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43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2〕6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5-25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永川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政务服务行为主题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43 | ||||
发文字号: | 永川府办发〔2022〕63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 | 2022-05-25 | ||||
发布日期: | 2022-06-0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永川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政务服务行为主题 | ||||
有效性: |
永川府办发〔2022〕63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永川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2年重庆市永川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重庆市永川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大程度利企便民,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紧密对接重庆改革事项,加快推进我区首批78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落地落实,探索一批永川改革创新成果。建立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扎实推进“全渝通办”。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深化“全渝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25号),按照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窗设置和系统支撑,用好“渝快办”平台“全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加强与市级部门工作对接,强化与其他区县的协同联动。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三、深入推进“跨省通办”。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对标对表抓好各批次“放管服”改革事项和“川渝通办”事项、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进一步拓展永川区与成都市通办事项。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进一步拓展与周边省(区、市)、长江沿线城市、东部沿海城市的对接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依据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启动我区编制区级、乡镇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并向社会公开。规范备案事项,防止各部门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构建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全面启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五、推广应用“渝快办”平台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领尽领”“应用尽用”,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拓展智能导办、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政务应用。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原则上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应嵌入“渝快办”平台。加强“渝快办”效能监管。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工作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六、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探索依托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在政务服务中心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进区级部门业务系统的归档工作,深入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推广运用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积极推动各部门惠企政策在“永企惠”综合服务平台归集,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惠企窗口”,推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一窗申报和快速兑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探索工业项目从签约到落地全程代办动态监管机制,试行水电气讯联动报装。(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落实好永川高新区承接市级行政权力下放的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放权赋能。整合朱沱镇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大力改进和提升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凡下放给朱沱镇的管理服务事项,一律进入镇公共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司法局、朱沱镇;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严格按照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建立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鼓励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在渝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税务社保联办窗口,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即可办理;充实公安综合窗口功能,将车管所车架管理、车辆违章罚款等高频事项进入大厅。开展疑难问题专窗咨询,对于不能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分中心事项,开通“1+6”视频并联咨询,实现企业群众“一次咨询”。持续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二、推广应用“一卡通一码通”。加快推进我区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渝快码”的概念,引导群众注册使用“渝快码”,提升“渝快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将“渝快码”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辅助手段,让群众感受到“两码合一”带来的便利性。推动“一卡通一码通”在政务服务办事场所、文化旅游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市民生活领域等服务场景应用。各应用场景责任单位按照“一卡通一码通”工作计划安排推进工作,确保任务在2022年底高质量完成。(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三、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优化出生一件事,重点推出个人购车一件事、职工退休一件事、高校毕业一件事、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身后一件事)、社保卡申领一件事、不动产登记一件事、申请临时救助一件事、两残补贴一件事、我要开面馆一件事等套餐,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集成高效服务。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一件事”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残联、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四、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深化“无证明城市”试点成果,推动证明“免提交”。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在线下“最多跑一次”并向基层延伸,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五、拓展政务便民特色服务。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服务。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六、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开办“学思行”政务服务微讲堂,学理论强党性、学经典涵品行、学业务长本领,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系统培训,强化片区指导交流,参与“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引导政务服务干部知全局、干本行,争当工作“活字典”“百事通”,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政务服务技能比拼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加强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建设,鼓励综窗人员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职业化发展。以“三亮三比四争当”党建品牌为抓手,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常态化评选红旗窗口、服务明星、优秀科所长、优秀党员,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七、加强政务服务咨询回应。加强政务服务互动平台建设。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办结率、评价率、满意率,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提升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满意率达到95%以上,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在7个工作日以内。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联政务中心、标识标牌进投诉举报咨询台,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设置“办不成事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提高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八、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放、合办的事不推,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企业和群众实际感受为评价标准,优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价方式。(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十九、鼓励探索创新。深入学习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成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务服务及“渝快办”平台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附件:2022年永川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附件
2022年永川区政务服务工作任务分解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一、抓紧抓实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
紧密对接重庆改革事项,加快推进我区首批81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落地落实,探索一批永川改革创新成果。建立督查督办、进度通报和考核问效等工作机制,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
区发展改革委、区民营经济促进中心 |
区教委、区科技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法院、永川海关、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消防救援支队、人行永川中心支行 |
持续推进 |
二、深化“全渝通办” |
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改革深化“全渝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25号),按照统一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审核要点、工作规程、综窗设置和系统支撑,用好“渝快办”平台“全渝通办”线上服务专区,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全渝通办”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加强与市级部门工作对接,强化与其他区县的协同联动。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区教委、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能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气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利局、区司法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委宣传部、区医保局、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海关、区税务局、区医保局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三、深入推进“跨省通办” |
