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方案 (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2-09-30

《永川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方案

(试行)》政策解读

20227月,《永川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方案(试行)》正式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方案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目的

我区去年9月份成功申报纳入全国首批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结合上级“自愿不强制、试点不审批、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等工作要求以及各地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经验和我区实际,特出台本方案,积极推动我区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要内容

   《永川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推进方案(试行)》共分为五个部分,主要包括: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部署和区委“2235”总体发展思路,全面发掘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潜力,推动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工作目标结合上级要求和我区实际,2025年底,全区安装屋顶面积180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达21万千瓦

   ()成立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委。

   ()重点任务一是明确光伏开发重点区域。以工商业为重点,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为示范,以农业园区为探索。理清项目审批管理流程。将屋顶使用权证明纳入备案条件,鼓励以屋顶产权所有人名义办理备案手续督促项目业主严格落实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三是着力推动公共机构先行示范。推动符合条件的区属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在整区试点工作中发挥先导性、示范性作用。四是新增项目屋顶应建尽建引导拟建项目应将屋顶光伏开发纳入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考虑,在建项目结合实际评估论证后一体化施工或后期加装。五是确保安全稳定投入运营。项目建成后,由企业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向区发展改革委及屋顶产权人所在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电力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屋顶光伏开发项目办理并网手续,与光伏发电企业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安全责任。六是发挥市场开发主体力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鼓励市场开发主体与屋顶产权业主探索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各得其利、互利共赢。

  ()工作要求健全联动机制严格安全管控维护市场公平强化督查问效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有关说明

    在前期方案起草制定过程中,区政府相关部门多次组织讨论并到区外类似项目现场考察,征求相关企业意见,结合其他省份公开方案和我区实际后,形成此方案。鉴于该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在我区属新兴事物,下一步我区将结合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及时调整和动态优化,不断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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