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防范第三方建设施工破坏水电气讯管线设施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日期:2022-11-09

《重庆市永川区防范第三方建设施工破坏水电气讯管线设施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电信条例》、《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重庆市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防范第三方建设施工破坏城镇燃气管道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128号)要求,为加强我区水电气讯管线设施安全防范与保护,提升我区水电气讯行业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二、主要内容

措施》总体框架分为10个部分:建立工作机制、划定保护范围、规范建设作业活动、落实建设单位责任、强化规划许可审查、强化施工许可审查、完善管线信息管理。提升管线主动保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一)建立工作机制:

定义重庆市永川区防范第三方建设施工破坏水电气讯管线设施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经济信息委为召集单位,明确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新城建管委、各镇街人民政府、各产业促进中心和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企业作为成员单位的责任。

(二)划定保护范围:

划定供水、电力、燃气、通信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和相关责任单位。

(三)规范建设作业活动:

定义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禁止开展的建设性活动和保护性开展的建设作业活动和相关责任单位。

(四)落实建设单位责任:

明确设计前、开工前、施工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电气讯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的责任。

(五)强化规划许可审查:

一是相关责任单位要将管线安全保护范围、安全控制范围等纳入出让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附图,以及划拨用地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提前告知建设单位。

二是相关责任单位要将管线保护规划许可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完善审查细则、内容和要求,依法规控制好拟建项目与水电气讯管线安全间距。

(六)强化施工许可审查:

相关责任单位要将管线保护作为施工许可重点审查内容,对未核实管线现状、未制定方案或未签订协议的按规定不予办理相关许可,禁止未获得许可私自开挖。

(七)完善管线信息管理:

一是水电气讯单位要集中全面核实在役管线信息,开展补勘、补测,实现同步建立水电气讯管线台账、同步更新水电气讯经营企业及行业管线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同步归集数据到区级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的“三个同步”。二是使用单位要强化管线信息档案资料管理,全面清查整改在役水电气讯管线规划测绘、工程档案、管线安装等资料的未移交情况,将新建、改建、扩建水电气讯管线工程履行规划、建设、竣工、管线安装、档案资料移交等相关手续纳入监管、执法内容。三是城市管线“e呼通”平台要与水电气讯管线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要互联互通,需求发布等功能完善,“三平台”信息获取渠道要畅通(城市管线“e呼通”平台、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水电气讯管线信息管理平台)。

(八)提升管线主动保护:

责任单位一是加强日常巡查巡检,充分利用无人机巡线、北斗系统定位等方式提升巡检效能和精准性,二是推进建设智能化监控系统。

(九)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工程项目落实水电气讯管线保护措施情况纳入监管、执法内容。二是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立案件信息通报和联合执法机制,实施“零容忍”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处罚,加强警示和震慑。三是将破坏水电气讯管线的建设单位及其负有责任的建设参与方纳入建设行业相关诚信信用管理。

(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畅通投诉通道,政府、水电气讯企业发挥举报奖励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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