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对标对表抓好各批次“放管服”改革事项和“川渝通办”事项、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司法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公安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残联、渝邮管七分局 |
持续推进 |
进一步拓展永川区与成都市通办事项。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 |
2022年9月底前实现“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通办 | |||
进一步拓展与周边省(区、市)、长江沿线城市、东部沿海城市的对接合作,力争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实现“跨省通办”。 |
持续推进 | |||
四、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 |
依据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时启动我区编制区级、乡镇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档案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 |
2022年4月前市级完成,6月前区县完成 |
规范备案事项,防止各部门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 |
区司法局 |
持续推进 | ||
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构建网上“中介超市”服务标准,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鼓励引导其他中介服务事项进驻,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 | |||
全面启用“重庆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
五、推广应用“渝快办”平台功能。 |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渝快办”平台“应领尽领”“应用尽用”,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档案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 |
持续推进 |
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拓展智能导办、智能审批、“不见面审批”等智慧政务应用。 |
持续推进 | |||
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原则上各部门信息系统建设应嵌入“渝快办”平台。 |
持续推进 | |||
加强“渝快办”效能监管。 |
持续推进 | |||
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鼓励窗口工作人员定期“网跑一次流程、网巡一次纠错”,以切身体验补短板、强弱项。 |
持续推进 | |||
六、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
探索依托居民身份证、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建立“一人一档”“一企一档”,有序推进历史证照数据全量归集,以及新发证照即入库、入库即可用,实行电子证照类型、共享证照目录清单化管理。 |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监管执法现场和社会化领域的场景应用。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持续提升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收据应用覆盖率,重点加强在货物报关、银行开户、货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永川银保监分局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推广“免证办”服务,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在政务服务中心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积极推进区级部门业务系统的归档工作,深入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子归档工作。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七、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加快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
2022年3月前建立数据推送机制,工作持续推进 |
在低风险生产许可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实现“一诺即准营”。 |
区市场监管局 |
|
2022年12月前 | |
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 |
区市场监管局 |
|
2022年12月前 | |
推广运用开办企业“一网通”和“E企办”。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仅凭营业执照即可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推动“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不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探索“一证多址”改革。 |
区市场监管局 |
|
持续推进 | |
探索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跨地区互通互认。 |
区市场监管局 |
|
2022年12月前 | |
持续优化企业办税服务,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 |
区税务局 |
|
持续推进 | |
积极推动各部门惠企政策在“永企惠”综合服务平台归集,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惠企窗口”,推动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稳岗扩岗等惠企政策一窗申报和快速兑现。 |
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区财政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
八、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 |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 |
区发展改革委 |
|
持续推进 |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一本报告管前期”,推行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适度分离,强化项目决策与建设条件的协同。 |
区发展改革委 |
|
持续推进 | |
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和现状普查。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持续推进 | |
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持续推进 | |
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持续推进 | |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持续推进 | |
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 |
区住房城乡建委 |
|
持续推进 | |
探索工业项目从签约到落地全程代办动态监管机制,试行水电气讯联动报装。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国网永川供电分公司、永川燃气公司、永川区侨立水务公司 |
持续推进 | |
九、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 |
落实好永川高新区承接市级行政权力下放的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
永川高新区管委会 |
|
持续推进 |
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乡镇(街道),进一步向经济发达镇放权赋能。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整合朱沱镇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大力改进和提升公共服务中心功能,凡下放给朱沱镇的管理服务事项,一律进入镇公共服务中心。全面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打造综合、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 |
朱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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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十、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 |
严格按照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落实监管责任。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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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加强审管衔接,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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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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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探索将有关联的多个监管事项整合为综合监管“一件事”,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
持续推进 | |
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
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 |
|
持续推进 | |
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探索形成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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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十一、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 |
建立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档案局、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局、区统计局、区医保局、区林业局、区能源局、区残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气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 |
2022年6月前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场地特殊要求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鼓励纳入综合窗口办理。确不具备集中进驻条件的,要纳入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 |
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 |
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积极推进水电气讯、公证、法律服务等事项和中央在渝单位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并逐步向其他便民服务领域延伸,提供“一站式”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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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集中进驻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完善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
在政务服务中心增设税务社保联办窗口,让企业和群众进一扇门即可办理;充实公安综合窗口功能,将车管所车架管理、车辆违章罚款等高频事项进入大厅。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人力社保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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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疑难问题专窗咨询,对于不能在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分中心事项,开通“1+6”视频并联咨询,实现企业群众“一次咨询”。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公安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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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 |
各镇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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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十二、推广应用“一卡通一码通”。 |
加快推进我区居民服务卡(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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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渝快码”的概念,引导群众注册使用“渝快码”,提升“渝快码”的知晓率和使用率。将“渝快码”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辅助手段,让群众感受到“两码合一”带来的便利性。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镇街 |
