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2-09-30

《重庆市永川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切实加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需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稳定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永川区实际拟草了《重庆市永川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该办法经重庆市永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主要组成员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专题会议讨论并书面征求意见后形成。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责、承储企业管理、计划管理、物资管理、物资调用、物资轮换、资金保障及监督检查、附则十章共计二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明确了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以及制定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明确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和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区部门在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的分工和职责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发挥实效。

第三章“承储企业管理”明确承储企业的基本条件和管理职责。

第四章“计划管理”、第五章“物资管理”、第六章“物资调用”及第七章“物资轮换”明确了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过程中包括计划下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调用、轮换等多个环节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切实做到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确保应急医疗物资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确保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八章“资金保障”明确了区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所需资金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下达物资采购计划完成采购储备后据实结算。

第九章“监督检查”。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为各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奠定良好基础。

第十章“附则”。对实施日期予以明确。

三、《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

《管理办法》明确了所称应急医疗物资主要包括药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护目镜等救治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同时还明确了适用范围为永川区行政区域内区级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四、《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

《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将为推进我区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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