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3-02-10

永川区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永川区深化和提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防范两轮摩托车、载货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超员、违法载人引发的较大事故和群伤事故,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延长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时间,并将农村地区摩托车、电动车两违纳入整治重点

、整治时间

20221221日至2023428日;2023428日后进入长效治理阶段。

、整治重点

围绕农村地区主战场,以两轮摩托车有牌证、戴头盔、限两人、靠右行,载货三轮摩托车只装货、不搭人、戴头盔、靠右行,电动四轮车有驾证、限两人、不超速、不营运为重点。

(一)超员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

(二)违法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适用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小型拖拉机、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小型汽车)。因此,三轮车不允许载人上路行驶,更不允许无证驾驶。

违法载人上路,不但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也危及着自身的生命安全,如果车辆遇到突发情况,坐在车厢里的人极易被甩出,后果不堪设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