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提升“663”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4-27

《永川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提升“663”行动计划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加速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着力发展壮大高质量市场主体,服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奋力书写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永川篇章,制定《永川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提升“663”行动计划》(以下简称《“663”行动计划》),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研发投入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创新的主要载体科技型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军。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提出未来五年,“科教实力方面,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1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实现双倍增长”。永川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桥头堡城市,要在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重庆主城都市区同城化发展中打头阵、挑重担、作示范,区委提出实施“663”行动计划,到“2027年,全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突破6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600家,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3000家”。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区委指示要求,区科技局牵头起草663行动计划》,明确工作路径和实施方法,加快推动我区创新主体规模和创新能力跃升。

二、主要内容

663行动计划》共分为3个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重点阐述行动计划推进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并提出按照“培育一批、引进一批;提升一批、孵化一批”,打造“孵化创新创业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发展梯次和全流程服务体系。

二是“重点任务”。重点从“着力构建创新主体梯次引育体系”、“加快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速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和“着力构筑产业创新策源地”4个方面,提出13项重点任务,阐明培育计划的实施路径。同时,将研发经费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科技型企业培育进行任务分解。

三是“保障措施”。重点从统筹协调、资金投入、金融支撑、考核评价、营造氛围等五个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机制,强调建立“663”行动计划联席工作组,将目标任务纳入全区考核评价,确保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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