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9336512/2018-4107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7-24 发布日期: 2018-04-07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智慧城市杯”永川区第三届运动会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3〕8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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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永川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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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智慧城市杯”永川区第三届运动会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3〕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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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府办发〔2013〕87号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举办“智慧城市杯”永川区第三届运动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充分展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体育事业良好发展态势,提升永川影响力和全区人民建设幸福永川的凝聚力,进一步推进“渝西体育高地”和“体育之城”建设。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13年9月底至10月初举办“智慧城市杯”永川区第三届运动会。希望各镇街、各部门和各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训练,积极参加,确保第三届运动会有序举行。

  附件:1.竞赛规程总则

        2.比赛项目时间表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


附件1

永川区第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为做好永川区第三届运动会各项组织工作,规范参赛竞赛行为,努力办成一届隆重、热烈、精彩、和谐的体育盛会,特制定本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永川区体育局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

  重庆市永川区总工会

  重庆市永川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局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永川区新闻社

  重庆市永川区广电传媒集团

  重庆文理学院

  二、组委会名单

  名誉主任:蒋又一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

            陈友鹏    重庆市永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祥全    重庆市永川区政协主席

  主    任:方  军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 主 任:赵德明    中共永川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罗晓春    中共永川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

            王建华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

            王晓英    永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余国东    永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马玉平    永川区政协副主席

            王  程    永川区公安局政委

  秘 书 长:包玉海    永川区体育局局长

  委    员:吴一兵    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  波    中共永川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  军    永川区教育委员会主任

            吴良亚    永川区财政局局长

            陈  战    永川区卫生局局长

            代永强    永川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王建华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其金    永川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何  清    永川区新闻社社长

            蒋  虎    永川区广电传媒集团总经理

            唐祖田    永川区公安局副局长

            吴一民    永川区体育局副局长

            郑步文    重庆市电力公司永川供电局局长

            唐建中    重庆文理学院体育学院院长

            祝  浪    总裁判长

            各代表团团长

  三、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开幕式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27日(暂定、星期五)上午9:00,永川区体育馆。

  (二)各项目比赛时间和地点:2013年9月底至10月在永川体育中心、永川体育馆、重庆文理学院等场地举行,部分竞技项目的比赛可先期举行。各项目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见单项规程。

  四、组别设置

  成年组。

  五、竞赛项目

  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足球、中国象棋、围棋、门球、拔河、钓鱼、网球、游泳、太极拳(国家规定的42式)、第九套广播体操。

  六、参赛单位

  (一)单位系统代表团(8个代表团)

  区党群系统代表团、区府办系统代表团、区政法系统代表团、区发改委系统代表团、区商委系统代表团、区农办系统代表团、区宣传系统代表团、区建委系统代表团

  (二)各镇、街道办事处代表团(23个代表团)

  中山路街道代表团、胜利路街道代表团、南大街街道代表团、茶山竹海街道代表团、大安街道代表团、卫星湖街道代表团、陈食街道代表团、朱沱镇代表团、三教镇代表团、双石镇代表团、临江镇代表团、青峰镇代表团、何埂镇代表团、松溉镇代表团、仙龙镇代表团、来苏镇代表团、红炉镇代表团、金龙镇代表团、板桥镇代表团、吉安镇代表团、永荣镇代表团、宝峰镇代表团、五间镇代表团。

  (三)驻永单位及其它代表团

  船舶代表团(红江厂、永红厂、跃进厂)、区工商联合会(个体)代表团、电力代表团、地震四大队代表团、监狱系统代表团(永川监狱、渝西监狱)、重庆侨立水务公司、重庆市作物研究所、重庆市茶叶研究所、地质205队、重医附属永川医院(原市二院)、重庆永川燃气公司、中国石油永川公司、铁路系统代表团、重庆电信永川分公司、重庆移动永川分公司、重庆联通永川分公司、重庆永川邮政公司等。

  (四)大学、高职院校代表团

  重庆文理学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庆科创职业学院、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重庆电信职业学院、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重庆机电工业学校、重庆市工业技师学院、重庆应用外国语专修学院、重庆市经贸中等职业学校、重庆市对外贸易经济学校等。

  七、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一)正式户口必须是永川境内的,截止2012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身份证,否则不得参赛。正式户口的确认以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为准,不含临时身份证。

  (二)镇、街道的运动员,必须是本辖区正式户口或工作、生活在本辖区内(不含本规程其它组团单位的下属单位职工)的。

  (三)单位(系统、行业、镇街)代表团的运动员必须符合本文规定的组团范围内的在册正编人员。借调人员和临时人员参赛,回户口所在地或单位参赛。

  (四)现役军人、大学生、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中学生一律不得参加本届运动会。

  (五)由各参赛单位负责对本代表团参赛的运动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各项报名单必须有参赛单位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查的领导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六)各代表队报名时,必须向大会交纳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上场参赛时,必须提供运动员身份证原件,方可上场比赛。

