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190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8-21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85号)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有效性:
索引号: 009336512/2018-4190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08-21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5〕85号)
主题分类: 行政事务
有效性:

 

 

 

 

 

 

 

 

永川府办发〔201585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电力天然气通信

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813

 

 

重庆市永川区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

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协调、解决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确保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施工顺利推进和安全稳定运行,切实防止事故发生,保障我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依据《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建立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统筹研究全区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工作,制订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长期规划;协调解决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中的重大问题;打击破坏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促进区级各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电力、天然气、通信设施建设和安全保护长效机制。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区经信委、区安监局、区公安局、区建委、区交委、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农委、区商务局、区煤管局、区水务局、区旅游局、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分公司、重庆永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西部天然气有限公司渝西分公司、永川电信分公司、永川移动分公司、永川联通分公司、永川铁塔分公司、重庆广电信息网络传输永川分公司。

区经信委为联席会议总召集单位,各单位确定一名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同时指派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区经信委负责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也可视情况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并抄送区政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8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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