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区精神卫生体系,稳步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全区精神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求,结合我区精神卫生工作实际,区卫生健康委牵头起草了《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对《行动计划》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幸福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随着社会快速发展,生活节奏加快,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日益凸显,患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逐年增多,民众对专业的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指出,要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特别强调要“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等多部法律法规和政策纲要相继颁布实施,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同时,《重庆市永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永川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也明确提出“重视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要“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表1 国家、重庆、永川层面相关规划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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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重庆 |
永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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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 |
《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重庆市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重庆市永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永川区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 |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涵盖社会各个领域、融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和群众主动就医意识进一步增强。
表2 永川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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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类 |
指标名称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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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
三级区县精神卫生中心(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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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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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每千名常住人口精神科编制床位数(张) |
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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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
市、区县两级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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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设置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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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设置率(%)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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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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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考核合格的心理咨询师数(人) |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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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五星级社会心理咨询机构数(个)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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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市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个)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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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每个乡镇(街道)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与辖区在册患者比 |
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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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每十万常住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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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 |
在册患者报告患病率(‰)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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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 |
≥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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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 |
≥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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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救助保障水平 |
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免费提供率(%) |
100 |
三、适用范围和实施时限
(一)适用范围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
(二)实施时限
2023年至2025年。
四、重点内容
通过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全面开展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工作。
表3 永川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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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动 |
措施 |
内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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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 |
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建设 |
到2024年,区精神卫生中心实现标准化三级精神卫生中心创建成功,完成区精神卫生中心新院区(渝西精神卫生传染病救治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编制床位500张。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公立妇幼保健院和儿童专科医院均设立精神科(心理科) |
区发展改革委、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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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心理科)设置 |
到2025年,4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精神科(心理科)门诊;甲级乡镇卫生院和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立精神科(心理科) |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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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 |
区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精神卫生防治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业务督导和质控考核等工作 |
区卫生健康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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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
加快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到2025年,争创1个区域性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示范机构,全区100%的街道、80%的城市社区和50%的乡镇开展精神康复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超过60%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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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实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 |
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
到2025年,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不含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心理服务科室)建设率达到100%;村(社区)心理辅导室设置率达到90%;所有高等院校和中小学均设立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含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比例达到60%;建成1个五星级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全区考核合格的心理咨询师达到40人 |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关工委、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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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强化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 |
畅通区级及各部门心理援助热线联系,建立转介机制,依托全区统一的49878093心理健康服务热线,为居民提供“7x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 |
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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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范引导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发展 |
探索建立人员培训考核、登记注册制度,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管理 |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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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强化覆盖全社会的心理健康服务 |
到2025年,设立社会心理服务站或心理辅导室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至少为辖区内10%的人群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全区60%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为员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40% |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总工会、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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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干预 |
到2025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定期测评及干预率达到100% |
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关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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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实施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到2025年,全区每十万常住人口拥有6名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每80名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防人员,不足80名患者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防人员 |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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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强化心理健康科技创新 |
到2025年,建设市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1个 |
区卫生健康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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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加强精神卫生数字化建设 |
推进“社会·渝悦·精神卫生”“一表通”应用与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互联互通,整合疾病监测、预防、诊疗及康复等业务信息。实现信息报告、信息交换、联合随访、分色分级、应急处置和综合管理等功能,纵向覆盖“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横向联通各级政法、公安、民政、残联、医保等部门 |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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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 |
健全完善综合管理机制 |
依托平安重庆建设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政府领导、属地主责、部门协作”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机制 |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残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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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落实患者服务管理 |
实时掌握患者现实状况、病情变化、治疗服药、监管看护、在(失)库等情况,动态开展分色评估,严格落实分色管控措施,对确需住院的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到2025年,全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患病率达到5.1‰、规范管理率不低于95%、规律服药率不低于85% |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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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强化救治救助保障 |
免费提供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实施长效针剂治疗,加强医疗保障工作 |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五、做好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和平安永川建设,持续巩固和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强化各项保障。区财政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适时加大投入力度,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等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三是加强督促评价。各镇(街道)、各部门将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文明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永川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研究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六、核心政策问答
问1:为什么要制定《重庆市永川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幸福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现代社会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问题日益凸显,患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人数逐年增多,民众对专业的精神卫生和社会心理服务需求不断增加。通过永川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可以不断强化永川区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社会认知和群众主动就医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问2:本次精神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时限是多久?
本次精神卫生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时限为2023年至2025年,为期三年。在这三年间,各项举措将分阶段稳步推进,致力于全方位提升我区精神卫生服务水平,解决当前我区精神卫生领域存在的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比如在第一年,可能会着重于各项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完善,服务机构的规划与初步建设;第二年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到第三年,全面巩固建设成果,确保达到各项预定目标。
问3: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涉及哪些民生方面,对居民有哪些益处?
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涉及全面提升区精神卫生中心、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开展贫困、弱势群体、经历重大生活变故的群体、重点人群的心理服务支持工作,保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协同各方力量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社区康复能融入社会,减轻家庭负担,维护社会平安。例如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通过镇(街道)纳入管理免费服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
问4: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有哪些具体行动?
一是督促指导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加强心理门诊、睡眠门诊建设,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精神科(心理科),开展多种形式的诊疗服务,满足不同患者的需求。二是发挥心理援助热线作用,24小时为来电者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支持等服务。三是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活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大众心理健康意识。
问5: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方面定期组织精防医师培训,加强医务人员相关心理精神专业知识和技能,例如组织定期的专业培训课程,邀请市级专家授课等,提升医务人员专业素养。二是持续推进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扩充精神科专业人才储备,提升基层精神卫生服务能力,规范精神卫生服务行为。三是建立区级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协作机制,例如区级专家定期下沉指导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