  (七)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目的健康人群,报名时必须有医院的体检证明。

  (八)大会设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机构,由区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等联合组成,负责审查运动员资格,受理举报,调查处理等工作。

  (九)各项目报名时均要审查运动员资格。对报名运动员中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各单位可在报名后五天内书面举报。举报时按每举报一人交200元计资格审查费,如举报情况属实,审查费退还举报单位。经调查,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属实者的报名,不得改报或补报,并按每人200元予以罚款。在运动队参赛亮相24小时内,对有疑义的运动员可以举报,以书面材料(同时交200元资格审查费)交大会组委会,否则,大会不予受理。

  (十)比赛开始后,一经发现参赛运动员中有违反资格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和成绩,如是集体项目的上场运动员,则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

  (十一)凡因运动员资格不符合上述规定者,在赛后所取消的名次不在增补。

  八、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系统、行业)、镇、街道组建代表团、驻永单位、高职院校职工组队参赛。

  (二)报项:各代表团报项不少于4项,最多可报9项。本届运动会实行二次报名报项,第一次报所参加的项目,时间为:2013年8月15日前;第二次各单项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前。一经报名,不得更改,未报项目不得参赛。

  报名报项地点:永川区体育局(永川区红河大道东539号,永川体育中心2楼)。

  (三)运动员在本届运动会中,只能参加一个项目。

  (四)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2人,工作人员1—2人,联络员1人。

  (五)入场式每个代表队为10人,其中旗手1名,团长或副团长1名,运动员8名(纵队)。

  九、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

  (二)各单项竞赛按竞赛规程要求进行。

  (三)不足三队(人)参赛的项目不进行比赛。

  十、报名时间

  详见组委会印发的各单项比赛规程。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组委会根据报名参加比赛队数的多少,确定录取名次。

  (二)代表团计分按系统、镇街、驻永单位、高职院校分别计分。

  (三)各项目比赛团体名次的录取,按得分多少录取,如积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少确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四)代表团总分:按代表团各单项获团体名次得分之和为代表团总成绩,其记分办法为:得分多,则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以团体第一名多少确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团体第二名多少确定名次……余类推。若都相等,则以项目的单项第一名多少确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余类推。

  (五)代表团总成绩名次录取

  系统组录取前4名;镇街组录取前12名;驻永单位组录取前4名;高职院校组录取前4名。

  十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由区体育局负责制定和解释。

  十三、资格审查和仲裁委员会

  (一)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并受理举报和调查处理违纪行为等项工作。

  (二)各项目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四、裁判员

  各项目裁判长和主要裁判员由组委会在全区抽调。

  十五、经费

  各代表团参加区运会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六、其它

  各代表团自备团旗(颜色自定,规格为3×2米),旗杆高为:3.8米,旗杆口径为:1.5厘米。旗帜两面均可标明代表团名称。(开幕式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总则由区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永川区第三届运动会比赛项目时间表

序号

项目

比赛时间

比赛地点

项目

联系人

牵头单位

代表团组委会

联席会

9月26日上午9:30

永川体育中心

区体育局



1

第九套广播体操

开幕式9月27日上午9:00. 结束后进行广播操比赛

永川体育馆

祝浪

区体育局

2

太极拳

9月28-29日上午

永川体育中心

张治敬

区武术协会

3

钓鱼

9月28日上午

区钓鱼基地

华承禄

区钓鱼协会

4

拔河

9月28日上午

永川体育中心

邹航

区体育局

5

乒乓球

(男、女)

9月27-30日下午

永川乒乓球训练中心(文化艺术中心)

祝浪

区乒乓球

协会

6

游泳

9月28-29日上午

永川体育中心

肖洋

区体校

7

围棋

9月28-29日上午

永川棋院

祝浪

区棋牌协会

8

田径

10月10日上午

永川体育中心

肖洋

区体校

9

羽毛球

(男、女)

10月10-12日上午

待定

蒋伟

区羽毛球

协会

10

门球

10月10-12日上午

永川体育中心

华承禄

门球协会

11

网球

10月10-12日上午

永川体育中心

祝浪

区体育局

12

中国象棋

10月10-12日上午

永川棋院

祝浪

棋牌协会

13

篮球

(男、女)

10月10-15日上午

文理学院球场

祝浪

区篮球

协会

14

足球

10月10-15日上午

永川体育中心

田静

区足协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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