研究永川区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可行性。积极争取基金、担保、小贷、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和金控集团在永川区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有所突破。(牵头部门: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3.与第三方绿色制造体系评级机构建立定期联系机制。适时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业供应链评价。(牵头部门:区经济信息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

(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4.优先保障绿色项目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单列绿色信贷额度。对优质绿色项目融资需求,不设额度上限,无条件保障绿色贷款额度优先放款。在贷款规模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满足绿色项目信贷投放。(牵头部门: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区金融办)

5.实行绿色项目优惠利率。鼓励金融机构制定绿色信贷相应FTP减点政策。对于绿色项目,鼓励一户一议,给予贷款优惠定价。对于本行“白名单”或者优质绿色项目融资需求,给予绿色信贷较其他一般信贷利率不低于50BP。(牵头部门: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区金融办)

6.提高贷款审批效率。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绿色信贷授信申请优先审批机制。优先受理绿色信贷项目,配备专职客户经理对接,切实提高绿色贷款审批时效。本级审批权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上级行审批权限项目原则不超过5个工作日完成授信资料上报。(牵头部门: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区金融办)

7.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模式。推动知识产权、林权、环境权益、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绿色PPP项目收益权、碳排放权等为抵质押标的的产品创新有突破。探索推动气候投融资业务,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实现绿色金融与金融科技的规范融合发展。(牵头部门: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

8.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配合地方职能部门,推动相关机构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债券融资;有序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建筑性能保险、绿色生态农业保险等保险产品创新,丰富绿色保险产品与服务。(牵头部门:区金融办、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三)出台绿色发展激励措施

9.出台财政激励政策。出台绿色产业培育发展财政奖励措施,加大绿色产业培育。出台绿色信贷贴息、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提高金融支持积极性,降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

10.出台金融激励政策。将绿色信贷纳入MPA、央行金融机构评价。加大绿色再贷款、绿色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央行资金投放,发挥央行资金撬动信贷投放和降低融资成本效果。(牵头单位: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11.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额度,推动金融机构对社会公开披露碳排放信息,提高小微型绿色贷款、涉农绿色贷款等方面的不良贷款容忍度。(牵头单位: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12.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制定绿色金融发展情况评价指标体系,按年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考核,研究评价结果与奖励政策挂钩。(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四)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

13.建立全区绿色项目储备。积极策划储备一批绿色(产业)项目,建立绿色项目(企业)储备库,积极组织绿色项目(企业)申报。(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14.建立绿色金融统计制度。定期实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股权投资等全面统计汇总,由区金融办汇总数据并实现各部门共享。(牵头单位: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15.加大绿色金融研究培训。加强运用重庆永川片区金融学会,强化绿色金融研究,建立绿色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开展绿色金融区域合作交流。创新专家引进、交流及合作研究机制,有针对性开展金融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绿色金融能力建设。(牵头部门:区金融办、人行永川中心支行、永川银保监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在永川区金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立区绿色金融工作小组,相关成员与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致。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在单位内部切实明确工作责任、进度要求、保障措施,共同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各项工作。

(二)强化进度通报

各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要按季度后20日内向区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办公室(区金融办)报送工作进展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区金融绿色金融工作小组对照年度任务目标,组织抓好跟踪落实,定期开展进度通报。

(三)强化考核评价

绿色金融工作小组按年度对有关部门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及评价,对考核优秀的有关部门给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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