2022年6月前完成并持续推进 | |
推动“一卡通一码通”在政务服务办事场所、文化旅游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市民生活领域等服务场景应用。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医保局、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持续推进 | |
各应用场景责任单位按照“一卡通一码通”工作计划安排推进工作,确保任务在2022年底高质量完成。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医保局、凤凰湖产业促进中心、三教产业促进中心、港桥产业促进中心 |
2022年12月前 | |
十三、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 |
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赋能“一件事”牵头部门优化管理,提升实际办理率和全程网办能力。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围绕自然人和法人全生命周期,做实“一件事一次办”套餐,真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集成高效服务。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0月前 | |
出生一件事 |
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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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个人购车一件事 |
区公安局、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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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职工退休一件事 |
区人力社保局、住房公积金永川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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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高校毕业一件事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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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退休人员过世一件事(身后一件事) |
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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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二手房交易与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永川侨立水务公司、国网永川供电分公司、永川燃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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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申请临时救助一件事 |
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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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社保卡申领一件事 |
区人力社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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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我要开面馆一件事 |
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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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两残补贴一件事 |
区残联、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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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探索“存量房转移预告和抵押预告一件事”全程网办。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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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前 | |
十四、持续推动“减证便民”。 |
紧密对接市级层面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编制情况,梳理我区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深化“无证明城市”试点成果,推动证明“免提交”。 |
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优化公证服务,实现更多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在线下“最多跑一次”并向基层延伸,推动降低偏高的公证事项收费标准。 |
区司法局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2022年12月前 | |
十五、拓展政务便民特色服务。 |
推动与企业和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镇街道延伸,便民服务事项向村(社区)下沉,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各镇街 |
2022年12月前 |
重点关注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求,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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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前 | |
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政务服务中心导航、预约等服务。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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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前 | |
探索政务服务终端统一管理制度、集成服务标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及基层单位自助机设置,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支持更多服务事项接入邮政、银行网点和通信自助营业厅自助终端。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鼓励拓展工作日延时、休息日预约等服务。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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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十六、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 |
开办“学思行”政务服务微讲堂,学理论强党性、学经典涵品行、学业务长本领,组织开展政务服务系统培训,强化片区指导交流,参与“走出去、请进来”学习交流,引导政务服务干部知全局、干本行,争当工作“活字典”“百事通”,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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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开展政务服务技能比拼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效。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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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加强综合窗口人员队伍建设,鼓励综窗人员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职业化发展。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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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以“三亮三比四争当”党建品牌为抓手,开展政务服务“走基层、转作风”活动,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常态化评选红旗窗口、服务明星、优秀科所长、优秀党员,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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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健全政务服务工作错情提醒约束机制。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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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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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十七、加强政务服务咨询回应。 |
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热线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办结率、评价率、满意率,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目标,提升办理质量和办理效率,满意率达到95%以上,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在7个工作日以内。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推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联政务中心、标识标牌进投诉举报咨询台,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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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设置“办不成事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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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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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提高政务服务场所政务公开专区查阅、咨询等服务便利度。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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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
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及“渝快办”平台政务服务公开内容的精准性。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用好“好差评”制度,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十八、注重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
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注重研究解决政务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该办的事不拖、能办的事不等、难办的事不放、合办的事不推,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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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 |
以企业和群众实际感受为评价标准,优化政务服务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价方式。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
十九、鼓励探索创新。 |
深入学习贯彻“一网通办”“一窗综办”“最多跑一次”等改革部署要求,主动学习借鉴先进发达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成果,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路径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 |
区政府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 |
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充分运用“上党报、上专刊、上电视、上公交、上新媒体”和进公共场所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政务服务及“渝快办”平台的宣传推介力度,让企业和群众知用、好用、爱用,争取更多先进成果在更大范围得到复制推广 |
区政府办公室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 |
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
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