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12R/2022-00126 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5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13 发布日期: 2022-05-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法制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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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川府办发〔2022〕53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13
发布日期: 2022-05-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法制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2253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3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永川区2022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卫片执法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卫片执法严格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1130号)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规资发﹝2022﹞1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土地矿产遥感监测图斑经合法性判定后,依法对违法用地和违法采矿图斑进行核实、查处、整改,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纪委监委、区政府督查办、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应急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安排部署、统筹推进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卫片执法的日常工作。

三、任务分工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区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制定、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通报、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根据验收结果提出约谈、问责建议,及时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和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行政区域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整改,以及配合执法部门查处等工作,对本辖区内土地矿产违法图斑及时整改到位。

区新城建管委、各产业促进中心:作为本管辖区域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违法建筑拆除、复耕复绿整改,以及配合执法部门查处等工作,对本管辖区域内土地矿产违法图斑及时整改到位。

区纪委监委:负责受理并处理部门移送涉嫌的违纪案件,做好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区公安局:负责对违法用地拆除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出警予以处置;对阻碍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移送涉嫌土地矿产犯罪的案件及时予以办理。

区政府督查办:负责监督检查各职责部门和镇街履职情况及土地矿产违法违规案件整改情况。

区财政局:按市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保障卫片执法工作专项经费,参与罚没财物管理处置工作。

区国资管理中心:负责罚没经营性资产接收管理,督促区属国有公司推进整改。

区农业农村委:负责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职责内农房图斑的查处,配合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对复耕复绿图斑进行整改验收。

区交通局:负责做好交通类建设项目管理,督促相关单位开展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区林业局:负责开展占用林地图斑的查处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相关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区水利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对违法用地、非法采矿项目在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供水,已供水的一律停止供水;做好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及其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土地矿山违法违规案件执法工作。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监督供电供气单位,对未取得合法用地、采矿手续的建设项目,不得供电供气,已供电供气的停止供应。

区文化旅游委:负责做好文化旅游类建设项目管理及其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确认为违法用地、非法采矿项目的企业进行注销或变更登记。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做好卫片执法相关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核查判定和查处整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收到下发图斑后,立即组织开展内业比对和外业踏勘,并在20日内完成合法性判定。对判定为合法的图斑,充分收集相关审批、备案和现场照片等佐证资料,组卷归档。对判定为违法的图斑,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依法立案查处,参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建立案件卷宗;属于其他部门查处职责的,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拆除复耕或完善相关审批手续,尽快消除违法状态。

(二)成果上报

按照“月清”要求,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核查、判定、查处和整改情况,在每月20日前完成上一个月下发图斑的系统填报(“一上”),并更新违法图斑查处整改进度。市级审核后反馈问题图斑(“一下”),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补充完善,修正数据后再次系统上报(“二上”)。市局对区县“二上”情况进行复核后,锁定卫片执法系统阶段数据,作为检查督导、警示通报和考核问责的依据。各阶段数据一经锁定则不能修改,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数据审核把关,适时更新录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情况,确保锁定数据准确完整。

区卫片执法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全年4个季度卫片执法成果和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最新进展情况,形成2022年卫片执法工作书面总结,报送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全区查处整改情况统计时间截至20221231日。镇街、相关部门(单位)应持续加大违法图斑整改力度,确保在问责时间节点前整改到位。区政府督查办对未整改到位的违法图斑进行持续跟踪督办。

(三)适时通报和抽查督导

区卫片执法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各阶段卫片执法数据和整改进度,分析各镇街违法形势和趋势,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选取重点镇街、重点图斑、重点案件开展实地抽查督导;对违法量大、整改进展缓慢的镇街(单位)提请区政府采取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的方式,督促其限期完成整改。

(四)约谈问责

区卫片执法工作专班办公室依据20221231日卫片执法系统数据,结合区级验收数据,对各镇街自然资源管理总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统计排序,对存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较差、违法占耕比例大等情形的镇街(单位),提请区政府开展警示约谈。

(五)市级验收

2023131日前,做好市级验收准备工作,确保核查文件资料、图片影像等真实准确,档案卷宗资料规范齐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保证工作经费和人员到位,精心组织开展好卫片执法工作。区卫片执法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及时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需拆除、复耕的图斑要严格按要求整改到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确保卫片执法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质量监督,确保图斑核查质量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做好卫片图斑核查质量的监督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审查有关数据,分管负责人要参与重大违法图斑的现场核查和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核查上报的数据负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卫片图斑的现场核查、合法性判定、数据审查等工作,建立图斑核查、图斑数据层层审查、纠错机制,避免人为错误发生。

(三)严查违法行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市政府2022年耕保考核以卫片执法数据为基础,一个年度内区县初始违法占耕面积100亩以上(含),或者整改后违法占耕面积仍超过50亩的区县将被扣分;违法占耕比例超过15%的将纳入问责范围。在计算问责面积和比例时,市级重点工程的临时用地违法将不再扣减。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符合政策要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用地将纳入违法占用耕地计算比例。各镇街(单位)要把消除违法状态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违法行为整改工作,该依法拆除的要及时拆除复耕到位,该没收的要及时移交监管到位,确保各项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符合完善用地条件的,在查处到位后要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完善有关手续,及时消除违法状态;涉嫌违纪犯罪的,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执法监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各镇街(单位)要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镇街、村、社三级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运用《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市政府282号令),加大对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着力实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目标。同时,打造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新模式,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形成强有力的自然资源执法高压态势,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完善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各镇街(单位)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尽职履责抓好日常监管工作,认真梳理卫片执法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剖析原因,查找漏洞,建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防范重大违法案件发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管理制度,维护好全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为我区高质量发展、高品质发展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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