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江河(永川)河流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3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0-11-06

关于《临江河(永川)河流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3政策解读

20209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江河(永川)河流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3以下称《达标规划》)。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体现“上游水平”,把握“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内涵,统筹开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三水共治”,协同推进“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逐步完善流域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临江河茨坝出境考核断面稳定达标,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制定《达标规划》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水体达标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函》以及市政府出台的水环境保护系列政策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主要有总论、流域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及问题分析、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重点工程、目标可达性分析、保障措施等9个部分。

  1. 总论。

主要从指导思想、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实施范围及时限进行阐述。

  1. 流域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主要介绍永川地理位置,自然概况,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1. 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主要从水环境质量状况、水生态健康状况、污染负荷通量核算、污染负荷来源、流域管控分区研究等5个方面进行分析临江河流域环境质量状况。

流域水污染防治成效及问题分析。

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五个方面的成效:水环境设施基础保障能力逐步稳固、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农村水污染防治取得一定成效、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有序推进、水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水污染防治问题主要有:流域承载能力不满足现实需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工业污水集中处理率有待提高、底泥等内源污染问题亟待解决、环境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总体要求。

1基本思路以临江河茨坝出境考核断面稳定达标(III类)为目标,在全面开展流域污染治理状况调查、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污染负荷通量核算、流域污染物排放统计、流域主要问题诊断的基础上,确定流域分区管控范围、目标及要点,综合提出任务及重点工程,科学测算工程绩效,保障目标可达,确定任务落地,方案可行。

2、技术路线:本方案包括水环境现状评估、环境问题诊断、主要任务和工程项目3个内容。对工程项目的污染物削减能力进行评估,按照目标可达性的原则,完善工程项目清单。

3目标要求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流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优化,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继续减少,茨坝考核断面水质达到III类水体考核要求。

(六)重点任务。

主要有水环境分区管理、流域水资源调控、城镇生活污染整治、工业污染综合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流域长效保护机制七大重点任务。

(七)重点工程。

主要推进项目39项,包括流域水资源调控、流域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保护。其中,流域水资源调控类11项;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类共计9项;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类共计7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12项。

(八)目标可达性分析。

通过方案工程项目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减少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排放,提高工业企业监管能力,盘活水资源,提高河流自净能力。预计2020年末方案实施范围内可以实现临江河茨坝断面年平均水质达到Ⅲ类;2023年末断面水质能够稳定达到或优于Ⅲ类。

)保障措施。

《行动计划》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

  1. 名词解释

1水环境质量:是指水环境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宜程度,通常指水环境遭受污染的程度。

2水生态:是指环境水因子对生物的影响和生物对各种水分条件的适应。

3污染负荷: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质的数量。通常用排放量和污染物浓度的积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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